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杜威的實用主義哲學(1 / 3)

杜威的所有思想都圍繞一個中心:為人類服務。

如果將叔本華的思想比作是壯觀的冰川、將尼采的思想比作噴湧的火山、將海德格爾的思想比作高山幽穀,那麼杜威的思想就隻是一座小山包了,雖然不是那麼美,但卻“實用”得很,因為這山坡上雖然沒有美麗的冰川和壯觀的火焰,卻長滿了結著鮮果的樹,伸手摘來就可以充饑的。

大家都知道,傳統哲學的中心問題之一是關於物質與意識(或者說思維與存在)何為第一性何為第二性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導致了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產生。杜威卻開宗明義地否定了這種說法,他認為哲學的主題根本不應當是心與物的關係,他說:

哲學從產生的那天起就講思維與存在的關係,這是曆史的錯誤,它必然產生形而上學問題。

為何這麼說呢?這是因為哲學在產生之初就有某種“原罪”,就是說,它來自人們對於自然界的體驗與思索。當人們看到自然萬物,感受到它的力量後,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主要的問題之一就是追問萬物從何而來。這時候,人之追問萬物的起源就像追問人自己的起源一樣,於是,有的人以為就像人有母親一樣,自然萬物也有一個母親——創造者,而且這個創造者不是物質,而是超物質的東西,例如神或者意誌之類,這就是唯心主義了。有的人則不同,認為自然萬物並沒有創造者,它們本身就是創造者,是本原,這就是唯物主義了。

與這自然萬物起源相關的是思維與存在的關係。有的人認為存在先於思維,也就是說,我們思維的對象,即自然萬物,本來就是在那兒的,是某種“客觀存在”,它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所謂“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我們的思維隻是去反映這些客觀實在,就像鏡中之像一樣,沒有鏡外之物當然就沒有鏡中之像了。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這是錯誤的,並沒有什麼脫離思維的存在,就像沒有創造者的自然萬物一樣。存在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的思維存在,就像貝克萊主教所言:“存在就是被感知”。對於思維與存在孰先孰後的問題一直伴隨著整部哲學史。

這思維與存在的關係又可以說成是知識與知識的對象的關係,因為知識起源於思維,而知識的對象則是存在。

杜威認為,上述爭論其實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因為它首先就假定了存在某種終極力量,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事實上所謂的物質與精神都不是最初的起源。他說,那些缺乏想象力的人們認為物質或者精神總有一者是獨立於人而存在的,並且必須有一個是本原。與之相應,他們認為知識,無論什麼樣的知識,要麼依賴於知者,即思維,要麼依賴於所知的事物,即知識的對象,從而產生了唯心與唯物之爭。但這是錯誤的,因為這二者其實都不是獨立的,它們都不是實體或者本質,而隻是一種“活動的特性”,隻是一種邏輯上的規定。杜威還舉了美國憲法的例子,他說,憲法本來是由人民製定的,隻是公民活動中的一種關係,但有些人卻將它當作某種獨立自存的東西。這當然是錯誤的,就像形而上學一樣,隻是一場曆史的誤會。

從這裏可以看出,杜威對思維與存在的關係這個傳統哲學的基本問題的回答竟然是:這個問題本來就不存在,隻是鏡花水月般的幻覺而已。

這也就是說,物質與精神均不是最初的起源。這時自然會有人問:那麼什麼才是最初的起源呢?難道還有一個思維與存在之外的第三者不成?

杜威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這個問題問都不應該問,哲學應當徹底拋棄追尋終極起源的想法。

如此一來,以這個想法為基礎的形而上學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那麼,作為不是形而上學的哲學應該是什麼樣的呢?杜威如此說:

哲學是人類文化的一種現象,它像政治、文學、藝術一樣,都是文化現象的一種。

這種作為文化現象的哲學應該怎麼辦呢?杜威的回答很簡單:哲學應該成為一種工具,或者方法,來為人類解決實際問題,這樣的哲學才有意義與生命力,才能恢複生機與活力。

更為具體地說,哲學不應該研究本體、起源之類,哲學應該研究的是價值與方法,特別是研究能夠使人們擺脫困境而取得成功的方法,因此,在哲學研究中我們經常應該聽到的不是什麼物質、精神、思維、存在之類的詞彙,而應當是意義、價值、方法、效果等,這樣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前麵困擾了哲學千年之久的難題,並使哲學得到改造與進步。

以上就是杜威哲學的“開幕詞”,他要改造哲學,將哲學從傳統的無聊的所謂根本問題中解脫出來,使它成為一種方法、一種工具,為人類服務。

由於杜威對困擾傳統哲學千年之久的形而上學問題進行了如此獨特而有力的否定,他才在當時的哲學界激起了大大的波瀾,有時候甚至被稱為“哲學界的哥白尼”。

杜威的哲學被稱為“經驗自然主義”,其第一詞就是“經驗”。由此可以看出經驗對於杜威哲學之重要意義。確實,經驗是杜威哲學第一重要的概念。

什麼是杜威的經驗呢?杜威的經驗可以被分解成兩部分:

一是所經驗的事物。也就是他們所做的什麼、所遭遇的什麼、所追求的什麼、愛的什麼、相信和堅持的什麼,等等。我們在這裏還要看到,杜威的經驗與我們平常所謂的感覺經驗有很大不同,它的範圍要廣泛得多,包括的不但有哲學上的感覺經驗、生活中的經驗,還包括所做的事情、所追求的生活目標、愛的對象、所信仰的真理等等我們平常根本不稱之為經驗的東西。總之,杜威的經驗是我們精神生活或者意識的全部,此外還要加上其他一些東西,例如所做的事情。

第二部分是在經驗時所經曆的過程。即在進行上麵的那些經驗時,在做、在遭遇、在愛、在追求、在相信與堅持時,這個做、愛、追求、遭遇、相信與堅持的過程。

其實,在這個背後,經驗還有第三項內容:主體。這是很容易理解的,試問,這些做、追求、遭遇、相信與堅持是誰在做、追求、遭遇、相信與堅持呢?當然是人這個主體。因此,杜威的經驗實際上是主體、對象、過程三者的統一。用幾個具體的例子來說,例如我們平常所稱的感覺經驗吧,我看到一朵玫瑰花,覺得它很漂亮,那麼,在這裏,我、玫瑰花、看到和感覺它很漂亮的過程,三者統一起來就構成了一個經驗。還有,“我相信你”,在這裏,我、你、相信三者也構成了一個經驗。這些我們一般認為不屬於經驗的東西在杜威那裏同樣是經驗。

這裏要強調的是,杜威特別重視經驗的主體與經驗的對象之統一,認為這二者是不可分的,隻有結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經驗,正是從這個經驗的主體與經驗的對象的統一出發,杜威變更了千年以來的傳統哲學。

杜威認為,傳統哲學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它的二元論。傳統的二元論將經驗當作知識,即主體對對象的一種認識,把經驗當作某種獨立的東西。而且,在這裏,經驗的對象是自然界,是物質對象,這樣的結果就是將認識的主體與對象,或者經驗與自然,或者說精神與物質人為地分割開來,將它們投入了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一者是精神,一者是物質;一者是思維,一者是存在。更進一步地,將對這兩個領域關係的探討當成哲學的基本問題。

這樣,傳統哲學為了調整或者協調這兩個分開的存在領域,采取了兩種截然對立的方式:一些哲學家認為隻有自然、物質或客體才具有實在性,才是第一位的,而經驗、主體、精神等則沒有實在性,是第二位的,他們就是唯物主義者;另外一些哲學家則相反,隻承認經驗、主體、精神的實在性,認為它們才是第一位的,否認自然、客體、物質的實在性,認為它們是第二位的,於是成了唯心主義者。

杜威認為,這兩種傾向都是錯誤的,他稱之為“二元論”,這種二元論也是產生形而上學及與之相關的哲學史上無窮無盡的爭論的根源。要解決這種無聊與無意義的爭論很好辦,隻要否定這種分立,將經驗看作是統一的整體就行了。隻要經過統一,就不會再有物質與精神、主體與客體、經驗與自然之間的分立了。因而,由之而產生的二元論也就不存在了,這真是一招釜底抽薪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