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廿五,宜嫁娶。
蕭王府上張燈結彩,鞭炮齊響,前院賓客喧囂,熱鬧非凡。
從花園穿過守衛森嚴大門,悄無聲息、十分靜謐的後院。
程初月躺在鋪滿花生的喜床上,大紅蓋頭遮住了整張臉,她身上的藥勁還未下去,此時還不能動彈。
半個時辰前,她在喜轎裏醒來時就發現自己穿書了,穿的還是一本狗血古言小說。
她在小說裏是病弱白月光,男女主愛情路上的絆腳石。
而她這個絆腳石,要嫁的是書裏的反派——蕭王。
書裏對於蕭王的描寫並不多,除了雙腿殘疾外,隻有書上的一段話。
——“這個蕭王本是個芝蘭玉樹、風度翩翩的男人,卻在前幾年春獵時不慎墜馬,臉被佩劍劃傷,昏迷了幾日後醒來,發現腿上落了個殘疾,再也站不起來。從此,蕭王就變得陰晴不定、暴戾恣雎。更可怕的是大婚當日,程初月不小心弄掉了他的麵具,被他的臉嚇到,當即尖叫出聲,惹了他不快,被教訓得半死不活。”
還挺恐怖的。
隻不過除了大婚之日的矛盾,蕭王與原主成親後就沒碰過她,把她丟在宅子裏放養。府裏的其他人念著她是一道聖旨嫁過來衝喜的,也沒有為難她,反而覺得她守活寡實在可憐,平日也多有照拂,每日生活得自由自在。
可原主卻半點不安分,與他人私通就算了,還舞到蕭王麵前,落了個血濺當場,一句話也沒來得及解釋。
程初月當初看到這段時,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並發出靈魂質問——怎麼會有人不想當鹹魚?
還順便立了個flag——要是她真的是書裏的程初月,她就安安分分地守活寡,不在蕭王麵前刷存在感,她就是整本書裏最快樂的鹹魚。
結果,她真的穿書了。
果然,flag不能亂立。
身上的藥是為了防止原主逃婚下的,如今時間一到,藥勁也散的差不多了。
程初月慢吞吞地坐起身,雙手交疊放在膝上,一副等著相公的小娘子模樣,很是乖巧。
“軲轆……”
輪椅與地麵摩擦的聲音由遠及近。
程初月耳朵一動,默默挺直腰板。
當鹹魚的第一步——大婚之夜別得罪王爺。
書裏沒有寫原主是如何弄掉蕭王的麵具,隻要她不動,那麵具就不會掉,也不會把人惹生氣了。
“吱呀……”
來人推開門,安靜的臥房響起清晰的轉輪聲,徑直停在程初月身前,在她還沒反應過來時,掀開了蓋頭。
毫無準備的程初月下意識抬頭,對上一雙深邃的眼。
男人清瘦挺拔,左臉隱在半邊鎏金麵具下。他膚色蒼白,一身大紅長袍,本是極盡豔麗、喜慶的顏色,卻被他通身的陰鬱氣質生生壓下,隻顯得難以接近、令人望而生畏。
他的身份也一目了然。
蕭王,穆塵蕭。
見程初月望向自己,穆塵蕭隨意地將蓋頭扔在床上,“程家二小姐。”
程初月聽得一愣。
不知道要不要回答。
好在,對方不需要她的應答。
“聽聞二小姐與本王七弟有些交情。”穆塵蕭手放在膝上輕叩幾下,漫不經心道:“外人都知,本王與他不對付,既然二小姐今日已嫁入蕭府,和他的關係該怎麼處理,不需要本王來教吧?”
穆塵蕭的七弟,七皇子。
七皇子是書裏男主,他視原主為白月光,見她嫁人也賊心不死,想方設法把人帶出去,還用錢買通了原主身邊的一個丫鬟,在穆塵蕭的眼皮子底下書信來往。
想到原主與人私通被發現後血濺當場的結局,程初月忙不迭點頭,“自然,我既嫁與了王爺,那今後便是王爺的人,與他人毫無幹係,與七皇子更無關係。”
鹹魚路上的絆腳石,必須踢得遠遠的!
手指輕叩的動作一頓,不過須臾,又叩了幾下,穆塵蕭又道:“既然如此,那你們的定情信物便交還與他吧。”
程初月:“……”
啊?定情信物?
原主和七皇子還有定情信物?
程初月神色迷茫,沒有動作。落在穆塵蕭眼裏,是無聲的拒絕。
穆塵蕭停下指尖的動作,暗沉的眼緊盯著她,掩在袖子裏的手慢慢緊握,用力到骨節泛白,指甲刺破手心,深深地陷進肉裏,咬著牙道:“怎麼?你不願?”
語氣森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