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聞發布會(1 / 2)

第二天,早上的九點鍾,女人衣冠整齊的出現在了眾多媒體的麵前,對著不斷的閃爍的攝像機,還有無數條掛著不同報社、視頻、電視台、雜誌的麥克風,發表了講話。

女人帶著黑超眼鏡,穿著一條藍色的長裙,她麵前的名牌上寫著,“杜優”,沒錯,她就是“常綠集團”的最大股東,也是最年輕的一名股東。

“經過我和我男朋友,鄭東明先生的商量,我們決定將婚期押後,至於具體押後到什麼時候,我到時會告訴大家的,謝謝。”說完,杜優背靠在椅子上,閉上了墨鏡後麵的眼睛,任由閃光燈在麵前繼續閃爍。

“杜小姐,請問您為什麼要將婚期押後呢?是不是你和鄭先生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你們的感情是不是出現了問題?”記者的問題總是如此刻薄毫無道理又切中要害。

“沒有問題,我們之間的感情沒有任何問題。請不要妄意揣測,謝謝。”杜優對著眼花繚亂的麥克風說,說完,她將目光對著繼續閃爍的閃光燈。

你很難將這個女人跟昨晚那個被強暴的女人聯係到一起,在她臉上,縱然不隔著黑色的鏡片,但是你也難以發現她的神色有什麼異樣,昨晚那件事對她造成的最大的影響不是心理的,也不是身體的,而是一種跟有事件而導致的跟幻想有關的偏執。在她偏執的思想裏,所有傷害過她的人,她都必須采取手段進行“奉還”。還在床上綁著的時候,當那個魔鬼鍾林苟留下她的性命離開後,杜優就已經決定,她一定要找出那個在自己身上施暴的家夥,一定要讓他得到她認為是合理的懲罰,隻有這樣,她才有可能讓自己得到最終的寄托,才有可能繼續跟另外一個男人在一起,才有可能繼續去籌辦她的婚禮,因此,她在沒有會知鄭東明之前,就告訴了秘書,宣傳在今天召開記者招待會,主題依舊是“婚姻”,因此也吊足了記者們的胃口,殊不知她宣布的內容卻比結婚更加爆炸性。

“杜小姐,請問你昨晚是不是去了酒吧?”突然有個記者這麼問道。

杜優對著麥克風,沉思了一會,說:“沒錯,我是去了酒吧。這跟你有關係嗎?我沒有權利去酒吧?”對於記者的問題,杜優心裏開始惱火。

“聽說,昨晚在深夜兩點多鍾的時候,有人進了你和你男朋友鄭先生的住所?這個是真的嗎?”記者繼續問。

“無可奉告。”杜優對著記者答道。

“有人看見你是在一點鍾回到住所的,而後,就有一個陌生人也跟著進去了?”記者繼續問,他才不會在乎杜優的那句“無可奉告”,這是當事人在進行默認的一種慣用的方式,隻要當事人說“無可奉告”,那麼很多時候就是對記者所在問的事件的一種默認。

“你是從哪裏聽來的這些?”杜優反問道,這時,她的眼睛已經緊盯著提問的記者,如果這個不是個女的,她很可能就會摘下眼鏡。

女記者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反應,這時,又有記者拋來了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