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禁止捐納實官的聖旨被衝擊得四分五裂了。一年後,戶部又奏請對“報效”巨款數萬的人特旨獎勵,如果是正途出身獎給正印實官,如果本身就是正印實官立即升官。這就強化了第二和第四條具體執行意見。同年,各地督撫紛紛哭訴財政危機,要求恢複捐納實官。朝廷考慮到聖旨墨跡未幹,不好開禁,做了折中,把第二條意見中的“有官銜在身的人”擴大到“有功名在身的人”,極大地擴大了允許捐官的對象範圍。於是,山東借口河工、廣西借口剿匪、奉天借口籌邊,紛紛奏準重開捐官。口子一開,捐官不可遏製。
五年後(光緒三十二年),“停止捐官”的呼聲再次響起,戶部再次奏請“停止實官捐輸”,得到光緒批準。這隻能是對愈演愈烈的捐納大潮的暫時限製而已,口子依然留著。如戶部奏稱:“捐納條款,如果與實官沒有衝突,應該酌情保留,再由我們隨時參考斟酌,奏明辦理。”捐納實官主要表現為專折奏獎、皇帝特批。各省財政依然困難,科舉正途又在1905年停止了,大量的人隻能湧入捐納異途,捐納盛行。富貴人家穿著開襠褲的幼兒,就隸名官員名冊,甚至還在肚子裏的嬰兒也成了朝廷命官,開始了宦海沉浮。
到了宣統二年(1910年),朝廷幹脆奏請專折奏獎、皇帝特批的捐納實官形式從“或準或駁”改為“一律特沛恩施”,完全將捐納實官變為例行公事了。九年前光緒皇帝“永遠停止”的話完全煙消雲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