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不一起喝一杯嗎?”
“就是啊陳默,今天是我跟思琴的大婚,給個麵子吧。”
新郎新娘眉頭微皺看著酒桌上這個滿臉胡渣,還頂著個雞窩頭的男人自顧自的喝著悶酒,有些許尷尬。
和陳默同一桌的都站起來敬酒,唯獨陳默不為所動。
原本喜氣洋洋的氣氛,一下子也冷了下來。
周圍其他酒桌的親戚朋友的目光都紛紛看向了陳默。
趙思琴不僅是高中時期的校花,還一直是陳默心中唯一的女神。
為了能夠讓趙思琴多看他一眼,陳默在高中時期做了三年的舔狗。
在高三快畢業前他跟趙思琴表白了,但可惜沒成功,還飽受周圍同學的冷嘲熱諷。
畢竟趙思琴在高中時期是無數男孩心目中的白月光,而陳默就是個臭屌絲。
在很多學生眼裏,把陳默比作一條狗,那都是對狗的不尊重。
而曾經心目中的女神,今日卻要嫁給其他人了。
“這不是以前咱們班的資深舔狗陳默嗎?高中時期就是趙思琴身邊的小跟班,還一直想著怎麼舔狗上位,一飛衝天,笑死我了。”
“你看到一身地攤貨,嘖嘖,恐怕混的不咋地呀,我實在是不想承認有他這樣的同學。”
“肯定是新郎官大度,不然這種高檔婚宴會邀請他這種屌絲?在座的各位現在哪個不是各個行業的精英。”
一時間婚宴上輿論風雲,陳默明顯有了些醉意,眼前景象開始有些恍惚不清。
但陳默卻仍然能捕捉到趙思琴眼神中有一絲對自己的鄙夷之色,周圍的人對自己指指點點,就連趙思琴的父母眼神中都透露著厭惡。
就是厭惡!感覺就像是在看一坨垃圾。
自從當年表白被拒絕之後,又麵臨家中的百萬巨債,陳默就被社會磨平了棱角,早已沒了臉麵,更不會這麼在意別人對自己的指指點點。
可是趙思琴眼中的鄙夷之色,卻還是深深的刺痛著陳默的心。
“老子他媽為了你付出這麼多年,結果連你也用這種眼神看我!”
陳默長歎一聲,起身將手中的酒杯狠狠砸在了地上,隨後轉頭朝門外走去,絲毫沒有回頭的意思。
酒杯落地之後,幾十名也保安應聲衝了進來。
“董事長,有什麼吩咐!”
陳默淡淡說道:“清場吧。”
眾人石化了!無法置信!
陳默此時心如死灰,多年前他意識到了自己與趙思琴不是一個世界的人,為了能夠和女神在一起,他通過了這麼多年的努力,終於打拚出了一片屬於他的江山。
但是幾天前這突如其來的婚禮請柬,讓陳默徹底失去了希望。
“帝宴酒樓不是默思集團的產業嗎?”
“這……這什麼情況?”
“完了,這下趙家完了,默思集團是這幾年剛崛起的新巨頭,但它僅僅就用了幾年時間勢力卻已經遍布全球!趙家隻是普泉市的首富,而人家是整個閩省的首富!”
……
當初陳默家裏欠了一屁股債,導致他高考前就輟學打工,可他打工不僅僅是為了還債,那還是為了博女神一笑,用打工的錢給她買新款口紅跟包包,而自己卻吃著饅頭跟鹹菜過日子。
等趙思琴上了大學,陳默還特地跑到了她上大學的那個城市去打工。
每天都是對她噓寒問暖,無微不至。
但也卑微的像條狗,也許……狗都不如。
他就是屬於那種賤骨頭,就算當年表白趙思琴沒有接受,他也仍然不會放棄去舔她。
女神嘛,我這麼容易得到,那怎麼能叫女神。
“我為了能配的上你,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但……也許我真的錯了……”
今天的情景,眾人的鄙夷,仿佛如同當年表白那天,同學們對陳默的譏諷。唯一不同的是,趙思琴的眼神中沒了當年的那份清純。
陳默走出帝宴酒樓,許是喝多了的原因,他的眼神有些渙散。
嘟——
一輛大貨車的鳴笛聲傳來,陳默不經意間已經走到了馬路中間。
轟……
陳默耳邊的聲音逐漸稀疏,他在這一刻隻感覺到無比的輕鬆,眼前景象開始扭曲。
“對不起陳默,我現在還不想談戀愛……”
……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想屁吃!”
“校花是他一個臭屌絲也能惦記的!”
“你別說,其實我挺佩服他的,趙大校花可是我們普泉市第一首富趙文德的獨生女,他一個窮屌絲能有這個勇氣,也真是著實可貴!”
“沒想到陳黑狗,還是條有野心的狗!要是我身邊跟一條惦記主人三年的狗,我不得打斷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