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時,幹了一件讓全家人都哭笑不得的事,結果在事後的一個月內,別人一見到我就會驚訝的說:“哎呀,你頭發怎麼了?”其實我也沒做什麼,隻是……
那天我正在“看”一本書,“看”到16頁時,我卻沒有像往常一樣瞟幾眼就翻過去,因為我被上麵的故事吸引住了。“口香糖粘在地上後,不要著急,隻要到口香糖上放一塊冰,過了幾分鍾,口香糖失去了粘性,就可以取下來了。”我看得津津有味,竟突發奇想:“我們院子不是開了發明活動嗎?我把這事弄到發明大賽上,絕對是前三名,說不定還可以得“獎品(一根甜草根)”呢!”我越想越興奮,竟然跳了起來。
不過空想總歸空想,正當我得意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重要的一點:“假如書上說的不對呢?那我豈不要在“發明大賽”上出醜了?”我越想越著急,幹脆做起了“實驗”。
我拿出一盒“綠箭”,從中抽出一條,放在嘴裏嚼,可我實在太急了,一點兒甜味都還沒嚐到,就吐了出來。剛想把糖粘在地上,卻發現了重要問題:地板剛檫過,現在還是濕的。“怎麼辦?濕的就起不了效果了!”我急得直扯頭發——頭發?有了!把口香糖粘在頭發上,也可以用上麵的方式取下來呀。
說幹就幹,我立刻把口香糖放在腦袋上,還按了幾下。接著又去“看”書。待翻到101頁時,我對自己說:“要準備冰塊了。”
我輕輕的打開房門,輕輕的走到冰箱旁邊,又輕輕的推開冰箱門。“怎麼辦,沒有冰塊呀。”我一邊翻著冰箱,一邊自言自語著。待我沮喪的推開第三層,迎接我的是令我高興的物品——冰淇淋!“冰淇淋和冰塊不都差不多嗎?用冰淇淋來代替就行了。”我一邊為自己的“聰明才智”而感到驕傲,一邊把一根冰淇淋往水裏放。
過了一會兒,整隻冰淇淋都化成了奶油。我拿著杯子走進房間裏,說:“實驗開始!”話音未落,我就把一杯奶油往頭上一倒……
“哎!你這是在幹什麼呀?!”奶奶看見了我,氣急敗壞的大喊著,把我往廁所裏拖。我在廁所的鏡子看到了我的“模樣”:頭發被口香糖粘著,上麵還粘著奶油;臉上一處白一處黃一處黑,像個小醜;衣服全濕了,正在吸收奶油,顯得皺巴巴的。
奶奶在家把我的頭發“扯”了幾分鍾後,又把我拖到了理發店。由於我不知道奶奶為什麼這樣,所以又哭又鬧,到頭來把頭發剪成了“地球”。
回到家中,一家人都來教訓我。我望著這些破壞了我的獎還來批評我的人,“哇”的一下哭出了聲:“嗚嗚嗚……你、你們賠我的、口香、糖,賠、賠我的冰淇、冰淇淋,賠我的獎品,嗚嗚嗚,賠我的一、一等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