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所謂槍證(2 / 2)

注意到嚴紹的表情,恩斯特也清楚他並不是沒有競爭對手,至少英國人和美國人還是有和他一爭的資格的。所以在考慮了片刻後,恩斯特咬咬牙道。“這樣吧,如果在槍到了後你不滿意的話,允許你免費退貨如何?”

恩斯特也是剛剛才想到,為什麼不把1904式毛瑟步槍拿來國賣呢?這種步槍對於東方人來說幾乎就是量身定做的,憑著毛瑟公司的牌,說不定反而能打開一條銷路…

至於步槍來了後,嚴紹會不會因為不滿意而退貨?對於自己國家產品的質量,恩斯特可是有著百分百的信心,他相信隻要嚴紹看到了那批步槍,就絕不會有想要退貨的念頭。

“免費退貨?”聽到恩斯特說如果不滿意可以免費退貨,嚴紹有些心動,說到底毛瑟公司的牌畢竟還是很好用的,至少對嚴紹這種外行人來說是如此。“那好,電報的事情麻煩你盡快,稍後我就回安徽解決槍證的問題去…”

清末民初,恰恰是國槍支最為泛濫的時期。

當然,後麵這個民初是可以涵蓋整個民國時期的。無論是早先的北洋政府,還是後來的南京政府,對下麵各個省的控製力都相當薄弱,自然就無法控製泛濫的槍支。

而清政府與南京政府和北洋政府不同的是,雖然清政府對各個省的控製力不斷被削弱,但至少在辛亥革命之前還擁有一定控製能力。所以清末的槍支泛濫,完全是因為當時的清政府執行的“核發槍照”政策。

“核發槍照。”如果簡單點講就是槍證,這種政策一直從清末持續到民國…

隻要有了槍證,即使是持槍在大街上亂轉也不犯法,當然槍證的價格並不便宜,從幾十銀元到上百銀元都有,有的時候一張槍證甚至要比槍本身更加值錢,而且每張槍證都僅僅隻對一支槍有效。

這是清政府在發現無法禁絕槍支泛濫後想出來的辦法,也為清政府和早期的民國政府提供了大筆收益,是極為有效的斂財手段。

所以嚴紹才敢獅大張口,一開口就要五百條槍,因為在清末想要搞到槍其實是件很容易的事情,隻要有錢,無論你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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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訂金後,嚴紹乘船返回了安徽,自己帶著十多個護衛一個人趕到的安慶。

在聽到嚴紹想要五百條槍的槍證後,誠勳到是沒怎麼吃驚。因為他也聽說了蕪湖紡織廠徹底竣工後,整個工廠的規模會有多大。五千人的工廠,隻有一支300多人的巡防隊其實並不算多。

而且稍後嚴紹也向他吐露了自己想要在蕪湖開一家麵粉廠、肥皂廠和火柴廠的想法,所以想了想後,誠勳也就點頭同意了——————當然,錢還是要交的,畢竟這些錢有不少都會入了他的口袋。

不過話說回來,和嚴紹口的火柴廠、麵粉廠相比,誠勳比較感興趣的是嚴紹口那種適合國人的新式毛瑟步槍…

“如果真有那種步槍的話,我到是想見識見識…”看了看手邊相當於幾萬塊大洋的支票,誠勳摸了摸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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