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拋棄分手(1 / 3)

——分手吧。

——我們不是很合適。

林落剛要回複,那頭又顯示“正在輸入中……”

於是林落停下手。

等了很久,對麵發來一長段話。

——小落,我很愛你,可是我累了。我配不上你,我的經濟和家庭都和你差那麼多。你這麼好,而我什麼都不好,我當然沒法讓你滿意,也沒辦法讓你過幸福生活。昨天都又讓你生氣失望了。回去以後,我一直睡不著,想著不能耽誤你了,我以後會在心裏默默地愛你。

——我永遠最愛你。

林落看到第一句“分手”還有些懵,等到看了這麼長一段話後,整個人都僵住了,後背不由夾緊,繃直了身上的肌肉,不可置信地盯著屏幕。

林落顫著手,輸入文字又停下,最終隻發了個“你在哪兒”,半天沒等來回話,就又打了電話過去,沒人接。

別慌,不要慌林落。

林落顫著唇,站起來,來回走動。

或許他在家裏!

陳一清白天常常宅在家裏,哪裏都不去。

林落想著,抓了車鑰匙就往外走,他還特意挑了一輛動力足的跑車,趕到了陳一清住的地方。

陳一清住的小區門衛攔住了他,他說明了找朋友,卻因打不通陳一清的電話而被拒。

林落當時是圖這個小區安保給力才支持陳一清買了這裏,卻不料,這會兒自己也因為安保給力被擋在了樓下。

正當林落沒有主意的時候。

“誒?你不是……林落?”

一個戴墨鏡的男人正要出小區,瞧見林落後將墨鏡摘了下來,臉露詫異:“你怎麼在這裏,找陳一清?”

林落看過去,他認出了來人。

這墨鏡男人是陳一清的朋友明時。之前他們曾經見過一麵,但並不熟稔。嚴格來說,林落和陳一清的那些朋友都不熟,隻有幾個是見過一麵,大多更是見都沒見過。

林落這時見了明時,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一把抓住明時的手腕:“陳一清呢,他在哪裏?我聯係不到他!”

明時“額”一聲:“他沒和你說嗎,他已經沒住這裏。他把房子掛出去了。”

林落一聽這話,抓著明時的手一僵,失神片刻。

明時還要再說什麼,不過他看了一眼四周:“我們別在這裏說,換個地方。”

兩人站在小區門口拉拉扯扯,吸引了保安和那頭正取包裹的業主目光,一群人手中正事不落,餘光和打量就沒有斷過。

林落理智回籠,跟著明時往小區外麵走去。

今天的雲市格外炎熱,每吸一口氣,吐出的都是灼熱綿延的熱氣,和高溫空氣攪和,構成天地間化不開的燥鬱。

這加深了林落心裏的焦躁。

“你快告訴我,他去哪兒了?”林落藏不住事,“我和他之間有誤會,要和他說一說!還有,還有4 這房子,他什麼時候掛出去的?!”

明時瞥眼看林落,歎口氣:“林落算了吧。”

林落心裏升騰起一股不好的感覺。

明時:“其實他覺得對不起你,不敢來見你了。”

明時帶著林落往小區對麵走,來到小區對麵的小廣場,廣場熙攘,前麵商鋪,後麵就是停車場。

林落:“我沒有怪他,我隻是……隻是前天有點急……”

林落沒有說完話就停了下來。

明時補充完整件事:“他說你對他發了好大一通脾氣,還把茶幾都砸了。”

林落看起來很懊悔,他語速不由加快:“我是有點心急,但是我真的沒有責怪他,我是因為家裏的事,不是因為他。我家裏——我家裏——”

林落又不說話了。

明時看出林落似乎有難言之隱,也不追問。

明時:“我也不清楚你倆怎麼了,我這在中間也不好評價什麼,但陳一清說他外出療傷,暫時不會回雲市,房子什麼的都掛上準備賣了。看起來他是真的不會再主動聯絡你了。”

這會兒兩人已經走到小廣場的停車場旁邊。

明時:“你車子停這裏的吧?這輛?”明時隻看了一圈就確認了哪輛車是林落的。林落的車要麼是低調的昂貴商務車,要麼是高調的跑車,就沒有什麼中間款的車。

所以那輛藍色跑車應該是林落的。

林落胡亂地點頭,也沒想明時是怎麼知道他停在這裏,又是怎麼知道這輛車是他的。他隻是走近車子,低頭,還在想著該怎麼聯係上陳一清。他沒有陳一清朋友們的聯係方式,唯一知道的這一處家也準備賣了。

他還能找誰?

太陽實在是太大了,熾熱地照在大地上,平等地灼燒著每一個人。

林落覺得自己被照耀得有些頭暈目眩了。因為他彎腰拉車門時,覺得自己後脖子有些癢。有些像是被陽光照射,有些像是蟲子。

林落身子下意識一顫,轉頭,看見明時對他笑。

明時說:“你脖子上有一顆紅痣。”

明時的食指點在了林落那一顆紅痣上,在這灼熱的天氣裏,指尖和肌膚的接觸帶著黏膩的味道,讓人不適。

林落雖然反感但也沒多說,心思並沒有在這上麵多做停留,他隻是抬手,推開明時手指的同時,捂住了自己的後脖,敷衍地“嗯”了一聲,他開口:“我還能怎麼聯係陳一清?我們還有很多事沒說清楚,我……”

林落又是一頓。

自己捂住脖子的手被人蓋住了,明時的手覆在了他的手背之上。明時的手比他大,完全蓋住了他的手。

肌膚相貼,濕熱,黏膩,又反感惡心。

林落困惑望去。

明時好像是笑了一下,又散去了,也將手撤走了:“林落,別聯係了,不值得。”

這話說得好像還有什麼內情。

林落表情一變:“什麼意思?”

明時一手搭在林落跑車的車門旁,他個子也比林落高,這會兒微微彎腰,像是看見了獵物的野獸,饞得不行。

明時:“你不知道很多事。我們和陳一清其實並不熟,你見過的陳一清的朋友都隻是在酒吧和他喝過酒,”說這話的時候,明時的視線如掃描儀,將林落從上掃描到下,“他這樣的人,就是一個混混,不知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