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需要重新規劃幹啥了。溫迪開始想,想了半天,自己以前隻學會了騎馬、喝酒、賞花、行令,這些活動可能無法直接帶來金錢回報,又在思考如何將這些興趣愛好與商業機會相結合。要不去做一些公子的陪玩,都又有點不配自己的身份。
思前想後,終於找到了一兩樣能賺錢的,譬如說,賣唱。
以前他唱曲的時候,就是吵吵嚷嚷不過不是說他不好要趕他下台,而是對他的叫好聲,還有人跟他玩笑和調侃:是不是在娘胎裏就已學會唱了?
也有人說:憑他的嗓子,憑他對樂曲的修養,若是真的去賣唱,別的那些賣唱的人一定沒有飯吃。
溫迪是知道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駐場唱曲先生,屬實不願意去霸占別人的位置來表演,怎奈肚子卻已開始在唱了,必須招待自己的五髒腑了。
於是他找了家自己從未上去過的酒樓,準備賣唱。
一上樓,店小二們就立刻圍了上來,倒茶的倒茶,送毛巾的送毛巾,賠著笑,哈著腰,問他:“大爺今天想吃點什麼?喝點什麼?今天小店的魚是特地從廣州快馬捎來海鮮的,要不要活殺一條來配三十年陳的紹興酒?”
店小二望著溫迪,嘴角微翹,他左顧右盼,主要是這個少年帥氣逼人,卻又穿著簡樸,看著衣服皺褶像一個風塵仆仆的趕路人。
看這沒有人接客,小二終於下定決心,踏前一步,恭敬地鞠躬:“千金散盡,欲再續緣。先生非凡,隻願效顰。”他明白,這樣的人,不主動一點,他們就因為其他原因出去了。
溫迪的臉卻已紅得像是喝過三十斤紹興酒了,“我是來賣唱的”,這句話他怎麼還能說得出口?
過了大半天,他才結巴地說了句:“我想來找人……”話未說完,他已像被人用鞭子趕著似的下了樓,奪門而出。
這當然不能怪那些店小二,隻怪他自己無論怎麼看也不像是個賣唱的。
“唉,原來一個人相貌長得太好,有時也很吃虧的,也許我長得醜些反而好些。”
有道是:“麵紅如酒語舌結,欲言又止愁心熱。結結巴巴尋人去,掃樓奪門別店小。”
溫迪雖然是在歎著氣,卻幾乎忍不住立刻要去照照鏡子。他要看看自己是不是長得很帥,若是真的很帥,他可不想再去賣唱了,感覺丟不起那個人。
可是他到底長得怎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他絕對比別人長得好看。溫迪在街上轉了一圈又一圈,看了許多的人,也想了許多的事,他總覺得自己和別人不一樣,至少與那些賣唱的人不一樣。如果是別的人去唱,那可能會被人嘲笑;而如果是自己去唱歌,就不會有這些麻煩。
溫迪想了好久,終於決定還是不要去賣唱。
賣唱也賣不成,幹什麼呢?
溫迪心中一轉,對自己說道:“老天給了我這麼樣一雙靈巧的手,我總有事可做的。”他深深地吸了口氣,收起焦慮,展示出自信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