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樂縈(3)(2 / 3)

大概我隻配得到這個命運,我確實懷孕了,以前那麼多次也沒懷孕,這次的懷孕,大概就是我見子公最後那一次造成的。可能我們都太得意忘形了,尤其是子公,他是一個穩重的人,這個天殺的,他當時拿了我那囊錢,滿腦子一定想著先去旗亭找人賭一把罷?其他什麼都扔到腦後。現在我可怎麼辦?

要瞞住父親本來是說不過去的,但母親當時在對父親進行了言語試探之後,認定父親不會改變他的決定,她向我轉達他們是這樣對話的:

母親:“長孺啊,據說當年秦國的相國呂不韋把自己的愛妾送給秦惠文王的太子異人,當時這個愛妾已經懷孕了,但異人並不知道。後來愛妾生下了秦始皇,後來呂不韋反被自己的親生兒子殺死,你覺得他是不是很冤枉?”

父親說:“求仁而得仁,他有什麼冤枉的。”

母親的臉馬上變成了苦瓜。父親警惕地看著她,狐疑道:“你問這個是什麼意思?是不是陳湯那個賊刑徒對我們阿縈做了什麼?”

母親一向崇拜父親的聰明,知道瞞不住,於是像竹筒倒豆子似的,一五一十地把我和子公的事告訴了他,我不知道那一刻她有沒有產生一種僥幸心理,其實我是有這種心理的。也許父親會接受了這個既成事實,幹脆破罐子破摔,資助子公娶我,再贈送我一份厚厚的嫁妝,一隊勤勉的童仆,就像卓王孫最後對司馬相如做的那樣。有了這份嫁妝,子公就可以有資財去長安實現他的夢想了。他的文章確實寫得很好,我相信他的才能。不過有一個條件,他得帶我一起去。

我的夢想是如此的不現實,父親得知我懷孕的消息,暴跳如雷卻不敢聲張。那幾天家裏鬧得沸反盈天,婢仆們都受到了莫名其妙的責罰,以致除了那些賣身給我家的婢仆之外,其他都紛紛要求結賬走人。我感到對不起他們,可是又有誰來同情我呢?

父親已經接受了縣長家的聘禮,納彩、納吉等一幹禮儀都已經履行過了,婚約顯然是不可變更的。尤其是,他不能接受子公這樣一個無賴竟然和他女兒“和奸”的事實。和奸,這個詞我很難說出口,可是事實就是這麼回事。可我當時並沒有想太多,我是下定了一百個決心要嫁給子公的,既然事情不以我的意誌為轉移,那又怎麼能賴我?我玷汙了樂氏,雖然樂氏並不是什麼詩禮簪纓之族,我父親再神氣,也不過是個懂點律令的鄉吏。隻是比起尋常百姓,多少要講點禮節罷了。我做出這樣的事,似乎也說不上有多光彩的。

沒有什麼好的方法了,父親準備封鎖一切消息,讓我早早嫁入王家。幸好有一件事真是天意,王縣長因為積功次得到升遷,要到外郡去擔任太守,王君房因此催他父親趕快娶我過門。對父親來說,這真是瞌睡碰到了枕頭,馬上不假思索地答應了。他想讓我帶著腹中的孩子嫁去王家,真是瘋了。他說:“如果你不說,誰也不會知道。”也許罷,當年呂不韋也是這麼做的,他的兒子最終成了秦王,結果又殺了呂不韋。將來我的兒子長大,子公會死在他手上嗎?我日日就在樓上這麼胡思亂想。我還有什麼辦法,也許這是我心中僅存的安慰,我的子公,終於要永遠離我遠去了。這不知道應該怪誰,這個瑕丘縣最讓少女們慕想的美丈夫,也最讓惡少年們服膺的人,終於要遠離故鄉,去邊郡度過他的餘生了。

出嫁的日期逐漸接近,我跟母親說,我必須得見子公最後一麵。如果見不到,我就去死。母親害怕了,她說去打聽打聽,看看有什麼辦法。

我於是忐忑不安地等待母親的消息,可是回答我的是沒有機會。在離正式的吉禮還有十多天的時候,我對母親發下毒誓,如果在坐上馬車離開樂家之前,我還不能見到子公,就絕對不會苟活。

這個威脅終於奏效了,在第二天晚上,我見到了子公。

子公兩手帶著木製的手梏,頸上栓著鐵鉗,腳上也沒閑著,一副鐵鑄的腳鐐讓他動彈不得。他隻能靜靜地坐在草席上偃仰嘯歌。看見我,他的眼睛裏射出驚喜的光芒。我心裏冷冷一笑,這小豎子終究還是怕了,往日的神氣呢?不過很快悲哀填充了我的心胸,我叫來獄吏,怒衝衝地問他:“我們家子公不過是負債的刑徒,用得著戴這麼重的刑具嗎?”我平素雖然不關心公家的事,但是究竟生長在鄉吏家,耳熏目染,也懂得不少律令條文,知道負債的犯人是用不著這麼對待的。何況他們還要罰到邊郡去當戍卒,戴刑具弄殘了手腳怎麼辦?

獄吏並不認識我,我是賄賂了牢監進來的。他從上到下看了我一遍,嘖嘖驚歎了兩聲:“好漂亮的女子,跑到牢裏來幹什麼?”

我說:“我是子公的親戚,特意從魯縣跑來看他的。”

“沒想到這個賊刑徒還有你這麼一個高貴美貌的親戚。”獄吏的眼光像鋸子一樣在我身上來回拉動,又狐疑地說,“那他為什麼會負債入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