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合同(1 / 3)

回到酒店房間,林可欣又叫人送了不少酒,看起來是打算不醉不歸。

“你說,我辛辛苦苦演戲,招誰惹誰了,剪斷鋼絲,這跟要我的命有什麼區別?”林可欣氣憤不已。

“這種人我們肯定要抓出來,交給警察,你知道是誰嗎?”池魚問。

麥梓氣呼呼的:“還能有誰?”

“對啊,還能有誰?不就這部戲的女二嗎?”

池魚接話:“那我們趕緊報警,把她抓起來呀。”

“抓什麼抓?她根本不是覬覦女主的位置,她是喜歡盛世,那家夥到處留情,完全就是花心大蘿卜。”

池魚很少關注娛樂圈,所以對林可欣和盛世不大了解,隻是從鄭依依嘴裏聽說,他們是娛樂圈當紅花旦和小生,總之算得上是頂流級人物。

“他該不會包庇吧?那不行,咱們趕緊去,把壞人繩之以法。”

林可欣拉住略微有點激動的池魚,說:“那倒不會,他總歸是向著我的。”

“那你幹嘛這麼生氣?我還以為他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情。”

“從小到大,我身邊全是喜歡他的人,你說他怎麼就能跟捅了馬蜂窩似的,身邊全是嗡嗡嗡的蜜蜂呢?”

鄭依依看不過眼,搭話:“你得了吧,喜歡你的人還少嗎?你倆半斤八兩,所以絕配。”

“可是網友不這麼想啊,大家都覺得我們很不配。”

“你管別人呢,你喜歡不就好了,你管別人喜不喜歡!”鄭依依的手已經搭在林可欣的肩上,仿佛兩人是失散多年的姐妹。

池魚表示同意:“是啊,是啊,你喜歡才是最重要的。”

“哎呀,你們好煩,喝酒!喝酒!”

酒過三巡,池魚時刻沒忘記此行的目的,她試探著問:“可欣,你為什麼不接代言呀?”

鄭依依喝的有點多,這會兒已經倒在沙發上魂遊太虛,而麥梓也一樣,正躺在地毯上呼呼大睡。

林可欣認真想了想:“因為我都不了解那些東西,所以就不想當代言人,我覺得我得對粉絲負責。”

“那如果讓你給鮮花代言,你覺得怎麼樣?”

喝過酒的林可欣沒有平日裏看起來那麼銳利,整個人柔軟了不少,她歪著腦袋想:“如果是你上次的深海寶石,我覺得可以。”

“那我想請你當我們公司的代言人,可以嗎?”

“你嗎?”

“嗯,我。”

“可以。”

沒想到她這麼快就答應,池魚再次確認:“真的可以?你需要向公司報備嗎?”

“當然不用,我的工作室是獨立的,我可以決定所有事務,你現在把合同拿過來,我現在就能簽字。”

林可欣話音未落,池魚已經飛快地掏出合同,遞到她麵前:“合同已經準備好了。”

“但是我有個條件……”

“好,你說,如果是價錢方麵的問題,我可以去申請。”

林可欣搖頭,因為體力不支,趴在池魚肩上,說:“條件就是你得一直在這家公司。”

“好。”

池魚沒想到事情會進展得這麼順利,她能這麼快搞定代言人合同,實在是出人意料。

她點了點林可欣的額頭:“喂,你該不會酒醒就後悔吧?”

“別瞎說,我又沒喝醉。”

“好好好,沒醉。”

這時,麥梓仿佛詐屍般彈起:“再來一瓶!”

池魚拿這群人沒辦法,隻好將人一個個扶到床上,替她們蓋好被子。

她拿了塊毯子蓋在鄭依依身上,而自己則靠在沙發旁邊坐著翻閱雜誌。

入夜後,幾位睡神的手機輪番響起,先是麥梓,來電人是江璟。

池魚推了推她:“麥子,接電話。”

紋絲不動。

就在電話響了好幾遍之後,池魚才忍不住接聽:“江先生,我是池魚。”

“池小姐?麥子呢?”

“她睡著了。”

“好吧,如果她醒了,想回家,記得跟她說,多晚給我打電話都行,我會去接她。”

“好的,我會轉達。”

沒多久,林可欣的電話也響起,池魚再次接聽,她還沒來得及說話,對方已經著急開口:“鋼絲斷掉的事情,我已經調查清楚,也報了警,交給警察處理,今天是不是嚇到了?要不要我去劇組陪你?”

“盛先生,是吧?”

盛世大驚失色,怎麼也沒想到接電話的人不是林可欣!

“池小姐,你還在可欣的房間?”

“是啊,她們喝醉了,我留下照顧她們。”

“那麻煩池小姐了,如果需要我幫忙,隨時打我電話。”

“好的,多謝盛先生。還有關於鋼絲的事情,等可欣醒來,我會告訴她。”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