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點吃晚飯,飯前,南鄭縣辦公室的某工作人員陽奉陰違,聽說我想見任該縣委統戰部副部長徐誌軍,忙打電話給徐,不久,又來說徐打電話給他說有事一會兒再來。為了逃酒,也為見徐誌軍,我到餐廳門口等了半個多小時也未見徐的蹤影。當我在回漢中市的車上接到黃鵬程電話得知徐誌軍也乘車向漢中趕時,我明白了一二。待在漢園賓館見到徐誌軍時一問,果然其中有詐。據徐講,那位工作人員後打電話給他說我們正在座談,謊稱一小時才能結束,致使徐趕到漢中見我這久違的同學,因親戚明天做手術又得連夜搭出租車回南鄭。小人害人不淺。送徐一冊《書友賈平凹》,以紀念同學之誼。
10月20日
上午8點半在漢中市漢園賓館會議室召開座談會,檢查組全體成員和漢中市副市長朱靜芝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與會。與在南鄭縣的座談會程序相似,朱副市長彙報了漢中市減輕農民負擔自查情況,戴組長概括評介了檢查情況並提出三點要求:首先提高對減輕農民負擔的認識,端正工作態度,改善會風;第二,理順管理體製,提高工作效率;第三,更加深入地搞好專項檢查。各位檢查組成員從不同方麵通報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就報刊征訂中攤派問題指出以下三點:其一,違反政策規定強行攤派非黨報黨刊,所檢查的兩縣6鄉18個村分配攤派的報刊種數遠遠超出了有關文件所規定的黨報黨刊的範圍,而且基本上都是由這些報刊社及其主辦、主管單位通過電話、通知、會議、文件諸種行政命令手段定指標定任務甚至作為達標考核內容強行攤派的,而非基層單位自願訂購的。有的報刊與農民和農村無甚關係,沒有實用價值;有些報刊內容重複,大同小異,純屬浪費,浪費了有限的資源和資金。其二,突破了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陝新出報字【2001】72號文件規定:國家級、省級貧困縣的行政村的報刊費用(含黨報黨刊)不得突破300元,而檢查發現,作為省級貧困縣的洋縣的3個鄉鎮9個村的報刊費用都遠遠突破了所規定的標準,一般都上了千元。其三,違反報刊管理法規分配攤派內部資料。上述72號文件規定:凡持有“準印證”編印的內部資料,隻能免費交流,一律不得刊登廣告,收取費用,不得在社會上特別是農村發行。但檢查中發現《民聲報》、《時事資料手冊》等內部資料已上山下鄉,遍布鄉鎮。此外,報刊投遞不到位,不按時,有的被上級截留。總之,報刊攤派問題是相當嚴重的。盡管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多種多樣,但主要症結在於政企不分,報刊社與其主辦或主管單位混在一起榮辱利益與共。地市、縣、鄉鎮有關部門也受利益驅動,為虎作倀,致使報刊攤派之害猛於虎,嚴重地損害了農民乃至幹部的利益,成為反映強烈的熱點話題。目前,省委宣傳部和省新聞出版局正在開展報刊治理整頓工作。希望漢中市委、市政府予以支持和督促,也希望縣、鄉鎮有關部門予以重視和配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刊攤派進行逐一清理,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糾正,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在報刊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朱副市長笑著說:“我也需要減負啊,送我的報刊多達50種左右,好多未看,也與工作沒有什麼關係。現在的關鍵是有些報刊要停刊。眾所周知,報刊征訂都有回扣,有的恐怕涉及腐敗,報刊尤其是行業報刊的不正之風該到了糾正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