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和莫銘戀愛兩年的紀念日,但莫銘說晚上公司有事,不能陪我一起慶祝了,隻是讓助理送來了花和禮物。
其實我知道他今天是因為什麼不回來陪我的。
因為,他的前女友回國了。
說起來,我和莫銘是在對方最為失意的時候遇見的,然後就順其自然的開始交往了。
雖然我們都是懷著各自的目的在一起,但是這兩年的相處,總起來說還算和諧。
莫銘除了不愛我之外,其他各方麵對我還是很不錯的。各種節日和紀念日,該有的禮物一樣都沒少過,畢竟我長得像他那出國嫁人的前女友。
莫銘一開始就沒掩飾過他跟我在一起的原因,算得上是“渣”得明明白白了。在這一點上,他比我強。
跟他在一起的這兩年,他周圍的朋友全都打趣般說我,真是忍功了得。在明知道自己是替身的情況下,還能咽下所有的苦水,日複一日的陪在莫銘的身邊,永遠的溫柔體貼,無怨無悔。
他們都在唏噓我愛得卑微,沒有尊嚴,對於他們2的話,我隻是笑笑,並沒有多說什麼
說真的,我從來不是一個很貪心的人,隻要能在莫銘身邊,每天起床就能看到那張臉,對我來說就已經很滿足了。
回到家,看著這個這個和莫銘一起生活了兩年的地方,滿滿的全是不舍。每當想起他那張熟悉的臉,我的心裏不是沒有過動搖和掙紮。隻是,三個人的感情太過擁擠,與其乖乖等著被拋棄,還不如幹脆一點,主動退出。本來在一起的時候目的就不純。
而且,我也無法忍受莫銘用著那張我愛的臉,在我麵前為了別的女人癡狂。
用了兩個小時,我將自己的東西全部打包好,這兩年,他送我的禮物我一樣沒帶,準備到明天一早就搬走,和莫銘好聚好散。
半夜時分,我是被一陣酒氣熏醒的。接著一副精壯的男性軀體覆了上來,我知道那是莫銘。
在一起的兩年裏,我們已經無數次地探索過了對方的身體,對彼此的氣息已經熟的不能再熟了。
莫銘滾燙的唇落在我脖頸間,就像是在親吻一件失而複得的寶貝。我知道,他是又將我當成他的前女友了。
良久,他將床頭燈打開,被酒色熏染過的聲音有些輕微的沙啞:“禮物喜歡嗎?”
“喜歡。”我打著哈欠,有點敷衍的回答他。其實我根本就沒有去拆那個禮物。莫銘似是有些過意不去,“明天我陪你補過紀念日。”畢竟明天都要離開了,我想也沒想就回答:“不用了。”
可能是我今天的口吻太平靜,與往常的溫聲細語不一樣,讓莫銘察覺出了一絲端倪。以前的我在莫銘眼裏,就是個為他癡為他狂的戀愛腦,事事以他為主,從來不擺臉色。
但即便察覺出端倪,莫銘也沒有心思哄我,畢竟正主都回來了,誰還會在贗品上花費時間和心思?
於是,他簡單粗暴地吻上我的唇。
剛開始我本想推開他的,但是抬眸看到莫銘那雙令人心悸的桃花眼,頓時怔住,我的動作頓在了原地,心中的那點不耐也漸漸的散去。我眼神朦朧的看著他,透過他的眼睛仿佛看到了另一個人,忍不住的開始回應他。
而莫銘原本粗暴的動作,也在我柔情似水的回應中,逐漸的溫柔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