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肺部開始疼痛,我的身體早在阿斯彭路就已經麻木了。我的呼吸從有節奏的吸氣和呼氣轉變為失控的喘息和呼吸急促。通常在這個時候,我最喜歡跑步。當我的身體每一絲力量都用來推動我向前,使我全神貫注地專注在下一步,除此之外什麼都不管。
下一步。
除此之外。
我以前從未跑得這麼遠。通常當我知道我已經在幾個街區之前跑了一個半英裏的標誌性距離時,我會停下來。但這一次我沒有停。盡管我現在的身體感到痛苦,但我似乎仍然無法關閉我的思緒。我繼續奔跑,希望能達到那一點,但時間比平常要長得多。唯一讓我決定停下來的是我還得回家,而且我的水快喝完了。
我停在一個車道的邊緣,靠在郵箱上,打開水瓶的蓋子。我用胳膊的背麵擦掉額頭上的汗水,然後把瓶子送到嘴邊,設法將大約四滴水喝進嘴裏,然後瓶子就空了。在這個德克薩斯的炎熱天氣中,我已經喝光了一整瓶水。我默默責備自己今早決定跳過跑步。我在炎熱中是個膽小鬼。
擔心我的水分供應,我決定剩下的路程走回去,而不是跑。我不認為把自己推到體力極限會讓凱倫太高興。她已經足夠擔心我獨自跑步了。
當我聽到熟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時,我開始走路。
\"嗨,你好。\"
仿佛我的心髒還不夠快地跳動,我緩慢地轉身,看到郝德凝視著我,微笑著,他的笑頰深深地凹陷在嘴角。他的頭發被汗水打濕,很明顯他也在跑步。
我眨了眨眼睛,半信半疑這是我疲憊引發的一種幻覺。我的本能告訴我要逃跑和尖叫,但我的身體卻想要緊緊地摟住他那濕漉漉的臂膀。
我的身體真是背叛者。
幸運的是,我還沒有從剛剛完成的伸展動作中恢複過來,所以他不會察覺到我呼吸不規律的主要原因隻是因為再次見到他。
\"嗨,\"我屏住呼吸地回應,盡力看著他的臉,但似乎無法阻止自己的目光滑落到他的脖子以下。相反,我隻是低頭看著自己的腳,以避免他除了短褲和跑鞋外什麼都沒穿的事實。他的短褲掛在他的臀部上的方式足以讓我原諒我今天所了解到的所有負麵信息。
\"你也跑步嗎?\"他問道,將手肘靠在郵箱上。
我點點頭。“通常是在早上跑步的。我忘了下午有多熱。”我試圖抬起頭看著他,用手遮擋住陽光,它如同光環般照耀在他的頭頂。
多麼諷刺。
他伸出手,我嚇了一跳,然後才意識到他隻是遞給我他的水瓶。他嘴唇緊抿在一起,試圖不笑,顯然他能看出我在他麵前有多緊張。
“喝點水吧。”他把半空的水瓶推到我麵前。“你看起來筋疲力盡。”
通常情況下,我不會接受陌生人的水。特別是不會接受我知道是壞消息的人給我的水。但我太渴了。真的太渴了。
我從他手中抓過瓶子,仰起頭,一口氣喝下了三大口。我真想把剩下的都喝掉,但我不能讓他的水也耗盡了。“謝謝,”我說著遞回給他。我擦了擦嘴,然後朝後麵的人行道看了一眼。“好吧,我還得跑回去,還有一英裏半的路程,所以我最好開始了。”
\"差不多要兩英裏半吧,\" 他說,把目光轉向我的肚子。他將嘴唇壓在瓶口上,不擦拭邊緣,一邊保持目光投向我,一邊傾頭把剩下的水喝幹。我不禁注視著他的嘴唇,它們正覆蓋在我剛剛碰過的瓶口上。我們幾乎就像在親吻。
我搖了搖頭。“什麼?”我不確定他是否出聲說了什麼。我有點分神,一直在看著他的汗水滴落到他的胸口。
“我說是差不多要兩英裏半。你住在康羅路那邊,那有兩英裏多遠。往返差不多要五英裏。”他說得好像很印象深刻。
我好奇地盯著他。“你知道我住在哪條街上嗎?”
“是的。”
他沒有詳細說明。我將目光鎖定在他身上,保持沉默,等待某種解釋。
他能看出我對他的\"是的\"不滿意,於是他歎了口氣。“萊恩·斯凱·戴維斯,生於9月29日。住在康納街 1455號。身高五英尺三英寸。”
我後退了一步,突然在我的眼前看到了自己即將被我夢寐以求的跟蹤者謀殺的場景。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停止遮擋陽光,以便在逃脫時更仔細地看看他?也許我需要重新回顧他的特征,以便告訴畫家。
“你的身份證,”當他看到我臉上的恐懼和困惑的混合表情時,他解釋道。“你在商店裏給我看了你的身份證。”
不知何故,這個解釋並沒有減輕我的憂慮。“你看了它兩秒鍾。”
他聳了聳肩。“我的記憶力不錯。”
“你跟蹤人,”我麵無表情地說道。
他笑了起來。“我跟蹤人?你才是站在我家前麵的那個。”
他指了指他身後的房子。
他的房子?這是多大的巧合?
他站直了身子,用手指敲擊著郵箱上的字母。
郝德一家。
我感到臉頰上湧上了血液,但無所謂了。在德克薩斯的午後熱浪中跑步,水源有限,我肯定整個身體都發熱了。我努力不去瞥一眼他的房子,但是好奇心是我的弱點。這是一所不太華麗的房子,很樸實。它與我們所在的中等收入社區很相符。他的車也一樣。我想知道那是否是他的車?從他與超市的那個女孩的對話中,我可以推斷他和我一樣年齡,所以我知道他肯定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我怎麼沒見過他呢?我怎麼可能不知道我離我生活的地方不到三英裏的地方居然住著唯一一個能讓我變成充滿挫折的熱潮的男孩?
我清了清嗓子。“嗯,謝謝你的水。”此刻,我唯一想要的就是逃離這尷尬的局麵。我迅速地向他揮了揮手,然後開始加快步伐。
“等一下,”他從我身後喊道。我沒有停下來,所以他超過了我,然後轉身倒著跑,迎著太陽。
“讓我給你的水瓶加滿水。”他伸手抓住了我左手中的水瓶,在此過程中碰到了我的肚子。我再次呆住了。
“我馬上回來,”他說,跑向自己的房子。
我感到困惑。這是一種完全矛盾的善舉。也許這是分裂人格障礙的副作用之一?也許他是個突變體,就像綠巨人。或者是《化身博士》中的變身怪物。我想,迪恩可能更好一些,比郝德好多了。
我感到等待的時光很尷尬,所以我走回他的車道,每隔幾秒鍾就停下來看看通往我家的小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感覺好像無論我做出什麼決定,都會是愚蠢的一方。
我應該留下嗎?
還是應該逃跑?
還是應該藏在灌木叢中,等他再次出來時帶著手銬和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