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過去(1 / 2)

“小涵,不要在幹活了,快去上課吧!你快遲到了!”屋子裏傳來一個中年婦人的聲音,在喊著在院子裏洗衣服的少女。

“我就快好了媽,洗完這兩件我就去上課了,不會遲到啦!”少女用愉快的聲音回答,並沒有因為幹活而感到疲憊。

女孩名叫鄧易涵,17歲,在藍羽學院上學,從小父母離異,她被判給了母親。易涵還記得在法庭上三個姑姑對父親說不要她的話。

易涵的爸爸媽媽結婚的時候還都沒有到20歲,離婚的時候也隻有25歲,姑姑說爸爸還年輕,還可以再娶妻子還會再有孩子的,而且她還是個女孩,就這樣,在三個姑姑的勸說下,爸爸對審判長表明了不要撫養權,那時易涵六歲!

就這樣,易涵判給了媽媽,判決書上要求易涵的爸爸每月給易涵的媽媽200月的撫養費,直到易涵18歲,可是在易涵的爸爸和媽媽離婚的第二年易涵的爸爸就再婚了,而且在第三年她的第二個老婆就生了個孩子而且還是男孩。從那以後,易涵的爸爸沒在給過她一分的生活費。

易涵的媽媽在家鄉呆不下去了,被老公甩了,還留下了個孩子,而且在離婚的第二年就重新組了新的家庭,她沒有辦法承受鄰居的討論聲還有憐憫的眼神,她決定自己出門打工,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城市從新開始,就這樣,易涵被留在了外公外婆家,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了四年,直到易涵10歲年。

在這四年中,易涵的媽媽隻回來見過她三次,第一次是易涵的入學,需要家長的簽字,第二次是回來問易涵的外公外婆借錢,易涵的媽媽認識了一個男人,那男人說要給易涵的媽媽買房子,可是她要出3萬的裝修費用,可是易涵的媽媽沒有錢,就回來借錢。第三次易涵的媽媽回來的時候給易涵帶來了一個好消息,那個男的決定和媽媽結婚,也可以將易涵帶去,但是有一個條件,那個男的有兩個女兒,易涵的媽媽不能工作,在家裏照顧她的兩個女兒還有易涵。

就這樣,在易涵十歲那樣來到了港城,住上了樓房,開始了城市裏的生活。

易涵上學比一般人早了三年,在農村的時候,學校對於學生提前上學管的沒有那麼的嚴格,但是因為家裏是小學六年製,但是港城的小學是五年製的學習製度,而且還有易涵從來沒有接觸過的英語,所以易涵由原來的資優生變成了倒數幾名的學生。

易涵的母親很傷心,因為易涵繼父的兩個女兒學習都很好,尤其是小女兒,一直是班裏的骨幹,而且還擅長舞蹈,白白的皮膚,長長的頭發被辨成兩個麻花辮,可愛的不行,每個人見了她都誇獎她,不是學習好,就是誇她漂亮,要不就是跳舞跳的很棒,而且英語也說的很好,比一般的孩子都要標準。易涵在看看自己,從小就胖胖的,頭發總是剪得很短,因為之前在外婆家住的時候,外婆忙於農活還要飼養一些家畜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她,所以總是把她的頭發剪得像個男孩子一樣,這樣比較方便整理。而且易涵沒有接觸過英語,一點都不懂,而且易涵說話還有以前的家鄉的口音,本來就不會在加上口音,易涵的英語不管怎麼說都感覺怪怪的。還有可能是在農村生活的原因,易涵雖然很白,但是臉蛋兩邊總是紅紅的,穿的衣服也都是以前舅舅家的姐姐剩下穿小的,她也不會和媽媽吵著要新衣服,因為她知道自己現在寄人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