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526 我啊 真是一個笨蛋呢(1 / 3)

島清興的攻勢,是超乎任何人可以想象的猛烈——拋棄了多餘的一切,扔掉了那些不中用的累贅,接著僅僅隻是帶著丈夫的親衛隊進行進擊,身先士卒,毫無顧忌的進行進攻,接著僅僅隻是差一點就可以洞穿吉川元春部的程度。

不錯,在外界來看,景嗣的確是一個足夠稱得上是惡人的家夥,作風殘忍,手段卑鄙,不管如何,都不是那種可以用自己高尚的人格來感染他人的人,但是即使是這樣的人,也是有著其追隨者的,畢竟,惡人也需要有惡人的救世主,而名為上條景嗣的人,大概就是這樣的構造吧。景嗣是有著自己強烈目的的人,為了目的,他不會在乎結果,但是就極端論來說,他們的手下則不是如何,那些人,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目的,他們隻是在乎過程的人。

跟隨於誰,接著為誰而戰,然後享受戰爭的過程,這就是親衛隊的全部意義了——簡直就是一群瘋子,精神病,無可救藥的亡命之徒,他們崇拜魔王,因為魔王可以帶來他們所想要戰爭以及戰爭之後的榮譽,總之,用常理來揣測他們的想法是不可能的事情,比起說是人來說,他們還不如是人偶的集群,但是正是這樣子人偶的集團,在侵徹力上已經是需要毛利元就和吉川元春兩部一起抵抗的程度了。

可即使是如此成功的牽製了大量的敵軍之後,島清興依舊不能拯救那個已經決心犧牲的姑娘了的——畢竟,她所要麵對的,是超過雜賀眾十倍的敵人。

……

“奇跡和魔法都是存在的。”

如果說是可以的話,那麼還真是想要這樣說呢,但是在名為現實的巨大壁壘之前,恐怕自己也已經是沒有辦法說出這種話了吧。

認真的說,丹羽長秀並不算是自己的初戀,畢竟再怎麼說。自己也是一個過去和曾經的正常女人,所以在小的時候就有過戀慕的人這種事情也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畢竟這才是正常人的人生吧,所以說,現在名為雜賀孫一的,愛慕著丹羽長秀的女人,之前的初戀對象,其實也隻是一個曾經和自己一起在紀州山林當中狩獵山賊的同伴而已。

那個作為初戀對象的男人。是一個相當富有個人英雄氣息的男人呢——衝鋒在前,撤退在後,不論在何時何處的戰場上都是一副中流砥柱的樣子,然後支撐起部隊的靈魂。加上以為內年長而帶來的獨有成熟和溫柔,能夠為自己的下屬披上衣服,能夠在夜裏篝火邊守夜的人。對於年紀尚小的姑娘來說是有著致命的殺傷力的。於是,毫無疑問的,那個少女打算對那個初戀進行告白——如今回想的話,還真是相當純淨的戀慕呢。沒有一點點的雜質,沒有思考未來,也沒有思考其他的東西,而僅僅隻是想要傳達喜歡你心意的戀慕。

然而。和如今在戰場原上盛開的,但是又很快因為戰火溶解於夜色的千本櫻一樣,那種心意,到了最後也沒有傳達到。

大概是在某次作戰當中吧,僅僅隻是因為發出了一點聲響,那個男人就遭受了箭矢的攻擊——如果說是在其他地方的話,那麼或許還可以借助鎧甲的力量擋格下來,但是在山林當中。為了盡可能不被發現,區區的布衣就很快的被十多支羽箭貫穿。而等到戰鬥結束,山賊被殺死了之後,自己想要傳達心意的對象就已經成為了一具冰涼的屍體了——所以,到了最後,自己還是什麼都沒有傳達啊。

或許,這個叫做雜賀孫一的女人。就是背負著這樣的命運吧——戀慕的對象也好,親近的對象也好,總是很快的遇到接著又很快的失去。但凡是重要的人和事,她總是在短暫的擁有之後失之交臂。那種短暫程度。實在讓人難以想象。

景嗣和他的少女主公相遇了七年,但是能夠在一起的時間,其實也隻有這個數字的一半不到一些——出陣,異地,種種的事情都會使得兩人分開,所以真正相守了的三年,起初對於雜賀孫一來說,她會以為太短。然而現在的話,她則認為能夠擁有三年已經很長了。畢竟她真正能夠傳達心意的時間,也不過是僅僅的隻有一個晚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