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火炮的發展(1 / 2)

19世紀末期,相繼采用纏絲炮身、筒緊炮身、強度較高的炮鋼和無煙火yao,提高了火炮性能。采用猛zha藥和複合引信,增大彈丸重量,提高了榴彈的破片殺傷力。20世紀初,一般75毫米野炮射程為6500米,105毫米榴彈炮射程為6000米,150毫米榴彈炮射程為7000米,150毫米加農炮射程為10000米。火炮還廣泛采用了周視瞄準鏡、測角器和引信裝定機。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了對隱蔽目標和機槍陣地射擊,廣泛使用了迫擊炮和小口徑平射炮。為了對付空中目標,廣泛使用了高射炮。飛機上開始裝設航空機關炮。隨著坦克的使用,出現坦克炮。機械牽引火炮和自行火炮的出現,對提高炮兵的機動性有重要的影響。騾馬挽曳火炮仍被大量使用。當時交戰國除大量使用中小口徑火炮外,還重視大口徑遠射程火炮的發展。一般采用的有203~280毫米榴彈炮和220~240毫米加農炮。法國1917年式220毫米加農炮,最大射程達22公裏。德國1912年製成的420毫米榴彈炮,炮彈重1200千克,最大射程9300米。許多國家還采用過在鐵道上運動和發射的鐵道炮。

20世紀30年代,火炮性能進一步改善。通過改進彈藥、增大射角、加長身管等途徑增大了射程。輕榴彈炮射程增大到12公裏左右,重榴彈炮增大到15公裏左右,150毫米加農炮增大到20~25公裏。改善炮閂和裝填機構的性能,提高了發射速度。采用開架式大架,普遍實行機械牽引,減輕火炮重量,提高了火炮的機動性。由於火炮威力增大,采用自緊炮身和活動身管炮身,以解決炮身強度不夠和壽命短的問題。高射炮提高了初速和射高,改善了時間引信。反坦克炮的口徑和直射距離不斷增大。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由於飛機提高了飛行高度,出現了大口徑高射炮、近炸引信和包括炮瞄雷達在內的火控係統。由於坦克和其他裝甲目標成了軍隊的主要威脅,出現了無後坐炮和威力更大的反坦克炮。

為了提高炮兵火力的適應性,火炮除配有普通榴彈、破甲彈、穿甲彈、照明彈和煙幕彈外,還配有各種遠程榴彈、反坦克布雷彈、反坦克子母彈、末段製導炮彈以及化學炮彈、核彈(見核武器)等,使火炮能壓製和摧毀從幾百米到幾萬米距離內的多種目標。

榴彈炮指一種身管較短、彈道較彎曲的火炮。榴彈炮的初速較小;射角較大,彈丸的落角也大,殺傷和爆破效果好;采用多級變裝藥,能獲得不同的初速,便於在較大縱深內實施火力機動。它適於對水平目標射擊,主要用於殲滅、壓製暴露的和隱蔽的(遮蔽物後麵的)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工程設施、橋梁、交通樞紐等,是地麵炮兵的主要炮種之一。

世紀,歐洲把發射爆炸彈的射角較大的火炮稱為榴彈炮。19世紀中葉,榴彈炮采用了變裝藥,射角為12°~30°,炮身長為口徑的7~10倍。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許多國家的軍隊競相裝備榴彈炮,新的型號不斷出現。當時,榴彈炮的炮身長為口徑的15~22倍,最大射程可達14200米,最大射角一般為45°。德軍攻擊比利時要塞,曾使用口徑為420毫米m型榴彈炮,其最大射程為9300米,彈重1200千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些國家不再發展口徑在203毫米以上的重榴彈炮,這一時期榴彈炮的炮身長為口徑的20~30倍,初速達635米/秒,最大射角達65°,最大射程可達18100米。

光學測距機通常由雙筒望遠境、距離測量機構、方向測角機構、高低測角機構和三腳架組成(圖1)。測距的基本原理是:當目標射來的光線通過測距機兩端的入射窗口進入儀器時,兩入射光線的光軸相互平行,光軸間的距離構成測距機的基線長,目標對基線構成視差角。目標距離等於基線長除以視差角的正切函數,基線為固定值,根據視差角即可得出目標距離。在測距機內裝有測量視差角的裝置,經過機構轉換便可讀出目標距離。測距誤差與所測距離的平方成正比,與基線長度和倍率的乘積成反比。地炮測距機的基線一般為0.3~2米,放大倍率5×~20×,視場3°~10°,測距範圍50~20000米。高炮測距機的基線一般為1~3米,放大倍率10×~32×,視場1°50′~6°,測距範圍500~30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