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那年(1 / 3)

那年我十六歲,你壓在我身上的時候,我很痛...

————————————————安靈

自從十歲那年他們離婚,我就被他們丟棄了,我知道他們都急著擁有新的家庭,我也知道我是他們的累贅,沒有哭也沒有鬧,站在窗前看他們坐車離開,安安靜靜的吃完奶奶做的飯後去房間裏睡覺,聽到奶奶壓抑的哭聲,冬天真的非常寒冷。

和奶奶過也沒什麼不好,沒有了爸爸媽媽的吵架聲,沒有了嫌棄和打罵,更沒有人管教,我樂得自在開心,每天出去和小朋友玩鬧,很晚才回家吃飯,奶奶很疼我,隻要我開心她不管我做什麼。小區裏我成了野孩子,不管誰罵我是沒父母的醜孩子,我都會邊罵邊用石頭砸他,漸漸的附近的孩子都怕我,乖孩子看到我都會被嚇得哭起來,我也囂張的有了自己的團夥,在小區裏橫衝直撞。那段時間每天都會有家長帶著小孩來找我奶奶理論,看到他們我都會拿拖把出去給他們洗衣服,也就沒有人敢再來了。我不再去上學,不喜歡聽到老師批評,不喜歡寫作業,不喜歡背書還有考試,反正每個月父母舍不得給我多少撫養費,不上學的話我和奶奶的生活還富裕些。

十二歲那年,我打破了一個男生的頭,要賠他們醫藥費,可是奶奶沒有積蓄,我隻有去父母那裏要。來到爸爸的家,看到爸爸帶著他的小女兒散步,見到我的時候爸爸很慌張,我想那個女孩子應該不知道我是誰。我叫爸爸叔叔,爸爸臉上的表情立刻放鬆了下來,看他交代那小女孩先回家以後朝我走來,我不敢叫他一聲爸爸。聽我說要錢,爸爸一臉的厭惡,連連的甩手讓我去問媽媽要,仿佛我是病菌一樣,靠近都會被傳染。央求了很久,爸爸終於從口袋裏掏出一百塊錢扔在地上,頭也不回的走了。我撿起錢朝媽媽的家走,走了很久,風吹的我很冷。媽媽家裏很溫暖,在媽媽去取錢的時候我看到她的丈夫也跟了進去,我聽見他們爭吵,我知道新爸爸不喜歡我這個拖油瓶,可是我卻是那麼需要錢,等到媽媽拿錢出來給我,我看到她臉上的巴掌印,我伸手想摸摸她的臉,可是還沒能碰到,媽媽就轉過了頭,我隻有離開。路上我買了包煙,借著老板的火點著,嗆的自己滿眼淚水。

就這樣,我慢慢在長大,每天無所事事,抽煙喝酒,打架罵人,我不留長發不穿裙子,誰也看不出我是女孩子。身邊有一群狐朋狗友,一起招搖撞騙一起囂張玩鬧,都是有家庭問題的姐妹兄弟,誰都不用裝堅強,誰都不用隱瞞什麼。白靈和白凡是一對父母雙亡的兄妹,林是被丟棄在孤兒院長大的孩子,雯珍是個漂亮的女孩子,可是她的父母誰都不要她...就是這樣的一群人,我們每天都過的開開心心,白天和他們一起玩鬧,晚上看他們在歌廳唱歌跳舞,喝了酒回家,奶奶永遠都慈愛的煮甜酒給我喝,要是能永遠這樣下去,多好?

爸媽都不按時付我的撫養費,奶奶去要,爸爸不讓她進門,遞了錢出來就推奶奶離開。那天天上下著雨,奶奶在回來的路上摔了一跤。等我看到奶奶的時候,她已經冰冷了,口袋裏裝著給我的錢。我不能相信唯一疼愛我的奶奶就這樣離開,天在下雨,我感到我的天塌了下來。

站在爸爸媽媽中間,我送走了奶奶,看著她微笑的遺照,聽著爸爸媽媽討論我今後的撫養責任。誰也不要我,爸爸有他愛的女兒,媽媽懷上了小寶寶...我呢?我是誰?我該何去何從?沒有了奶奶,我沒有了避風港,什麼都沒有了...看他們吵了起來,真好笑,五年了,居然還是吵的那麼凶...

“你們都走吧,我隻住奶奶的房子,每個月給我生活費,我自己過!”我看到父母都送了口氣,是吧,隻要沒有我,你們就能美滿幸福,那麼,你們去幸福吧!我願意自己一個人留在這裏,畢竟這幾年來,隻有這裏才是我的家,隻有這裏在我心裏可以稱為家。看著他們離開,像他們離婚的時候一樣頭也不回。我擦幹淨奶奶的遺照,把奶奶的東西都放好,躺在和奶奶一起睡的床上,夢裏卻沒有能夢見奶奶。

我開始去街上幫別人賣蛋糕,可以吃到甜膩的蛋糕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我總是跑進操作間背著老板偷偷的拿一點點的奶油放在嘴裏,那種甜甜的滑滑的感覺真的讓人著迷。每天都會有很多的孩子來蛋糕店買蛋糕,帶著幸福快樂的表情,看著他們的笑容,我也開始喜歡這樣的生活。有一個男生每天都來買一塊黑森林,然後坐在靠窗的位置,有時候有兩三個女孩子和他一起來,他的話也不多,帶著微笑慢慢的吃蛋糕。慢慢的熟悉了,我知道他叫安然,他說我是安靜的靈魂。交談多了,我知道他也是父母離異獨自生活,也許是境遇相似,他和我之間的話題多了很多。我知道他愛他的父母,知道他的父母對他都很好,知道他喜歡帶點苦味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