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體係在金融市場的壓迫下不斷突破政府的各種管製創造和使用新的金融產品,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同時受自由主義經濟思潮的影響,各國政府的管製思想本身也在發生變化,基本趨勢是放鬆管製,為金融創新提供了較為寬鬆的環境。但由此增強的銀行業的競爭力量,在更為迅猛的資本市場的擴充麵前依然顯得柔弱。
六。簡述把金融機構作為總體研究的原因
因為從金融功能著眼,它們存在一些基本意義的共同點。金融中介機構都是金融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
所有金融中介都為金融產品的交易服務,可以是買賣雙方的單純的中介,也可以是金融產品的銷售者,購買者。
所有金融中介都是信息生產者,提供有關信息交易所必需的信息服務,包括承擔信息的評價和監控的職能。
所有的金融中介都本著同一保險原則,即集合分散轉移金融風險。
七。影子銀行的活動,如何減少其帶來的金融穩定潛在風險
影子銀行的活動有貨幣市場基金的相關活動,由未受監管的金融公司開展的信貸活動,由特殊渠道和長期資產支持的商業票據等投資工具進行的保險活動,以及通過回購市場證券化進行的融資活動。
減少潛在風險。影子銀行體係能夠促進信貸向特定部門擴散,也為銀行和投資者提供了一係列管理信貸流動性和期限風險的工具。但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他給金融部門帶來了眾多風險,減少影子銀行體係,給金融穩定帶來的潛在風險已勢在必行,首先,需要改善機構層麵的信息披露和全係統的統計框架,確保對風險累計進行適當監測。此外,還需要同時對那些反映潛在係統性風險實質和位置的指標進行定期監管。其次 需要識別和解決監管缺口,隨時應對金融體係中危險的杠杆率累計以及期限的流動性錯配,考慮到許多對衝基金都具有國際性,因此以上工作需要國際層麵協作。
八。互聯網金融的定義,形式,特征。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它的形式有
一、眾籌平台。為大眾籌資指資金需求者通過互聯網平台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新型融資模式。其運作使用近似於預約團購的形式,資金需求者先將自己的創意或項目放到網上,供投資者挑選,投資者選擇感興趣的給予資金支持,平台的投資回報通常不是利息 而是項目成功後的產品、股權甚至答謝等形式。
二、P2P網貸。即點對點信貸或個體網絡借貸。它是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達成的借貸匹配,也就是個人和個體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
三、互聯網支付。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托互聯網發出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等服務。包括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支付與第三方支付。
四、互聯網金融的其他形式。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除互聯網銀行和數字貨幣之外,全球範圍內還有互聯網證券,互聯網保險,大數據金融等信息化金融機構。
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一、成本較低,這種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台自行完成信息識別,匹配定價和交易,可以避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消費者也可以在開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信息不對稱成本大大降低。
二、效率較高,其業務主要由計算機處理及操作流程完全標準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待,因此業務速度更快,一筆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往往隻需要幾分鍾。
三、服務麵廣,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尋找可用的金融資源,因而客戶基礎更廣泛,特別是它可以覆蓋部分傳統金融的服務盲區,比如偏遠地區和微小企業等,有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四、風險較大,信用風險大,其進入門檻較低,違約成本較低,容易誘發惡意騙貸等風險,網絡安全風險大,容易遭黑客攻擊,因此如何確保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麵臨的嚴峻挑戰。
五、管理較難,風險控製難,總體來說其不具備類似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易出現各種風險漏洞。監管過程難,從全球範圍看,各國的監管製度大多落後於互聯網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