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投稿:各位朋友們大家好,我是來自北京的童潤中,在我研究生畢業之前有一個公司把我的三方協議給違約了,我去勞動仲裁機構谘詢,他們說我不是勞動者不能受理,於是我就把這個公司給起訴了,後來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判令這家公司向我賠償我的損失,下麵我來給大家講述一下具體的情況。
在 2021 年的 11 月月底,我與北京嘉恒中自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約定了工作事宜,準備去他們公司擔任硬件工程師,約定每個月的工資是一萬八千塊,並簽了三方協議,然後把三方協議拿到學校找老師蓋了章。那天我拿著三方協議特別高興,還發了朋友圈慶祝,之後到 2022年的 2 月公司就要我過去實習,於是 3 月份我就過去實習了。讓我感到特別意外的是,在我實習的第 9 天他們把我給辭退了,理由是公司的運營成本不夠,辭退的那天他們給我發了 9天的實習工資,還給我發了一個解約函讓我簽字。我當時為了找學校拿新的三方協議,就把那個解約函給簽了,簽了之後我原先的那個三方協議聽老師說就是沒用了,因為上麵沒有約定賠償金,我心裏就特別的難受。
回家之後我感覺非常的苦惱,於是我就去找學校老師說明情況,向老師詢問能不能讓學校幫我維權,老師跟我說‘這種情況學校也沒有辦法’。然後我不服氣,又去谘詢了北京市12345 熱線,向他們詢問我這種情況能否進行勞動仲裁,他們說因為我的身份是實習生,這個糾紛不屬於勞動糾紛,因此不能進行勞動仲裁,隻能另想辦法。再後來我去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查找公司單方麵違約三方協議的案件,也沒有查出個什麼所以然。後來我回到房間看到自己最喜歡的毛選,越看越覺得他們資產階級是非常的可惡。於是我反複查看自己原先跟公司簽的三方協議,怎麼看都覺得他們公司的行為屬於合同違約,我就暗自決定先把證據保留好,等畢業了之後拿到了畢業證和學位證再去起訴。
在畢業之後,我在 2022 年 7 月 25 日,就拿著準備好的證據去北京法院電子訴訟平台上找海澱法院起訴了。我寫的訴訟請求是要公司賠償我九千塊錢並給我書麵道歉,還有承擔本案的訴訟費。我等了一個星期之後,法院通知我案件已經受理了,受理之後我等了半個月法院派出了調解員幫我跟公司調解。我向調解員說希望公司給我九千塊,並給我書麵道歉,否則不接受調解,然後當天調解員就跟我說這個調解失敗了。
後來等到當年 9 月,他們就通知我 9 月 21 日去出庭,到了那天我就帶著證據的原件去海澱法院出庭了。經過非常嚴格的安檢之後,我進入法庭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席的那邊是公司人事部的一個人過來出庭,法庭的現場有一個國徽掛在後麵非常的莊嚴,法官坐在國徽下麵,感覺比較嚴肅,還有個書記員坐在法官的前麵。當時我們按照法官的要求先是自報身份,再確認我的訴訟請求,接著讓我和被告拿出各自的證據確認,然後請被告進行辯護,最後再由我進行辯護,整個一共持續了一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