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質疑韓老師?(2 / 2)

“而且是在禁獵區禁獵期,也就是自己家,大家也可以查一下自己的區域,是不是屬於禁獵區禁獵期。”

聽韓飛說完,直播間的觀眾紛紛打開了手機,拿出了地圖,開始查找起來有的網友說有,有的說沒有。

“所以按照這個司法解釋,隻要在禁獵區禁獵期、非法捕獵野生動物價值在一萬元以上,最高可以判三年。”

“好,如果張三在禁獵區用彈弓打了一直麻雀會不會構成犯罪?”

韓飛給大家留了一個問題,這樣讓更多網友增加了互動性,讓他們也一起參與之中。

直播間成千上萬的彈幕,但是沒有看到之前那位網友的留言,不知道是不是已經在查看法律了呢?

“記得之前那個麻雀不是害蟲嗎?現在成了三有動物那一隻麻雀的價格應該也不貴吧。”

“這麼小的一個麻雀,我打賭絕對不會一直絕對不會超過1萬元,即使用彈弓打,也應該沒事吧。”

“用彈弓打麻雀,我小的時候還打過好幾十隻喜鵲呢,現在...應該沒事吧。”

“大興的犯罪現場記錄,這位網友,我看你的行為很刑啊。”

“別想嚇唬我,我查了喜鵲屬於三級保護動物,我是用彈弓打了,但是沒有打中...嘿嘿...氣不氣...”

“至於喜鵲值多少錢我還真的不知道。”

此時直播間的網友都在分享自己小時候用彈弓打麻雀打喜鵲的經曆。

一時間直播間成了回憶童年的現場,大家不光如此,而且還有捉青蛙。

“在2017年龍果林業局有一個文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而這個標準有事按照《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乘以相應的倍數來計算,一級乘以10倍,二級乘以五倍,三有動物就不乘了。”

“所以麻雀按照這個標準是300塊一隻。”

聽到韓飛這麼說,大家都送了一口氣。

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基本上都能見到好多麻雀成群結對飛過。

嘰嘰喳喳挺討厭的。

從市場買的彈弓也隻是像把麻雀給轟走。

在民間還有專門‘細網’專門為了防止麻雀吃掉糧食。

但是,銷售渠道也是不敢直接售賣,都是暗地裏交易的。

“也就是說我抓了30隻照樣不算犯法,隻要我抓了又把他們放。”

“北方的同學經常看到有人拿著彈弓打麻雀,但是並沒有打到。”

“我也是覺得這個麻雀挺好玩的,小時候抓過一隻,握在手裏感覺暖呼呼的,本來還想喂養一段時間,但是麻雀給餓死了”

“樓上的,你這算是虐待小動物嗎?”

“算不上吧!我出發的本意是好的啊!”

韓飛看了看彈幕解釋說道:“雖然麻雀是三有動物不值錢,但是建議大家不要抓他,他的身上也有許多病毒。”

韓飛這麼一解釋,大家都了解了。

有的時候垃圾場的麻雀也挺多的,說不定他們的身上還真的有病毒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