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議論文寫作(1 / 3)

一、概念

議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直接表達作者的觀點和主張的常用文體。它不同於記敘文以形象生動的記敘來間接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也不同於說明文側重介紹或解釋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功能等。議論文是以理服人的文章,記敘文和說明文則是以事感人、以知授人的文章。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二、分類

議論文可分為立論和駁論;縱式和橫式。

(一)立論文

立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通過講事實、擺道理,直接表達自己的觀點和主張的文章體裁。

要求:①要對論述的問題有正確的看法;②用充足有說服力的論據;③要言之有理,合乎邏輯。對一定的事件或問題從正麵闡述作者見解和主張的論證方法。

表明自己的態度時,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這些看法和主張必須是經過認真的思考或者一定的實踐,確實是自己所獨有的正確的認識和見解,或者是切實能解決實際問題的主張。要使讀者感到有新意,增長知識,提高對事物的認識。二是必須圍繞所論述的問題和中心論點來進行論證。開篇提出怎樣的問題,結篇要歸結到這一問題。在論證過程中,不能離題萬裏,任意發揮,或者任意變換論題。如果有幾個分論點,每個分論點都要與中心論點有關聯,要從屬於中心論點。所有論證都要圍繞中心論點進行。這樣讀者才能清楚地了解分論點和中心論點。議論文的邏輯性很強,論證必須緊扣中心,首尾一致。三是“立”往往建立在“破”的基礎之上。在立論的過程中,需要提到一些錯誤的見解和主張,加以否定和辯駁,以增強說服力,使讀者不會誤解自己的觀點。

(二)駁論文

論辯是針對對方的觀點加以批駁,在批駁的同時闡述己方的觀點。方式:①提出論點;②證明論點;③總結論點。駁論文破立結合:首先指出對方錯誤的實質,再批駁已指出的錯誤論點,並在批駁的同時或之後針鋒相對地提出自己的正確觀點加以論證。以有力的論據反駁別人錯誤論點的論證方式。有三種方法:反駁論點、反駁論據、反駁論證。由於議論文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一篇駁論文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麵、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

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據必定得出錯誤的論點。

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

立論和駁論都是一種證明,無非一個是從正麵證明其正確,而另一個是從反麵證明其錯誤。它們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論證方法。

從文章內容的邏輯關係來分析,議論文具體的結構形式可分兩大類:

(1)縱式:逐層深入的論述結構。

例1.“層層深入”式:提出論點後,循序漸進的去論證,把道理逐漸展開,最後歸納總結。

例2.“正反論證”式:提出論點後,先從消極方麵論證,然後進一步從積極方麵論述。

(2)橫式:並列展開的論述結構。

有“總論—分論—總論”式,先提出論點,而後從幾個方麵闡述,最後總結歸納;

有“總論—分論”式,先提出論點,然後從幾個方麵論證;

有“分論—總論”式,對所要論述的先分幾個方麵剖析,然後綜合歸納出結論。

總之,分析議論文的結構,先要弄明白段落層次間的內在聯係,還要注意文章中起著承上啟下作用的過渡段、過渡句及過渡詞語。

三、文種辨析

策論文、議論文、政論文、論述題是有區別的,但實踐中,許多人分不清四者的具體差異。

策論文:重在“策”(提出對策),是解決型文章。策論文和政論文是申論文章最重要的兩種類型,既有聯係,又有區別。他們都屬於申論文章,因此都是“官味兒”議論文,都要求有鮮明的觀點、完善的結構、清晰的邏輯、流暢而中肯的表達。區別在於,策論文重點是寫對策;政論文重點是分析原因、目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等問題。

議論文:重在“議”(進行評議),是評價型文章。議論文又叫說理文,是用邏輯、推理和證明,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闡述作者的立場和觀點的一種文體。作者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以確定其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政論文:重在“政”(針對政治),針對當時政治問題發表的評論文,是寫作的出發點。政論文是政治性論文的簡稱,是從政治角度闡述和評論當前重大事件和社會問題的議論文。它形式多樣,範圍廣闊。

論述題:重在“論”(進行論證),重在說清一個道理。它是一種題型,而不是一種寫作文體,但實際上,有人經常把策論文當作論述題來答。

四、議論文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一)論點:中心論點和分論點

論點(需要證明什麼),是正確、鮮明闡述作者觀點的句子,是一篇文章的靈魂、統帥。任何一篇文章隻有一個中心論點,一般可以有分論點。

論點應該正確、鮮明、概括,是一個完整的判斷句,絕不可模棱兩可,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荒謬的,再怎麼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對議論文最起碼的要求;二是鮮明性。讚成什麼、反對什麼,要非常鮮明,千萬不能模棱兩可,含糊不清;三是新穎性。論點應該盡可能新穎、深刻,能超出他人的見解,不是重複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於一般的泛泛而談,應該盡可能獨特、新穎。

論點的位置一般有四個:文題、開頭、文章中間、結尾。較多情況是在文章的開頭,段落論點也是如此。當開始與結尾出現類似的語句時,開頭的為論點,結尾處的是呼應論點。

注意:論點必須是陳述句,反問句與比喻句不能作為論點。

1.分論點類型:並列式、對照式、層進式、綜合式

(1)並列式:例文《談骨氣》。麵(橫向)的展開,用的是橫向思維,其分論點與分論點之間沒有嚴格的順序。

中心論點:中國人是有骨氣的。

分論點①:富貴不能淫:文天祥寧死不屈,拒絕高官厚祿。

分論點②:貧賤不能移:古代一貧者寧可餓死,不受嗟來之食。

分論點③:威武不能屈:聞一多麵對國民黨手槍,拍案而起。

(2)對照式:例文《知恥應後勇》。

分論點①:知恥不後勇,必定自甘墮落,遺恨千古。

分論點②:知恥而後勇,化恥辱為上進的動力,也有成功的一天。

(3)層進式:例文《談惜時》。點(縱向)的深入,用的是縱向思維,其層與層,有較為嚴格的順序。

分論點①:珍惜時間是珍惜生命的表現。

(思想認識)……是什麼

分論點②:珍惜時間是學有所成的保證。

(作用)……為什麼

分論點③:珍惜時間應落實到行動中去。

(做法)……怎麼做

(4)綜合式:例文《習慣》。

提煉分論點的方法:闡釋內涵、分析理由、運用對比。

2.參考範例

《理想的階梯》(闡釋內涵法)

中心論點:奮鬥是理想的階梯。

(1)刻苦勤奮,是理想的階梯;

(2)珍惜時間,是理想的階梯;

(3)迎難而上,是理想的階梯。

《勤有三益》(分析理由法)

中心論點:為人當勤勞。

(1)勤勞,可以有所獲,免饑寒也。(創財)

(2)勤勞,可以有所勞,延壽考也。(健體)

(3)勤勞,可以有所事,遠淫邪也。(修身)

《如何估價自己》(運用對比法)

(1)正確估價自己,既看到自己的長處,又看到自己的不足,就會不斷努力,不斷前進。

(2)過高地估價自己,瞧不起別人,剛愎自用,不思努力,就會停滯不前。

以上的幾種提煉分論點的方法,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往往是交叉、綜合使用的。隻要我們在使用這些方法的過程中,掌握好圍繞中心論點、提煉分論點的原則,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二)論據:典型、鮮明

論據(用什麼來證明)是支撐論點的材料,是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根據。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兩種。

1.事實論據

事實在議論文中論據作用十分明顯,分析事實,看出道理,檢驗它與文章在邏輯上是否一致。理論論據包括代表性的事例、確鑿的數據、可靠的史實等。

2.理論論據

作為論據的理論是讀者比較熟悉的,或者是為社會普遍承認的,它們是對大量事實抽象、概括的結果。理論論據包括名言警句、諺語格言以及作者的說理分析。

使用論據的要求有三點:一是確鑿性。必須選擇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含義。二是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三是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聯係應該緊密一致。

(三)論證方法

論證方法是指論據和論題之間的聯係方式,即論證過程中所采用的推理形式,它所回答的是“怎樣用論據論證論題”的問題。一個論證過程可以隻包含一個推理,也可以包含一係列推理。主要論證方法有舉例論證、理論論證、比較論證(類比,對比)、比喻論證、因果論證等。

1.舉例論證

舉例論證是從材料到觀點,從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是從對許多個別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歸納出一個共同的結論的推理形式。使用這種方法,一般是先分論後結論,即開門見山提出論題,然後圍繞論題逐層運用材料證明論點,最後歸納出結論。這種結構的方法,比較符合人們的思維認識規律。運用事實論證進行論證時列舉的事實可以有兩種形式:概括總體性事實和枚舉個別事實。概括總體性事實的說服力在於事實所體現的普遍性,它是對事實的總體或全局的全麵性統計或概括。采用枚舉個別事例的論證方式,不要求全麵周到,隻需枚舉幾個事例即可。枚舉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時也要考慮到經濟原則,盡可能不要同類重複。

2.理論論證

理論論證的目的是要證明論點具有普遍性和規律性。由於論點一般是從具體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來的,其實質是歸納法,而歸納法在很多條件下是很難完全的,因此,有理論加以衡量,就能夠保證其可靠性。

理論論證的邏輯形式是演繹推理,就是將歸納所得的論點,用人類已知的科學原理去衡量。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則外,各門學科的理論也可以作為論據。如物理學理論、文學理論等。理論論證的論據還可以是某些經過時間檢驗的、廣為流傳的諺語、格言和成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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