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小偷!”
我不禁要問,人們為什麼這麼說?世界曆史上有哪個小偷真的停下來過嗎?
我想這種叫法更多的是為了提醒其他人注意小偷,但“抓住那個小偷”不是更有意義嗎?
更好的辦法是描述小偷。比如“那個披著鬥篷的黑發綠眼女孩偷了一塊麵包!抓住她!”
當然,作為那個女孩,我不想給追捕者任何提示。
至少這一聲大喊給了我一個很好的提醒,讓我知道是時候停止漫不經心的行走,開始向最近的小巷狂奔了。
我已經盯上這家店十幾次了,麵包師格裏格肯定對我很不滿意。
但拜托,他隻是把新鮮的東西放在露天!我能怎麼辦,不接受它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買的,真的,做街頭老鼠可不是什麼有趣刺激的自由冒險。
它很爛,糟透了,對於許多無家可歸的居民來說,宏偉美麗的天合城並不那麼宏偉美麗,他們沒有錢生存,也沒有受過訓練,無法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我和所有像我一樣的人都徹底完蛋了,如果沒有好運氣和別人的同情,我什麼也做不了。
格裏格沒有為我提供這種憐憫。當我竭盡全力在人群中穿梭時,他卻徑直衝了過來,一邊推開人群,一邊在我身後咆哮。
這很糟糕,因為我很虛弱,吃不飽,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天賦,他肯定會抓住我的。
但是謝天謝地,我還有盟友。
“喲!維塔!我在這裏!”
一個親切的聲音讓我來了個九十度大轉彎,很快我就和林恩麵對麵了,她是個比我高明得多的盜賊。
“傳過來!”她呼喊道。
我把兩個麵包扔給她,她繼續朝格裏格的方向揮舞著麵包,一邊嘲笑一邊譏諷。
“有本事抓住我們,胖子!”
她咬了一大口,朝相反的方向跑去,讓我有機會溜出格裏格的視線。
我氣喘籲籲地穿過小路,啃著我僅有的一塊麵包。
麵包並不是特別好吃,但它溫暖且新鮮,而且我非常非常的餓。
我撕開了麵包,但知道最好不要全部吃掉。雖然我也許能逃過這一劫,但憔悴的我......
嗯,除了林恩和羅文,我們這個小團體裏的每個人都很憔悴,這不公平。
林恩有驚人的天賦,是個天生的盜賊,她學習新技能的速度比我從地上撿石頭還快。
事實上,她是天合城最受歡迎的人之一,雖然她是個普通的盜賊,但她幾乎是我們這群可惡的小老鼠能吃飽飯的唯一原因。
我穿過蜿蜒的小巷,找到了羅文開店的地方,他是個騙子,也是個賭徒。
林恩給我們偷來了生存所需的東西,而羅文則賺到了所需的錢。
盡管他的商業模式有問題,但是他很小心,他不想背上壞名聲。
我蹲到他的攤位後麵,把一半的麵包遞給他。
“你的早餐,羅文。”
“嘿!維塔!謝謝,我很感激。你自己弄的?”
我點點頭。我已經幫助林恩一個星期了,努力爭取到自己的位置。她會施舍,但施舍的東西並不多,都是些生活必需品。
如果我多幫點忙,就能多得到一點食物。那半塊麵包已經比我平時一天能吃到的還多了。自然,我幾乎成了一具骷髏,隻剩下皮包骨頭。
但是沒有林恩的幫助,我什麼也做不了......沒有我,她可能比和我在一起做得更多。
但是沒關係,無論如何我都要試試,我欠他們的不隻是食物,十六年的苦難已經夠多了,在林恩這裏可比別的地方好多了。
仿佛是為了證明這一點,羅文遞給我一些硬幣。
“給你,維塔。林恩一直說你越來越棒了。把這些分給孩子們,好嗎?”
我很難不考慮給自己買把刀什麼的,但是不行。
這些硬幣很重要,羅文把它們發下去是對我的信任。
我攢了好幾年的錢,最後買了一件漂亮的鬥篷。
穿著它睡覺很暖和,哭的時候還能把臉藏在裏麵。可不能剝奪別人買這種好東西的機會。
當然,不管我給不給他們錢,其中幾個孩子都會得到比鬥篷貴重得多的東西。這樣的人不多,但有些人就是有天賦。
據說迷霧守望者在製造每個人的時候都會賦予他們一份禮物,雖然教會喜歡把這說成是多麼美妙的事情,但不管是什麼賦予了禮物,禮物的不平等是荒謬的,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
有些人的天賦是無法理解的,比如林恩。有些人甚至不用學習成為法師就能從手中射出火焰!
當然有些人一無所獲。或者至少,如果他們得到了什麼,那也是微不足道的,隻有迷霧守望者知道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