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成了傭人(1 / 2)

大家七嘴八舌,圍著楊月娥一家。

她的公公婆婆卻是敢怒不敢言。

誰叫這個兒媳婦兒平時囂張跋扈慣了。

如今她正當年輕,而她的公公婆婆卻是老了。

沒有把他們倆扔下,已經是她最大的仁慈了。

楊月娥的大伯子劉大喜則勸她道:

“他二嬸,你這是何必呢?人都死了,還要人家二兩銀子。”

劉大喜的兒子劉明也道:

“就是,二嬸兒,你就別再折騰了。”

所有人的指責讓楊月娥有些下不來台。

她想發作來著,但劉二喜已經發話了。

他一臉乞求地對李雲道:

“李大姐,月娥不懂事,我代她向你賠不是了。

你可千萬別生她的氣。

這二兩銀子,我們不要了。

我們立字據,放棄婉娘,以後跟她再沒有關係。

這樣可以嗎?”

“那行,把保長叫來吧,白紙黑字,總要寫個清楚的。”

李雲又不蠢,她一會兒要是把婉娘給活蹦亂跳地帶過來。

這一家子不打她的主意才怪。

死人他們肯定是不會要的,但是活人他們可以拿去換錢。

這些個黑了心肝兒的,她才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劉二喜趕緊就去把保長劉長壽給叫了來。

能為他們做事情,這劉長壽自然跑得很快。

他還不想得罪李去,什麼也拿不到呢。

如今李雲可比她在這群村民中有威信,有話語權。

所以他一來就對劉二喜一家道:

“你們又是抽的哪門子的瘋?

婉娘呢?

她可是你們家名媒正娶的兒媳婦兒。

當年可是花了彩禮的。說不要就不要了?”

楊月娥也沒客氣,反正劉長壽也不是什麼有威信的保長了。

所以她梗著脖子道:

“她被蛇咬了,咱們家可要不起了。

反正她都快死了,就留她在那兒,好下去陪我兒子做伴兒!”

“荒唐,既然你已經說了這話,那就按照李雲的意思立字據吧。

放棄你們家這個兒媳了。”

楊月娥不識字,劉二喜也好不了多少。

劉長壽就負責把字據立好,又讓這兩個人各自把手指給戳破,按了個血手指印。

李雲也在上麵簽了字,還有身為中間人的劉長壽也簽字了。

這字據上寫得很清楚,婉娘的生死,都與他們劉家沒有一點兒關係了。

簽完了字,一式三份,李雲和楊月娥,還有保長劉長壽那兒各有一份。

這就代表著,以後無論去哪裏告狀,這楊月娥都說不過去。

其實李雲要是想把楊月娥給賣了,她都沒處哭去。

誰叫她不識字呢?

隻是李雲覺得,她一把老骨頭,賣她也沒什麼好處。

就拿著那字據離開了。

其他人繼續各忙各的。

也有人覺得,這李雲要一個婉娘的生死字據做什麼?

沒想到,隻是一會兒的功夫,李雲就去那密林深處,把已經治好了蛇毒的婉娘給接了回來。

眾人全都驚呆了。

尤其是楊月娥,還有劉二喜。

劉二喜指著婉娘,對楊月娥道:

“你不是說她快死了嗎?現在是怎麼回事兒?”

楊月娥也怒了。

她現在終於明白,李雲為什麼要她寫那個字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