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案裏乾坤:揭開泛權力的麵紗001

泛權力公式

權力,實在是觀察中國曆史和社會的一個絕好的切入點。

“權力”一詞是中國人最常用的詞彙之一。何謂權力?大致上,人們公認權力就是一種命令與服從的關係。一個人擁有迫使你服從的力量,他就對你具有權力。這個概念運用範圍很廣,舉凡生活各領域各方麵都能發現權力的影子。而對一個概念定義範圍的無限擴展,恰恰是消抹這個概念的開端。中國人的權力最核心的內容、最原始的源頭應該是和官府衙門緊密相連的。其他領域的權力用“影響力”來命名,可能更恰當。因此,本書的權力概念更多的是運用於政府範疇,指的是人們從政治體製中獲得的、強製性的、迫使他人服從的力量。

先舉兩個例子來說明權力的概念。明清時期,北京的物資供應全靠漕運,有專門的官署管理。官署會為每批漕糧漕銀的押解規定到達日期,而無視運輸過程中的天氣變化和船隊的實際情況。船員水手們不敢違抗,想方設法趕在期限前送達。在這裏,漕運衙門就對船隻水手們擁有權力。這是無法與之理論、帶有強製性的權力。

第二個例子是每個衙門中都有文書,就是抄抄寫寫的角色,看似沒有什麼權力。他可能字寫得歪歪扭扭,力氣沒有你大,甚至耳聾背駝,老邁無用,但你就是裁撤不了他。如果你得罪了他,文書可以用文件處理的快慢、抄寫字跡的清晰潦草與否,來對與你有關的事務設置程序性的障礙。那麼,這個文書就擁有你所沒有的權力。

古代中國人對官位趨之若鶩。京郊的道路上,一邊是有人老態龍鍾告老還鄉去,一邊是有人千裏迢迢頂風冒雨趕考來。科舉熱、升官圖、迎來送往、仕途八卦等“官場文化”流行千年。之所以前赴後繼不斷付出,是因為人們看中的就是各級官位具有的權力。官場結構是一個嚴密的、科層化、固定的結構,事事處處都有法律規定。從法律上看,官位越高權力就越大,管轄的範圍越大權力就越大,收入也越高。比如清朝七品縣令管轄一縣百裏之地,年俸是45兩白銀;一品總督管轄一省或數省幾千裏之地,年俸是180兩白銀。理論上,人們應該都去追逐品級高、法定權力大的職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