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例行筆錄,對麵坐的是一個拄著拐杖的老婦人,她每說一句話都好像無力的樣子,不停的用手帕抹著眼淚。
不時扶著老花鏡,不然我相信她肯定看不到我。那雙手由於年齡枯燥的和樹根一樣,我沒法相信眼前這個連走路都費勁的老婦人會殺人。
我算了一下距離,從她家到我這裏要走三公裏。現在封城,沒有車。也就是說她是用腳和拐一路走到這裏的,據她說走了兩個多小時。這個距離我信。
接著是例行公事,做筆錄,她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
婦人供述如下,這是一個母親的故事:
母親照料毫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兒子長達46年。直到83歲年邁無力,擔心自己死後小兒子無人照料受苦,便殺死了他,然後去公安機關自首。
在供訴時老人掩麵哭泣著說了三句話,句句戳心:
第一句是不離不棄的照顧:“他是我兒子,我從來沒有嫌棄過他,也沒有想過放棄他。”
第二句是竭盡竭力的為大兒子考慮:“不能把一個那麼重的責任給大兒子。”
第三句是為了兒子甘願淪為殺人犯受牢獄之災的大愛:“是我自己對不起他,把他生成這樣。害他受苦,我寧願自己犯罪,結束他痛苦的人生,好過他生不如死。”
………………
她被帶走的時候,我沒有說話。沒有帶手銬,兩個警察幾乎用是“拖”把她帶離了這裏,因為她實在走不動了。
第二天,監審室裏就傳出來婦人死去的消息。死因是由於悲傷過度引起的心肌梗死,她死的那天家裏人把她的屍體接走了。
在那張床上,我看到了屍體。她僵直的靠在床上,一夜沒睡一直哭,眼淚把床都弄濕了一塊。
牆上還有她的手抓痕,肯寧是死前留下來的。我透過那些抓痕,看到依稀胡亂的漢字:“兒子,幺兒,娘來找你了…………”
第二節《死去的遊泳教練》
麵前坐了一個微胖的女人,她穿著花裙。女人還有一個女兒,因為太小被寄放在親戚家裏。
我例行問話,“姓名”,“劉佳妮”女人答。
她被抓的時候就一直很緊張,在她家的床上發現了一具男人的屍體,男人瘦瘦的。閉著眼,張著嘴巴。臉上的表情極其痛苦,因為扭曲臉上呈青褐色。
屍檢結果,死因體內喂服了安眠藥,有酒精。是被人放到床上用枕頭壓住口鼻窒息而死的。凶手就是眼前這個女人。
女人年約50餘歲,處於更年期。在這個年紀狂躁是很正常的,果然還是一貫的撒潑耍無賴。
我盯著她,扔過來一副手銬和一本刑法判決條例。女人老實了,老實交代了罪行。
以下是她的筆錄口供:
我叫劉佳妮,45歲,有個女兒11歲。年輕時做過保姆,34歲那年我被那家的老頭強奸了。那個老頭說會負責,結果挺著肚子,孩子沒等生下來老頭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