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後,宙斯便召集我回去,不需要我再做間諜打探情報了,他可能也覺得我傳不回什麼有用的信息吧。
這次,我並沒有讓雲陪我一起回西方神界,因為我是絕不會在西方神界久留的,隻要待在那,我就得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看到法身們接連失敗後,我便產生了真身下凡的念頭。
一來是可以幫助人間盡量和平。有了去魔界度魔的經曆,我也不奢望能讓所有凡人都變好了,隻希望能停止戰爭就行,讓世人別再做神仙們的棋子了。既然大家都想過上好日子,那隻要讓全世界的人都認可一個道理:隻要世界好,世界裏的人就都會好。到時候人們就會停止戰爭,以世界變好為共同目標了。(那時候想得還是太簡單。)
二來,有了肉身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滅魔攢功德了,也不用再擔心遇到比自己強的魔很危險了,反正有肉身滋養著,打不過我也能跑。(後麵我詳細說說“滅魔”,讀者們不要學我,仗著有肉身就去幹“滅魔”這件事,這輩子也別幹,老老實實提升自己就行。)
(我怕有讀者想嚐試去滅魔,先簡單說說吧。滅魔這件事,不是誰幹都漲功德的,也不是隻要有肉身的人就沒風險了,其中要注意的細節太多,以後的篇章慢慢細說,大家就理解為濟公的“世人若學我,如同墮魔道”吧,先不著急學我的做法,等真的有那個境界、對靈界有清晰的認知後再考慮要不要嚐試。)
但我去人間必須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清除記憶,否則我和法身們有什麼區別?大家都是一樣的人,他們失敗了難道我就能成功嗎?如果失去記憶了,怕是我連滅魔這件事都不知道去幹了。
沒有“外掛”,我可不想入凡塵。
那時的主神殿人已經不少了,我一個排行靠後的神短時間不見了,也沒人會說什麼,就算真發現了,我連借口都想好了:我是去遊說其他勢力的神來幫助我們西方神界的。
而我真實的目的,是想找到轉世不用消除記憶的方法。靈界那麼大肯定有人知道,至少釋迦牟尼肯定是知道的。
雲得知我想真身下凡後,她大發雷霆,是我觸及到了她的底線。
以前我不論做什麼事,哪怕耽誤了陪她的時間,她也不過多阻止我,她知道我早晚都會回家,並且她也認可我的道理:兩個人都變強了,家就可以搬到更高的地方去,兩個人的日子便能更快樂。
可我要真身下凡,極大的概率是回不來的,就算僥幸能回來,那至少都有幾十年的時間不能陪伴雲,而且在人間還要結婚生子,那到時候萬一帶回來個小老婆怎麼辦?
我耐心地和她說道理:我如果視人間苦難於不顧,那便枉為“修行之人”的稱號,以後我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修行的人了,修到最後竟然連自己的初心都忘了。你不用擔心,我必然會找到風險最低的辦法,隻需要等我幾十年,幾十年後我從人間回來,必定帶你去更好的地方,哪怕你的境界去不了,我也強行給你托上去。(變大後把雲放在手掌心,托著她去更高的境界,故用這個“托”。)
但她怎麼也想不通,所有人都想做神,哪有神想去做凡人的?還是鋌而走險大概率一去不複返。而且我們兩個現在明明可以過上非常幸福的好日子,絕對不允許我親手毀掉我們的幸福。
吵到最後她以死相逼,隻要我真身去了人間,她就去送死,因為沒了我她也不想活了。
可我仍然要去人間,還試圖說服她,這在她的眼中,我就是不愛她了。
我又試圖證明自己非常愛她,如若不愛,我何必再回萬妖天呢?正是因為這裏還有我牽掛的人。
吵架的過程不多說,簡單說來就是,她一直指責我不愛她,不顧我們的小家。而我一直強調大愛,並且同時兼顧小家,無非是幾十年而已,對於我們而言非常短暫的。
我們吵得不可開交,誰也不服誰。以前我們兩個有分歧的時候,小事我毫不猶豫遷就她,她開心比什麼都重要;大事上我有不樂意,就會耐心和她講道理,講不通,我便還是遷就她;講的通,那就是她按我說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