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嗬嗬,你以為誰稀罕你們!(1 / 2)

看到陸浩麵無表情的樣子,王千繼續解釋道:“你知道現在市場流行什麼嗎?”陸浩搖了搖頭!

“西幻,是西幻!”王千唾沫飛濺道:“是西方幻想,吸血鬼狼人什麼的,你那寫的是什麼?武俠,什麼狗屁武俠,早就落伍了,你知道嗎!要不是我給大華麵子,誰會給你出版!還要分成,好啊!你如果要分成,隻怕你一分錢都掙不到!”

沒錯,現在流行的確實是西幻!所以王千一開始聽說大華推薦的是一本武俠時,很不想看文,後來還是實在逼自己看的開頭。結果這開頭一看完,王千就和中毒了一樣,不停的追看著著下文。

要知道,王千這種編輯,每天看的書都是十萬字,百萬字來算的,能讓他如此追看的書是很少的了。

所以王千才會一聽完就拜托大華,立馬趕到了這裏想與陸浩談買斷。他本來的價格是千字200,雖然比起射雕的價值來說是九牛一毛。但是這個西幻橫行的世界,他出這個價已經是虧本大甩賣的節奏了。

也是因為如此,大華才答應王千一下場就帶他來找陸浩!

可是當王千見到陸浩的時候,他卻有了另一個想法!

王千已經四十多歲了,卻還在編輯小組長的位置上不停的轉呀轉!一直沒有升遷的機會,這個年紀了,其實已經過了事業的黃金期。如果還想往上爬,那麼就必須有特別特別巨大的貢獻!

那麼如果能以千字二百簽下這本有極大風險的射雕英雄傳,那麼不僅在開始的時候會被領導百般責罵,而且就算以後這本書能大火,自己也不過是個舉薦之功。也就頂多能混個當年的優秀員工也就罷了!

可是如果能便宜一點簽下來呢?比如千字二十,那麼不僅以後大火了收益能翻上無數倍,更加難得的是,就算簽下來的前期,領導也隻會誇獎他有眼光,而不會是責罵。

這樣的話,升職不就是手到擒來嗎!

而且看這家夥年紀輕輕的樣子,也不像什麼老油條,應該很好騙!

於是王千當場就變了卦,還裝出一副都是看在大華麵子上,都是大華求自己自己才勉為其難而來的樣子。

其實當時還不知道是誰求爺爺告奶奶讓大華帶他來呢!

大華聽到他這顛倒黑白的話,沒辦法,隻好盡力別過頭去。心裏想的是,自己以後要是再理這個家夥,就是狗!

陸浩看了一眼大華,顯然一臉不信任的樣子說道:“哦,那就是說不能分成了嗎?”

分成?分成了自己的功勞不就更少了,雖然現在是西幻流行,但這本書絕對是大賣的節奏啊。那如果是分成了,隻能說明自己簽了一本書而已,隻是完成了自己份內的事情,又怎麼會評優升級呢?

想到這裏,王千急忙說道:“分成,分成,當然不......”話未說完,王千心裏就打起了突突,這分成自然是絕對不能,可要怎麼說,才能把不能分成的意思說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