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還沒死呢,他就娶續弦(1 / 2)

鑼鼓聲,炮仗聲,聲聲入耳。

李若在床上翻了個身,實在受不了,一躍而起。

“若兒,若兒你醒啦!”一個激動的聲音響起,隨即一張老掉牙的臉出現在她麵前。

“你,你誰啊?”李若有點方,這老太太像極了她死去的奶奶。

“我是你奶奶啊。”老太太激動的臉上皺褶都跳的歡,可她發現孫女滿臉驚恐。

李若環顧四周。

古色古香?這是地府?

她好不容易被指揮官放個假,結果在小島上遇到海嘯,這是死啦?

地府這居住環境還不錯嘛,也挺熱鬧的。

她聽力非凡,外麵不僅鑼鼓喧天,還人聲鼎沸,像在辦喜事?

老奶奶還在嘰裏呱啦,“老天保佑,你終於醒了。那宋知竟真不是人,你昏迷才半年,還沒死呢,他就娶續弦。”

李若敏銳的捕捉到一個詞,“宋知竟?”這個名字怎麼那麼熟。

忽然。

她腦中靈光一閃。

不會是前幾天看的那本網文裏的宋知竟吧,因為此人的原配跟她同名,所以就瞄了一百幾十章。

忽然,有不屬於她的記憶瘋狂湧入腦海……

約摸兩分鍾後。

李若發現自己穿書了。

一穿來就是婚禮現場,但新娘不是我?

是她相公和別人的婚禮!

她的相公就是宋知竟,現任豫州知府,很早就與原主有婚約。原主是平南將軍李宏傑的女兒,李家滿門忠烈,不幸在一次戰事中,李宏傑父子雙雙殞命在戰場上,屍骨無存。

陛下為撫恤李家遺老遺孤,答應滿足他們一個願望。

當時宋知竟剛中了進士,原主怕宋家因為李家沒落而不願意履行婚約,便央求祖母將這個願望用在他身上。

讓宋知竟補了豫州知府的肥缺。

宋知竟當即對天發誓,此生必不負卿卿,不然天打雷劈雲雲。

一個月之後,他遵諾娶了原主。

誰知洞房花燭夜,宋府遭了賊,原主被砸破了腦袋,昏迷不醒。

一昏就是半年,眼看原主醒不過來了,宋知竟於是另娶新歡。

媽呀,這姓宋的夠薄情,才半年就熬不住了。特麼狗男人。

不過李若才不管他娶了誰,在書中宋知竟連個男配都算不上,之所以有他戲份,是因為他是豫州知府。

一個在大洪水來臨之際,置百姓於不顧,帶著新婚妻子和家人坐船逃跑,的貪官。

後來糧食漸漸短缺,便覺得原主及其家人累贅,聽了母親和新婚妻子的勸告,一狠心把他們全部扔水裏了。

可憐原主和家人就此溺斃,還是路過的男主給他們收了屍,才避免他們淪為難民盤中餐。

所以,宋知竟的存在完全是為襯托男主的高大光輝的英雄形象的。

至於原主,更是路人甲都算不上,是為了突出宋知府腐敗,薄情,懦弱而存在的。

她竟然穿在了這個女人身上。

對了,“奶奶,今天是什麼日子?”

李老太看她一驚一乍的,以為她傷心傻了,“若兒,別怕,既然你醒了咱們這就去讓他取消婚禮。”

哪有原配還沒死就娶續弦的。

李若能不怕嗎?大洪水啊,一淹八千裏,從南邊到北,從東到西,整個大胤將處在一片汪洋之中,直到三年後,洪水才慢慢褪去。

至於原因,不得而知,原書作者就是這麼設定的,作者說末日就是末日,作者說是多少年,就是多少年。

“奶奶,我問的是什麼年什麼月什麼日。”

李老太:“昭仁六年九月十四啊。”

李若心裏一咯噠:那距離大洪水不是隻剩二十多天了嗎?

十月十日,她記得很清楚。

李老太心裏那個急啊:外麵就要拜堂了!

“走!”她拉著明顯走神的孫女,往正堂走去。

正堂裏,新郎新娘正牽著大紅綢緞,站在主婚人麵前,準備行禮。

“一拜天地!”有司的聲音充滿了喜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