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北洋水師(1 / 3)

北洋水師,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於山東威海衛劉公島正式成立,是中國建立的一支近現代海軍艦隊。

清政府每年撥出四百萬兩白銀給予海軍建設,也是清朝建立的四支近代海軍中實力最強、規模最大的一支。主要軍艦大小共有二十五艘,輔助軍艦五十艘,運輸船三十艘,官兵四千餘人。

一八八八年根據當年《美國海軍年鑒》排名曾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九,前八名分別是:英國海軍、法蘭西第三共和國、俄羅斯帝國、德意誌帝國、西班牙王國、奧匈帝國、意大利王國、美利堅合眾國。

英國憑借海軍優勢,在廣東沿海多次進行挑釁,並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以林則徐為代表的清政府有識之士,開始認識到英國的堅船利炮所帶來的威脅,為了加強海防和抵抗侵略,開始著手采購外國船炮,籌劃建立一支近代海軍。

繼林則徐之後,魏源進一步發揮了學習西方籌辦海防的思想。太平軍到達南京後,江蘇官員多次雇傭外國輪船協助清軍對太平軍作戰。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外國侵略者從《北京條約》中攫取種種特權與利益,極力慫恿清政府購買船炮,迅速鎮壓太平天國起義。

一八六一年,代理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告知清廷,得悉太平天國有“彙銀五十萬兩向美購買船炮之事”,這引起了清政府的很大驚恐,也更促使其加快了購船的步伐。

一八六二年初,總署命江蘇巡撫薛煥、兩廣總督勞崇光等加緊執行購船計劃。由此,購船之論開始正式實施。一八六二年(清同治元年)二月二十七日,正往返於上海、廣州等口岸的赫德與兩廣總督勞崇光議定了購船的具體事項。

決定與赫德商議購買英國戰艦七艘,有中級兵輪三艘,小級兵輪四艘、一艘小型供應船及各種火器募集外國水手軍官。所用費用則按赫德之議,在各地海關收稅中撥用,總購買費用六十五萬兩白銀。整個艦隊共裝備火炮四十餘門,兵員四百餘人(清廷原定各艦人員編製為中級兵輪洋員三十人,華人一百人;小級兵輪洋洋員十人,華人三十到四十人

三月十四日,赫德致函正在英國的李泰國(英國派駐上海稅務司司長),以清政府全權代表的口吻,“著他在英國購買並且裝備一支輪船的艦隊遣派到中國來”,而且“一日不得羈延”。

李泰國接到此訊後,馬上通知了英國外交部,並計劃著手組織這支艦隊。英國政府對由英國人控製中國內政的活動一向十分關注。對清政府組建海軍的活動,它采取了不尋常的步驟。

七月九日,英國海軍部批準由英海軍上校阿思本擔任該艦隊的軍事職務。八月三十日,英國樞密院頒發了特別法令,正式批準了李泰國的計劃。十月,赫德再以總理衙門的劄令為正式委任書寄達李泰國,督促其加緊辦理購船事宜。

一八六三年一月十六日,李泰國背著清政府,以中國政府全權代表的身份,與英國海軍上校阿思本簽訂了所謂“合同十三條,”並擅自製訂了“英中聯合海軍艦隊章程”。

在上述文件中,李泰國規定由自己完全控製這支艦隊的指揮權,並且不顧清廷原議,擅自決定艦上人員全部由英國人出任。艦船除旗艦外,全部為英國退役軍艦改裝而成,其實就是躉船。李泰國購買各艦時已按其意願命名,後來按要求全被改名為:

鎮吳(原名江蘇):艦隊旗艦,中級兵輪,排水量一千二百六十九噸,木殼船殼,明輪炮艦,六十八磅炮二門,十八磅艦炮四門,九節,一千二百一十七馬力,編製一百三十八人。

金台(原名北京):中級兵輪,排水量六百七十噸,木殼船身,原英國炮艦,一百一十磅炮一門,二十磅炮兩門,一百五十馬力。

一統(原名中國)中級兵輪,排水量六百六十九噸,木殼船身,原英國炮艦,四十磅炮一門,三十二磅炮六門,二十磅炮四門,二百馬力。

廣壽(原名廈門):小級兵輪排水量三百零一噸,木殼船身,原英國炮艦,一百一十磅炮一門,四十磅炮一門,八十馬力。

百粵(原名廣東):小級兵輪,排水量四百四十五噸,鐵殼船身,八十馬力。

三衛(原名奉天)小級兵輪,供應船。

當時,英國使用的炮艦最大者長約一百一十二米,寬二十米,分上下三層,安炮七十二門,每船可載七千餘人;小船長九十米,安炮三十門。英軍大炮的射擊距離可達十裏以外,且可連續施放,準確率高。

在阿思本艦隊成軍之前,購買費用已增加兩次,先是加到八十萬兩,後又追加到九十二萬兩。更為嚴重的是雙方對海軍的指揮、用人理解完全不同。清政府原意是由中國人為統領,英國人任副手,同時得挑選中國人上船學習。

然而李泰國早於英國代表與阿思本私自簽訂合同,內訂明海軍由阿思本任司令,阿思本隻接受李泰國傳遞,直接來自中國皇帝的命令;艦上所有人員的任用賞罰,由阿思本全權決定;船上隻用洋人;要求中國海關撥一千萬兩白銀做海軍四年之經費,交由李泰國調用;李泰國自作主張地把阿思本上校的年俸定為三千英鎊,還批準了幾名皇家海軍少校的任命;招募皇家海軍官兵六百餘人;並私自做主為中國的海軍設計好了軍旗;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李泰國為清政府選定的艦隊司令竟然兩次鴉片戰爭的參加者——謝立德.阿思本。

做完各項安排之後,李泰國於一八六三年四月返回了中國。而阿思本艦隊於一八六三年成立,並在同年九月十二日到上海,十八日更是直接開進了天津。

對李泰國的擅權,總署十分惱火。奕訢等人就李對艦隊事宜的安排和所謂“合同十三條”,“再四向李泰國嚴詞駁該,相持幾近一月”。李態度強硬,但因事關中國海軍的領導權,故清廷毫不退讓。由於雙方立場相差甚遠,根本沒有可能達成協議。事情越搞越僵。

一八六三年六月一日,李泰國與赫德奉總署令進京。六月十二日,李泰國向總署麵遞節略,其中包括他與阿思本簽訂的“統帶輪船合同十三款”時經費清單。李泰國還向總署提出借銀一千萬兩專供雇傭外兵經費。

對此,奕訢等人十分反感。此後,在六月中旬至七月九日的一段時間裏,赫德逐日與總理衙門各大臣會晤,協調爭吵雙方的立場。

其後,奕訢正式上奏清廷,稱李泰國“狡猾異常,中外皆知,屢欲去之而不能。今因辦船貽誤,正可借此驅逐”,明確表示了欲將李泰國正式罷免的意向。

十一月十日,阿思本艦隊被遣散,將七艘軍艦駛回英國拍賣;中國清政府發給六百名英國海軍官兵路費,另外付阿思本一萬兩白銀的勞務費,總計六十多萬兩白銀。

十一月十五日,總理衙門下令革去李泰國的總稅務司職,並任命赫德接替李泰國繼任此職,就職上海。這就是“阿思本艦隊事件”。

太平天國失敗後,閩浙總督左宗棠設立福建船政局,製造軍艦。兩江總督曾國藩、江蘇巡撫李鴻章也把從事軍火生產的江南製造局改為兼造軍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