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網友們的在意點,好像有些有些偏。
很多人自己能夠體會到楊大鵬當時憤怒的心情,也可能會生氣打孩子,但是打過之後,應該及時查看。
韓飛看見了直播間的這些評論,並沒有震驚。
因為很多人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以為自己有分寸,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可惜很多意外都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的。
韓飛會趁著今天這個機會,讓大家明白:孩子並不是私有物品,不能這樣隨意打罵。
楊大鵬對這件事情公認不悔,但是等法院判決故意殺人罪的時候,他拒絕認罪。
韓飛說:“你常年對妻女進行家庭暴力,本來就是違法的。”
“案發的時候,你僅對年僅9歲的女兒實施暴力,事後也沒有進行積極的救助,才導致的被害人死亡。”
“這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罪行。”
楊大鵬情緒很激動:“她是我女兒,我沒有想過她會死,她沒了我也很傷心。我真的沒有想過殺他。”
韓飛眉頭直接皺了起來,從他的話語中挑出一個不可思議的問題。
“你為什麼認為你女兒不會死?”
楊大鵬理直氣壯的說:“我小時候就這麼被打過來的,而且他是我女兒,之前也打過她都沒事。”
“出事我也不想的。”
韓飛被他這樣的話語給驚呆了,“被告人,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的邏輯並不成立。”
“作為父母,我們有管教孩子的義務,但是不能隨意打罵孩子。”
“沒有節製的粗暴打罵,自然是法律所禁止的。”
“你這樣的毆打女兒,本來就構成犯罪。”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你說你之前也這樣的打孩子;”
“那你有沒有想過,孩子這次之所以被打死,是因為你前期的暴力行為已經對他造成了傷害。”
“以至於她的身心非常脆弱。如果她的身體像你一樣強壯,是不是就沒有事了。”
“人在特別生氣的時候無法控製自己的思維能力,你下手的輕重是沒有辦法得到保障的。”
韓飛說到這裏,很多人開始反省自己。
【我每次打孩子都是用衣架打屁股,是不是也超出了孩子的承受範圍內?】
【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打孩子了;今天回去之後一定要抱抱我家孩子。】
【我還以為關心孩子,站在孩子的立場,就叫愛孩子呢。】
【不過孩子兩三次,但是那時候都太生氣了,現在想想生氣的時候肯定沒有辦法控製好自己的力度。】
網友們的觀念開始改變,從開始的可以打,但不能下重手,到現在的以後不會打孩子。
這個轉變非常好。
韓飛繼續普法,“刑法中有虐待罪,有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這些罪責全部都是針對打罵孩子行為而立的。”
“而且根據鄰居所述,你長期虐待孩子。”
“關於這一點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了都是可以報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