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鵑昨天晚上便知道孟有田回來了,可一個大姑娘哪能黑天出門去看個男人,她的家規也嚴,也容不得她隨隨便便。這一大早,阿秀又來找她,拿了點羊奶,又把孟有田約她見麵的事情一說,這姑娘是滿心歡喜,包上東西便跟阿秀一起出了門。
到了英子家裏,人還不算多,孟有田也沒廢話,把紫鵑和阿秀讓到裏屋,把事情的原委說了一遍。
“字我倒是能寫,可這賣人的字據怎麼寫我真沒見過。”紫鵑坐在炕桌前,握著筆有些為難的說道。
“那怎麼辦?”阿秀試探著說道:“要不找宋先生來?”
“不行,不行。”紫鵑把腦袋搖得跟拔浪鼓一樣,“我爹膽子小,又有些迂,恐怕會壞事。”
“李懷忠肯定知道怎麼寫。”滿倉剛說完,便意識到說的不對,本來就對他不滿的孟有田立刻兩個白眼甩過去,這個木頭牛垂下頭不敢吱聲了。
“這樣啊,讓我想想。”孟有田摸著下巴思索著說道:“昨晚李懷忠念過字據,我在旁邊也瞅了幾眼,沒幾句話,我念你拿張破紙先記,然後咱再整理。我記得字據上是這麼寫的:立字人丁王氏,因家貧無力養媳,特將兒媳丁孫氏賣與……”
紫鵑很詫異,但屋裏還有旁人,便壓下心中疑問,照著寫完字據,遞給孟有田,頗有深意地誇獎道:“有田哥記得真清楚,這就是書裏所說過目不忘的本事吧!”
“啥過目不忘,你昨天要在場,記得能比我還清楚。”孟有田看著字據謙虛道:“這字寫得多秀氣,跟你比,我那幾筆蟑螂爬根本拿不出手。”
他還會寫字?紫鵑抿了抿嘴,不動聲色,卻把孟有田偷偷地打量了好幾回。
孟有田看完覺得沒什麼問題,便拿出帶有丁夫人血手印的紙來,和紫鵑仔細說了一遍。紫鵑將自己寫的字據和帶手印的低細細比對,挑出一張比較合適的,又問了幾句,便一筆一劃非常認真的寫了起來,寫完字據,在血手印上麵寫下丁夫人的名字,又寫了買主和中人的名字,仔細端詳了一遍,又用嘴吹幹墨汁,好象完成了一項艱巨重大的工作般喜笑顏開地遞給了孟有田。
“嗬嗬,這就辦妥了一半,到時一口咬定,給他來個真假難辨,丁夫人就是長十張嘴也說不清楚。”孟有田拿著契紙,眉開眼笑的招呼道:“把趙伯和占富請進來,該買家和中人按手印了。”
老趙頭掀門簾走過來,將大拇指在紫鵑拿來的印盒裏蘸了蘸,鄭重其事的按了下去。
“占富,你按在這,嗬嗬,哆嗦什麼呀?”孟有田打趣道:“害怕了,要不再寫一張,我來按手印,讓英子給我當媳婦得了。”
占富憨笑著按了手印,手腳都不知道往哪擱了。孟有田從兜裏掏出十元的紙幣,遞了過去,“趕緊買點吃喝,也別講究什麼了,一會兒二虎子找來人,大夥一起動手,馬上就把親事辦了,省得夜長夢多。”
“這,這,我不能…”占富縮著手,一個勁的躲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