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處於“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之上,那裏美麗又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集地,現在已經有140多萬的人口,而其中藏族占了絕大部分。藏族是我國古老的少數民族之一,是我國56個民族中的一員。
據史書記載:藏族的先民在秦漢之前就已經居住在雅魯藏布江中遊兩岸。在7世紀前藏族一直處於分裂狀態,後建立了吐蕃王朝,吐蕃王朝與當時的唐王朝關係良好。到9世紀中葉,隨著吐蕃王朝的瓦解,後有300多年處於割據狀態。到了元朝,政府把藏族地區的分裂局麵統一在中央王朝的統治之下,在中央設宣政院和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行使軍政要務,這是中央在西藏設官建製的開始。在以後的700多年裏,藏族都歸中國中央政府管轄。新中國成立後,1959年建立了西藏自治區籌備處,1965年正式建立西藏自治區。
西藏一直都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20世紀之前,藏語詞彙中還沒有“獨立”這個詞,“西藏問題”根本不存在。但是,從20世紀初開始,在英國的策動下,一些人開始對中國西藏實施分裂的計劃,顛覆中國的政權。
“西藏問題”的由來
20世紀初,本來稱霸一時的西班牙殖民勢力已經土崩瓦解,而繼西班牙殖民勢力之後,英國的殖民勢力大肆發展,歐洲勢力範圍已經不能夠滿足他們的欲望,他們的鐵蹄開始踏向東南亞各地。
英國鐵蹄踏向西藏
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兼並了印度孟加拉省後,將矛頭指向了北方的西藏。清政府派出軍隊奔赴西藏,將侵略者驅逐出去,遏止了英國的第一次侵藏行動。
直到1840年,英帝國主義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中國的主權遭到破壞,由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逐步淪為一個半殖民地國家,中央政府虛弱,帝國主義又開始對中國領土進行瓜分,踐踏中國的領土。
為了將西藏納入到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1903—1904年,英軍又發動了第二次大規模侵藏戰爭,攻打江孜,西藏軍民英勇抵抗。在第二次侵藏戰爭中,英軍一度攻占了拉薩,十三世達賴喇嘛被迫出走,侵略者迫使西藏地方政府官員簽訂了《拉薩條約》。但是清政府認為此條款有損國家主權,於是大臣拒絕簽字,條款無效。
帝國主義通過軍事侵略沒有達到自己的目的,於是將策略轉變,開始策劃將西藏從中國的領土分裂出去,然後再將其完全掌控。在1905~1906年,英國派人策動班禪喇嘛到印度,企圖抬高班禪地位以代替達賴,玩弄“先分化再控製”的手法。次年,英國和俄國密謀,共同簽訂了《英俄同盟條約》,其中,將中國對西藏的地方主權篡改為“宗主權”,更改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性。
此後數年,中國一直處於動亂階段,先是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滅亡,後民國初建,政府一直處於更迭狀態。帝國主義看到了“時機”,又想趁亂打劫,向中國外交部提出了否定中國對西藏主權的“五條”,遭到中方政府的拒絕。
此後,袁世凱篡奪了中華大總統職位,剛剛上任的他迫切需要得到外國的支持,英國政府便利用時機,迫使北京政府參加英國政
府提出的中、英、藏三方會議,即“西姆拉會議”。在會議上,帝國主義想要將西藏從中國獨立出來,但是在全中國輿論壓力和民眾支持下,中方代表據理駁斥荒謬的“西藏獨立”條約草案,拒絕簽字。眼看此法也行不通,帝國主義又改變了策略,選了一個折中的方法,將中國藏族居住的所有地區劃分為“內藏”、“外藏”兩部分。“內藏”包括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等省的藏族居住地區,由中國政府直接管轄;“外藏”包括西藏和西康西部地區,要求中國不能幹涉,先行自治。在此期間,“外藏”由英國掌控,由英國來幫助“外藏”實現“自主”管理事務,形成“自治”。這種方法依然是將西藏慢慢地從中國的領土範圍內瓜分出去,但也依然遭到中方代表的嚴厲斥責,會議遂以破裂而告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