5.人在江湖(5)(2 / 2)

彪叔自治區

就穿羽絨服

明叔念書那會兒特能吃苦,按說這樣的人對錢應該是相當謹慎的,但明叔卻是個十分豪爽的人,每月近百元的薪水他就那麼隨意地塞到褥子底下,不當回事。記得有次喝酒前,我們看到那一片十元錢一張的大團結時,全都驚呆了。

有一次我問:“為什麼當年一幫扛大包的兄弟,就您一人混了出來?”他一笑答道:“他們整天都忙著打牌了,而我在讀《資本論》。”

後來當兵,明叔很快成了團部文書,由於表現出色,被派到連隊工作。走之前,團裏準備送他臉盆和肥皂什麼的,他堅辭不要,被逼不過就說:“其實你們已經給了我最好的禮物,”然後解釋道“那就是副政委的細心、政委的嚴謹、副團長的果敢以及團長的靈活。”善於學習別人的長處,成了他一生的做人準則。

複員後做生意,明叔依舊很成功,並且喜歡與生意夥伴在一起喝酒打牌,他覺得細節周到是大節不虧的前提之一,玩的時候最容易見到人性最本質的一麵。所以,第一次喝酒必須要到量,如果確實不能喝的人,以後他就善加保護起來。還說自己最恨那種踹寡婦門、挖絕戶墳欺軟怕硬的狠毒之輩。

每次喝酒,明叔一般都不坐主位,一方麵是尊老敬客,另一方麵方便觀察,他經常諷刺那些夾小包、戴眼鏡的商人,認為隻要坐在談判桌前,防範之心一起,生意十有八九談不成。他主張遊山玩水之際、推杯換盞之餘,水到渠成地就把事給辦了。他跟我說:“做生意和做人一樣,靠的是緣分火候,千萬不能勉強!”

明叔有一個合作夥伴特別能忽悠,其兩位助手都屬於裝瘋賣傻的那種,後來明叔將權益轉給了另外一撥人,而沒有轉給他們,麵對手下的疑惑,他解釋道:“那幫家夥一個是傻子、一個是瘋子,既然難以合作,我就請個愣子來,這就叫傻的怕橫的、橫的怕瘋的、瘋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然後意味深長地補充說:“不要命的怕安天知命的!”

明叔一直認為性格決定命運,所以主張接人待物一定要揚長避短:利用別人的長處補充自己的短處;用自己的長處打擊別人的短處。他有個助手喜歡喋喋不休,人際關係很糟糕,有一次明叔把他叫來,問之有多少嘴、多少耳朵,然後不客氣地說:“老天這樣安排就是要讓你兩個耳朵多聽、兩個眼睛多看、兩個鼻孔多聞,而一張嘴巴則要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