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服裝公司的創始人多夫·查尼買了400本《權力的48個法則》,他喜歡把這本書送給那些被他解雇的雇員。但有人覺得這些法則不道德:“到第36條法則,你開始覺得自己行為不端,開始擔心自己的品德。到第44條法則,你已經認為自己大體上是不道德的,整個世界也是如此。到第48條法則,你會說,好吧,誰是我的第一個犧牲品?”格林自己的辯解是:“如果世界就像一個風雲變幻的大球場,我們被限製在其中,選擇不參加比賽是沒用的。那會讓你失去權力,而沒有權力會活得很悲慘。”
《哈姆雷特》中波洛涅斯對兒子雷歐提斯說:“有幾句教訓,希望你銘刻在記憶之中。”這些教訓包括“盡你的財力購置貴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異,必須富麗而不浮豔”;“不要向人告貸,也不要借錢給人”。《了不起的蓋茨比》的開頭是:“我年紀還輕,閱曆不深的時候,我父親教導過我一句話,我至今還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的時候,你就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這兩本書說明,世家子弟到了該闖蕩社會的時候,他們的父親會告訴他們一些權力的法則。
5.“錢”要離遠了看
瑞典是當前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海地是最窮的國家之一,如果讓你選擇去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還是海地首都太子港下館子,你會選哪個?答案好像很明確——去瑞典吃馴鹿肉丸子!但《發掘你的經濟學家潛質》的作者泰勒·考恩認為這樣做並不明智,這並不是因為他反對吃馴鹿肉。
考恩認為,如果去某地方隻是為了享受美食,應該觀察相反的指標。他解釋說,收入的不平等使那裏有很多廉價勞動力生產和製作食物,也保證了那裏有足夠的對飲食有要求的有錢人。
錢並不是決定人的基本因素,因此金錢刺激有時會起反作用。比如,為了讓孩子幫你洗盤子,該不該答應付錢給他?考恩曾經用錢誘使女兒洗盤子,結果她洗了三四天之後就不願意幹了。“你跟她解釋說洗盤子是家庭責任,她也許不會聽從,但至少她會感到那是她的義務。如果付錢,她的動機就變了,父母成了老板,而不是值得效忠的目標。”為了同樣數目的錢,孩子寧願去快餐廳打工,因為勞動所得的薪水象征著他經濟上的獨立。再比如,一家托兒所開始對那些接孩子遲到的家長罰款,結果發現問題更嚴重了。罰款使家長們付出的隻是一點錢,而先前接孩子遲到被視為不禮貌或者做父母的責任心不夠。
考恩指出,如果要你選擇收留一隻狗還是一隻貓,你應該選不招人待見的貓。狗的性情很友好,增加了它們受款待的幾率,貓天性膽怯,更容易被人們冷落。經濟學家們這樣向乞丐施舍:“以挑釁性的口吻問一群乞丐他們在幹些什麼,把錢給回答得最無禮的那個人,因為他最不可能從別人那裏得到施舍。或者問一群乞丐中的每個人,他們中誰最該得到施舍。如果他們反複磋商,無名氏定理就應該起作用,這群人將提名一個能將財富最大化的受贈人,因此施舍能獲得補償收益。”
6.第一直覺,沒錯
德國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社會心理學家格爾德·吉仁澤認為,在需要迅速做出決定的時候,直覺、部分的無知和選擇性遺忘比豐富的信息和嚴謹的邏輯更加重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