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寫明,除大拇指指骨體受傷外,其餘指節均無任何損傷。”
“除大拇指處有淤血紅腫,腳部表麵其他部位,無明顯擦傷,淤傷。”
“車子是從您的腳背碾過去了,為什麼隻壓斷了大拇指,其他部位一點事都沒有,連淤傷都沒有?”
“因為你在撒謊。”
張老太不止該如何辯駁。
女兒張大姐坐不住了,站起身指著韓飛罵道:“你胡說,你在狡辯,潑髒水,你……”
法官見狀重重連敲了幾下槌。
“肅靜,肅靜,注意法庭紀律。”
張大姐衝著法官喊道:“不是的,他胡說八道,你不要相信他。”
張大姐又看向原告律師,一臉著急地喊道:“你說話啊。”
法官看向原告律師。
原告律師低頭扶了扶眼鏡,站起來說道:“車輪碾壓腳趾,不過在一瞬之間。”
“腳部傳來的劇痛,使原告的記憶出現了偏差。”
“嗬。”
韓飛冷笑一聲,說道:“和證據對不上,就是記憶偏差,那你們怎麼說都行了。”
“在去年,就有一例詐騙團夥自斷腳趾骨,向車主索要賠償金的案例。”
“根據醫院給出的傷情描述,原告張美英的傷口,和重物打擊所致的極為相像。
“我合理懷疑,原告有自斷腳骨,惡意索賠的嫌疑。”
雙方律師爭辯了這麼久,許多不為人知的案件細節,逐漸呈現在大眾眼前。
是非對錯,大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判斷。
“肯定就是這老太訛人,沒跑了。”
“這要是判原告勝訴,別說被告一家子,我們都看不下去好嗎!”
“這老太太之前還說,騙他們一分錢,不得好死,我還相信她了。”
“他兒子也是害人不淺,結個婚,把老媽的命都搭上。”
“沒有懸念了已經,要是這能拿到賠償,路上可定又會多了一堆碰瓷的。”
“就是,以後還會多了一群見死不救的人。”
……
兩邊都發言結束,合議庭商議過後,當場宣判結果。
“原告口供存在明顯錯漏,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退庭。”
法官走後,湯超帶著母親,快步跑到父親和韓飛的身邊。
“爸,沒事了。”
湯爸爸點頭,如釋重負,笑道:“嗯,沒事了。”
湯超看向韓飛,“韓老師,真的很謝謝您。”
湯媽媽紅著眼眶,對韓飛說道:“韓老師,謝謝您。”
“咱們這也不是什麼好地方。您看,您要是不嫌棄,到我們家吃頓飯,怎麼樣?”
韓飛沒有拒絕,跟著去了湯超家。
湯家這段時間,都沒心思好好吃飯,就是隨便應付一下。
來了貴客,湯媽媽特地跑到市場去買菜。
街坊鄰居遇到湯媽媽的時候,開始有點兒尷尬。
畢竟人家來采訪的時候,他們都幫著張老太說話。
有些更是出庭,做了證人。
湯媽媽並未介懷,依舊笑著同他們打招呼,這事就算過去了。
在湯家吃過飯後,湯超問韓飛,“韓哥,我能告他們家敲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