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上差別很大,總的來說就是混亂與秩序的區別了。惡魔崇尚力量,事情對錯取決於力量和背景,小到錯別字大到謀害同僚都是如此。魔鬼崇尚法律,事情對錯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律。”邁克簡單說了說自己的理解。
“原來如此。”尼姆首席法師點頭。
“不過你不要以為崇尚法律的魔鬼就容易打交道,他們的法律可不是我們的法律,而且他們極其狡詐,很可能會在契約上設下陷阱。”邁克補充道,“而且他們不喜歡和不遵守契約的人打交道,這一點你們也要注意。”
“這樣啊。”
“魅魔是惡魔,就是我們第一個召喚那個;欲魔是魔鬼,就是我們第二個召喚那個。你們可以先試著打打交道,或許能介紹幾個強力的家夥。”這兩個家夥本領低微價值有限殺不殺無所謂。
邁克自己沒什麼興趣跟惡魔或魔鬼打交道,太麻煩。隻能招一個兩個的,單對單達成互信合作太費勁。還是像黑暗精靈這種一下能遇到成千上萬,一下找上幾千合作夥伴收幾百小弟這種比較省力。
“那如果我想契約小惡魔小魔鬼作魔寵呢?我在其他城市看有幾個人就這麼做,能用變形術變成近三米高長著蝠翼渾身鱗片有點兒像龍的人形惡魔,非常厲害。”
“你說這個啊。如果有對應血脈練起來比較容易,福爾娜應該快學會了吧,就是那個有點而像老太太的術士2號。沒有對應血脈也能學,比較費功夫罷了,反正我是沒這打算。你想學的話我可以給你份資料,不過不許外傳,我還想要收費。”
“您就放心吧。”尼姆首席法師暗自吐糟,您怎麼好像什麼都要收費啊,“不過您自己為什麼不練呢,難道有什麼副作用?”
“很小,就是沒辦法像普通小動物那樣讓我們獲得某些特性罷了,我不練主要是覺得沒什麼大用。你說變的那有點兒像龍的人形魔怪應該是魔鬼中的角魔,也叫恐納魔,屬於非常高階的魔鬼了。可魔寵變的角魔不怎麼厲害,什麼特殊能力都沒有,就隻是身強體壯皮糙肉厚,比普通魔寵就能變的山巨人火巨人隻強那麼一點點。”
尼姆首席法師覺得那點副作用的確很小,可關於沒什麼大用這點他實在不敢苟同。“怎麼能說沒用呢,我估計我要有個那種魔寵的話,變成角魔後家族戰士裏能打過它的人不多吧,現在的魔寵可差遠了。”
“唉,你想學就學吧,我也不會攔著你。”這種怎麼練比較好的事情,不同人的看法可能相差很大,邁克練全部都是“純法師”類,就是各類超魔特技和加快出手速度、擴展法術列表、強化法術效果的那些,以後還要練專用於法術對決的法術反製之類。像高等魔寵這種可以多招小弟代替的輔助特技基本不會考慮。“不過這樣的話,有個六階法術,叫做賦予魔寵施法能力術,作用是將自己還沒用掉的法術轉移給魔寵,持續時間好像是每個施法者等級一小時吧。有了它,魔寵的用處會更大些。”
有些法爺覺得魔寵太弱,不具備單獨完成外出作戰的任務,於是開發了一係列增強魔寵的法術,其中這個6階的賦予魔寵施法能力術最為關鍵。施法能力賦予術、改變形體變形術、居家旅行傳送術,三術合一,魔寵就有足夠能力單獨執行多種任務。
“哦?”尼姆首席法師果然眼睛一亮,“能轉移多少個法術位?最高幾階?這法術您會嗎?”
“大概是每三個施法者等級轉移一個法術位,最高應該是5階吧,畢竟那法術也才6階,不可能更高了。法術我沒學過,連魔寵我都沒招呢。”邁克實話實說。他的確沒學過也的確沒招魔寵,隻不過等他法師能用6階法術後就會學這法術再招個魔寵。
“這樣啊。”尼姆首席法師有些失望,看來大師不重視魔寵啊。不過也難怪,魔寵想要厲害主人就得擅長格鬥,大師練的是閃避施法型,的確不適合。“那我先練練怎麼契約小魔鬼吧,其它到時候再說。”
“恩,我寫份資料給你,遇到什麼困難你找福爾娜探討吧,我沒實際練過,很多細節搞不清楚。”邁克不想浪費時間。
“那就多謝您了。”尼姆首席法師想了想似乎沒別的事,就去找悟空殺迷誘魔了。
其實說來,邁克練魔寵比尼姆首席法師強多了。他環法後施法者等級高,再加上地脈節點最多能賦予11個法術,持續時間還長,他法術位又多,賦予法術全部是四五階都沒問題;尼姆就算環了法再用地脈節點也隻能賦予8個法術,還因為法術位少的緣故賦予法術必將以低階為主,持續時間也要短十個小時,都用中級延時權杖就是二十個。更重要的是,邁克會法術抗力術,能有效彌補魔寵皮薄怕轟殺型法術的弱點,尼姆首席法師可不行。
不過邁克因為擔心魔寵死掉連累他這個主人,所以根本沒打算派魔寵執行高難度戰鬥任務,強點兒弱點兒也就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