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沒有黎凝的證據,邊伯賢也能憑一己之力對付邊黎清,他從來不做沒有準備的事情,隻是想借此機會新賬老賬一起算。
三天很快就到了,黎凝作為證人出席了法庭,對於原告律師所闡述的罪證,邊黎清供認不諱。
“我雖然也是被害者,但是我想被告已經得到了她應得的教訓,我原諒她了,還請法官酌情考量。”黎凝說。
“本堂宣布,被告人邊黎清因綁架罪,故意傷人罪,判處30年有期徒刑。”宣判過後,邊黎清始終不敢抬起頭看,直到被帶走的最後一刻,才看到了黎凝,以及她旁邊的吳世勳,懷裏抱著的應該就是小玫瑰吧,真可愛啊,到現在自己才懂黎凝當初說的,小玫瑰應該不需要自己這個姨媽吧。
金俊勉坐在最遠處的角落,眼裏有種說不出來的複雜情緒,他應該是最早知道這件事情的人,所以才對邊黎清有了不一樣的感情,沒讓邊黎清注意到自己就離開了,她大概也不希望自己看到她落魄的樣子。
30年來說,對一個普通人的一生太長了,等到出來也已經是年過花甲的老人了,這是黎凝能為邊黎清做的最後的事情了。
“世勳,你先帶著小玫瑰回家,我有點事情處理一下。”黎凝看到邊伯賢在門口等她,對吳世勳說。
“有什麼事給我打電話。”吳世勳了然一切,他不是什麼小氣的男人。
“你是從什麼時候知道的,邊黎清是你的姐姐的事情。”邊伯賢問。
“剛從愛爾蘭回來的時候。”黎凝說。
“所以你一早就知道邊黎清的目的沒有告訴我。”邊伯賢問。
黎凝沉默了,不知道該怎麼說。
“當初邊黎清告訴我你要成為邊氏的主人,我以為我明白了你為什麼對我父親那麼恨,所以選擇和你離婚,黎凝這麼長時間我想過或許我們都嚐試多信任彼此多一點會不會現在也很幸福。”邊伯賢說。
“事情已經發生了,伯賢,宋小姐和你很般配。”黎凝說完離開了,徹底消失在了邊伯賢的視線裏,突然覺得胸口發悶,是最近情緒起伏太大病情嚴重了嗎。
———回憶———
當時吳世勳陪著黎凝在愛爾蘭做產檢,黎凝背著吳世勳偷偷詢問了醫生自己的病情。
“Miss Li, if you want to cure it, the child must be eliminated.”(黎小姐,如果想要根治的話,孩子必須打掉)醫生說。
黎凝是無論如何都不會放棄這個孩子的,下定決心保守治療,在藥物得維持下自己與正常人沒什麼不同,隻有自己知道身體上的變化,體質下降,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喘不上氣或者是頭暈。
當初醫生說保守治療最多有五年還能活,黎凝沒有告訴任何人,想讓自己放寬心的時候每天必要的藥物維持卻讓自己不得不接受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