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我能告他們家敲詐嗎?(2 / 2)

“其中寫明,除大拇指指骨體受傷外,其餘指節均無任何損傷。”

“除大拇指處有淤血紅腫,腳部表麵其他部位,無明顯擦傷,淤傷。”

“車子是從您的腳背碾過去了,為什麼隻壓斷了大拇指,其他部位一點事都沒有,連淤傷都沒有?”

“因為你在撒謊。”

張老太不止該如何辯駁。

女兒張大姐坐不住了,站起身指著韓飛罵道:“你胡說,你在狡辯,潑髒水,你……”

法官見狀重重連敲了幾下槌。

“肅靜,肅靜,注意法庭紀律。”

張大姐衝著法官喊道:“不是的,他胡說八道,你不要相信他。”

張大姐又看向原告律師,一臉著急地喊道:“你說話啊。”

法官看向原告律師。

原告律師低頭扶了扶眼鏡,站起來說道:“車輪碾壓腳趾,不過在一瞬之間。”

“腳部傳來的劇痛,使原告的記憶出現了偏差。”

“嗬。”

韓飛冷笑一聲,說道:“和證據對不上,就是記憶偏差,那你們怎麼說都行了。”

“在去年,就有一例詐騙團夥自斷腳趾骨,向車主索要賠償金的案例。”

“根據醫院給出的傷情描述,原告張美英的傷口,和重物打擊所致的極為相像。

“我合理懷疑,原告有自斷腳骨,惡意索賠的嫌疑。”

雙方律師爭辯了這麼久,許多不為人知的案件細節,逐漸呈現在大眾眼前。

是非對錯,大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判斷。

“肯定就是這老太訛人,沒跑了。”

“這要是判原告勝訴,別說被告一家子,我們都看不下去好嗎!”

“這老太太之前還說,騙他們一分錢,不得好死,我還相信她了。”

“他兒子也是害人不淺,結個婚,把老媽的命都搭上。”

“沒有懸念了已經,要是這能拿到賠償,路上可定又會多了一堆碰瓷的。”

“就是,以後還會多了一群見死不救的人。”

……

兩邊都發言結束,合議庭商議過後,當場宣判結果。

“原告口供存在明顯錯漏,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退庭。”

法官走後,湯超帶著母親,快步跑到父親和韓飛的身邊。

“爸,沒事了。”

湯爸爸點頭,如釋重負,笑道:“嗯,沒事了。”

湯超看向韓飛,“韓老師,真的很謝謝您。”

湯媽媽紅著眼眶,對韓飛說道:“韓老師,謝謝您。”

“咱們這也不是什麼好地方。您看,您要是不嫌棄,到我們家吃頓飯,怎麼樣?”

韓飛沒有拒絕,跟著去了湯超家。

湯家這段時間,都沒心思好好吃飯,就是隨便應付一下。

來了貴客,湯媽媽特地跑到市場去買菜。

街坊鄰居遇到湯媽媽的時候,開始有點兒尷尬。

畢竟人家來采訪的時候,他們都幫著張老太說話。

有些更是出庭,做了證人。

湯媽媽並未介懷,依舊笑著同他們打招呼,這事就算過去了。

在湯家吃過飯後,湯超問韓飛,“韓哥,我能告他們家敲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