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相聚(1 / 3)

所有經曆過不同生命的人們,盡管我們可能永遠不會成為朋友,但我還是希望你們幸福。至少,在青春年華,你們應該幸福。

當我聽說戴鵬和劉菲菲準備結婚的消息之後,心裏不知道是個什麼滋味。

身邊的朋友都比我執著,所以他們都比我幸運。

這是我第三次衣冠楚楚的回到家,我沒有任何改變,除了一直在失去重要的東西。

婚禮上,戴鵬開心的像一個孩子,他毫不避諱的向別人展示他斷掉的半截手指上的戒子,我和戴鵬從小玩兒到大,從沒見他這樣過,我混在人群中間抽著煙,由衷的為他感到高興。

漸漸地大家都喝多了,場麵開始有些混亂,我沉默的呆在一個角落,看著戴鵬一個一個的敬酒,戴鵬是我所有的朋友中最幸福的,也許他的秘訣就是從來沒有怨天尤人。

“現在,我們有請一位前程似錦的青年為我們唱一首歌。”戴鵬在台上大聲的叫喊喚醒了我。

“艾熙!”

戴鵬指向我,所有人的目光隨著他的動作投來,我就知道我來了他準不會放過我。

我微笑的走上台,看著下麵我大多不認識的麵孔:“我唱一首祝福的歌送給這對新人。”我一直緩緩的在唱,不知道有沒有人在聽,但是,戴鵬和劉菲菲都很認真,我知道,這次來的人都是戴鵬請的,劉菲菲沒有家人,也沒有錢,戴鵬承擔了全部的責任,在愛情麵前他義無反顧,所以他比我更有權利得到幸福,他不會在意自己的老婆曾經隻是一個妓女,不會在意以後將會麵對更加艱難的生活,而我,恰恰在意的太多,權衡了太久,也就什麼都沒得到,也什麼都不明白。

人都散去了以後,戴鵬樓著我的肩膀,手上還端著半杯酒,激動的問我:“哥們兒,你和靖文什麼時候結婚啊,到時候哥們兒給你隨一大禮!”我笑了笑:“快了快了,你們別著急!”劉菲菲也說:“就是啊艾熙,上學那會兒,我們幾個女生打賭,誰會先結婚,我們都說是你。”“為什麼呀?”我問。

“因為我們都覺得你一天除了琢磨小女孩兒沒別的什麼事兒。”我笑了起來,戴鵬拍拍劉菲菲的腦袋:“這你就不懂了吧,這樣的人應該最後結婚才對,風流的人才不願意過早的被禁錮起來呢。”“你的意思是我把你禁錮起來了歎!”劉菲菲佯裝氣憤的瞪著戴鵬。

“沒有沒有,你那是愛的嗬護。”看著他們倆幸福的樣子,我真想早點離開,我現在特別看不了別人打情罵俏。

第二天我就回去了,沒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我老爸。

曾經在我很迷茫的一段時期,我找過很多人,我不知道自己選擇搖滾樂是對是錯,我想有人替我做一個選擇,到了最後,我找到了第一個教我彈吉它的一位老人。

老人問我:“你覺得搖滾是什麼?”那時候我沒有回答上來,如果現在問我,我會說:“搖滾是一種音樂,搖滾是一種情緒,搖滾是一種青春,搖滾是一種愛。”老人告訴我,搖滾樂從來都不是消極的音樂,也永遠不會是消極的音樂,聽搖滾的孩子,就比聽流行小調的孩子有希望,聽重金屬的人就比聽其他搖滾風格的人更爺們兒,但是爺們兒包含了很多意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責任。

老人說,有對父母的責任,有對妻兒的責任,也有對自己的責任。

戴鵬比我更早的喜歡搖滾樂,他也比我更喜歡重金屬,在這一點,戴鵬終於理解了他應該承擔的責任。

回到北京以後,我還一直在問自己,我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成長為一個男人?現在的北京城,每天都有新的變化,地鐵站裏的廣告幾天一換,這一次,換成了一個我認識的人,一個美麗清秀的女孩兒對著我笑,手上拿著代言的某商品,那個女孩兒就是唱了我寫的歌的孟雪。

旁邊還有一男的,看著也眼熟,卻想不起來是誰。

但是,那本來應該是我,但是我拒絕了,如果說現在有些後悔,我一點都不能否認。

車來了,我走進車廂,站在一個聽音樂的男孩兒麵前,握著扶手。

男孩兒看了看我,摘下耳機,問我:“你還認識我嗎?”我在記憶裏搜索了半天,想不起有這麼個人,搖了搖頭。

“我們在一起演出過。”他說。

“演出?”我更疑惑了。

“那天你去一酒吧,本來是我們樂隊駐場,你還帶了一條狗,你上去唱了一首歌,是你的原創,現在特流行的。”“哦,你是那個……”“我是那個貝司手。”這下我想起來了,那個和孟雪組合的男孩兒,就是他們的主唱,陳堯的同學謝森。

我們在同一站下車,邊走邊聊,我問他:“你們那個主唱怎麼回事?”

他歎了一口氣,說:“有一天他去革命者唱片公司,去了很久,回來以後告訴我們,公司隻願意簽他一個人,讓他跟孟組合,我們都以為他會拒絕,因為畢竟在一起那麼久,哥幾個都很有感情,而且他也不喜歡流行音樂,沒想到,他第二天就給公司打電話,同意了他們的要求。”“你們是不是覺得特失望?”“沒什麼好失望的,人嘛,總有自己的路要走,要得到一些東西之前一定要先放棄一些,謝森有才華,也有頭腦,和我們不一樣。”我對他的寬容感到震驚,就像那天他為了謝森要跟我打架一樣,那時我就知道,他是個仗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