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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康奧
歐美近代史上,很少人像潘恩那樣,一生中在美國、法國參預過兩場大革命,在英國鼓動第三場革命,身陷囹圄,還想發動第四場宗教革命。更少有人像他那樣將近代先進政治理論投諸實踐,並在實踐中給予了重大發展。他的著作並不是閉門整理前人思想資料的結果,大多是應時而作的戰鬥檄文,無意中卻給近代政治思想史留下了一份珍貴的遺產,至今還閃耀著不滅的光輝。大多數西方學者至今不承認潘恩是個政治思想家。他們隻把他看成一個宣傳家、鼓動家,充其量是個小冊子作家。西方出版的許多政治思想史專著中,潘恩沒有一席地位。也有少數西方學者對潘恩的悲慘命運給予深厚同情,但對他在政治思想上的貢獻還是未予充分評價。這是因為潘恩寫作時,並不像同時代的啟蒙思想家那樣隻把開明紳士、上流貴婦設想為自己的讀者。這個製作過女式束身衣、船桅支索的作者,屬於下層人民。他知道怎樣用他們的語言說出他們的要求。潘恩生前受盡世人虧待,沒有理由還要在死後忍受曆史學家的冷遇。他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上應該享有一個獨特的地位,而他本人的理論貢獻早巳為他贏得了這一地位。今天看來,至少有下列六個方麵為潘恩思想所獨有。
一、潘恩的人權論在理論上克服了財權論的局限
潘恩生活的年代以自然法學說為最先進的政治思想體係。他參加的美國、法國革命就思想史意義來說,是自然法學說的實踐階段。自然法體係的旗幟是天賦人權。但是人權的內涵卻有很大的彈性——它既可能被廣義地解釋為最大多數人的生存權,更可能被資產階級狹隘地規定為牟取利潤、保護資本的財權。當天賦人權旗幟初提出時,生存權和財權可以互為表裏,統一在一個口號裏。但是隨著資本剝削代表封建剝削成為主導地位的經濟關係時,財權和生存權很快就會分裂為資本剝削和反資本剝削的相反要求,獲得尖銳對立的不同的階級意義。這種分裂將導致整個自然法體係的破裂。
在洛克時代,自然法學說已從古典形式嬗變出來,為資產階級所用。但是人權內部財權和生存權並立的兩元局麵已經初露端倪。洛克思想之所以進步,就在於他以人權否定神權,又以其中的財權對抗君權。但洛克是個財權至上論者。他在處理財權和生存權的內部關係時,為維持財權,又求援於君權。財權和生存權如果發生衝突,誰是最終裁判人?洛克說:是君權。這樣,君權乘隙而入,又回到了放逐它的自然法體係之中。結果,和洛克政治上的三權分立的要求相呼應,洛克的思想內部也出現了一個君權、財權和生存權三權分立的局麵。這正是洛克思想的不徹底之處。
到了美國革命時代,君權終於從自然法體係中被驅逐了出去,剩下財權和生存權兩者以統一的人權形式支撐著18世紀的資產階級政治思想。財權和生存權這時在理論上相處尚好,是資產階級早期曆史地位的反映。他們和人民大眾這時在反封建製度方麵有共同語言,他們的要求這時還包含著人民的要求。對資產階級來說,人權一度是他們真誠追求的目的。但越往後越成為一個空泛的策略口號,僅用以號召人民力量的支持。他們真正的核心要求卻越來越偏向於財權。尤其到了革命後期,資產階級上升到統治階段時,君權既倒,財權和生存權的矛盾就公開暴露了。資產階級以實現財權為滿足,人民大眾則接過天賦人權這一旗幟,要求兌現生存權。生存權和財權的關係成了對資本主義的新剝削製度是限製還是反限製的關係,昔日互為表裏的理論聯盟逐漸破裂了。這時,政治上往往發生人民起義資產階級回頭鎮壓的事件。原來集合在聯盟旗幟下的思想家也隨之分化,重新組合。1787年以後在美國,整個《獨立宣言》簽署者集團開始分裂,傑斐遜和漢密爾頓分道揚鑣,形成民主黨和聯邦黨兩大派別,就有這方麵的思想背景。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從神權——君權——人權,最後人權又分裂為財權——生存權,是一層比一層深刻的理論,在這些理論層次上,站著一層又一層的落伍者。反對神權,是大多數自然法學說的信徒經過動搖、觀望,最終都能做到的。但要衝破君權,恐怕首先就會引起洛克和拉法耶特的不悅。美國革命的可貴之處就在於能衝破君權的束縛。然而,大多美國革命的領袖卻又衝不破財權的限製。有勇氣陪著潘恩走到底的大概隻有傑斐遜。可是傑斐遜的要人權論又不及潘恩徹底。
在潘恩看來,人民的生存權集中體現為參政選舉權。要爭生存權,首先就得爭參政、選舉權。傑斐遜雖然和潘恩一樣反對用財產權限製人民的參政、選舉權,可是他既不給黑人、又不給婦女以選舉權,而解放這兩部分同胞,潘恩早在北美獨立戰爭前就呼籲過了。所以,到頭來,隻有潘恩走到了自然法體係的極限——對天賦人權說給予他那個時代最大限度的民主解釋,一種不僅有利於資產階級,而且還包容進廣大人民群眾生存權乃至參政權的解釋。他是神權和君權的天敵,自不用說,更可貴的是他和財權也照樣無緣(至少在主觀上是如此)。他第一次在自然法學說史上公然以追求幸福權代替財產權,後為傑斐遜吸收,彙入《獨立宣言》。他晚年在法國係獄一年,雖然九死一生而不改變初衷。出獄不久就向取消普選權的1795年憲法挑戰,抗議無理的財產資格限製,宣稱:“選舉權是保護其他權利的最基本權利,取消這一權利無異於把人民推向奴隸的境地。”閱讀他的著作很難找到為財權辯護的地方,觸目皆是有關人民參政權、生存權的論述。他一生中似乎很少有約翰·亞當斯和漢密爾頓那樣的苦惱:為人權理論的內部衝突而苦惱。他出身於英國社會的最低層。他的階級地位決定他的人權論總是緊緊圍繞著大多數勞苦人民的生存權利。
二、由上述前提又產生潘恩思想的第二特色:自然法學說和空想社會主義思想交相融彙
自然法學說和空想社會主義是十八世紀西方政治思想的兩條主線。這兩條主線產生於早期資本主義的這一發展特點:它總是在強烈的對抗性中發展,其經濟意義上的每一次進步都要帶來社會意義上的一次倒退。它每前進一步,都能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時又扔下更多的受害者。那些受益者看中它的進步性,提出或擁護自然法學說為它辯護;那些受害者則抱怨它殘忍無情,提出空想社會主義批判它,並試圖推翻它。但在空想社會主義萌芽階段,它還不得不從自然法學說的某些理論前提出發,利用其天賦人權、博愛主義等抽象概念。所以,這兩種對立的思想體係曾一度是孕育和被孕育的關係。自然法學說孕育了空想社會主義的理論前提,空想社會主義以前者的終點為出發點,回過頭批判資本主義。自然法學說在人權論上破裂的終點,就是空想社會主義的開始。空想社會主義是以發揚前者理論中的生存權、揚棄其財權而發展起來的:兩者的分水嶺就在對待財權——私有製的態度上。後者跨過了財權,最終脫離母體,成長為母體的對抗者。因此,自然法學說和空想社會主義既是近代前期政治思想史上一度並存的兩條主線,又是前後相替的兩大發展階段。由於代表了不同的階級利益,這兩種思想體係通常是由不同階級的思想家來表現的。但是又由於兩者在理論上有相通銜接之處,因而也有出現特例的可能,兩股思潮在某一個思想家那裏突然交彙,進發出奇光異彩。隻有這樣的思想家才可能有幸交彙兩股思潮:首先,他要信奉自然法學說,而且特別徹底,以至一直走到了這一學說的盡頭;然後,他又得與下層人民——即資本主義發展的受害者保持密切聯係,為他們遭到的損害呼鳴不平。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人是很罕見的。傑斐遜隻能做到前者,巴貝夫隻能代表後者。獨潘恩一身而二任,同時滿足了這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