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審判結束,會麵奧托(1 / 2)

林非理了理身上穿著的墨黑色西裝,西裝的邊緣處縫著大量的血竹紋,背後還繡著一個天平。

最後林非將一枚紅帥放入了口袋裏,整個人的氣質都開始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林非現在的氣質就宛如是一個上位者一般,威嚴的,毋庸置疑的。

隨後林非提上了一個黑色箱子,就走進了法庭,林非的進入就像是一頭野性橫生且正值壯年的猛虎。

法庭上所有的觀庭人員大氣都不敢喘一下,就仿佛中央之人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無人敢違背。

林非沒有說話,隻是默默的打開了自己所攜帶的黑色箱子,裏麵裝著一個天平與十個砝碼,還有兩塊一黑一紅的令牌。

黑牌代表的是敗訴方,而紅牌代表的就是勝訴方,天平純粹就是林非為了不丟錯令牌子準備的一個計量工具而已。

林非這才拿起案件資料來觀看,這就是一普通的民事糾紛,這樣的案件林非每年基本上都要處理個上百件。

林非熟練的開口道:“請原告與被告的辯護律師到觀庭席!”

原告方律師不滿的開口道:“憑什麼?我明白!你就是收了被告方的好處是吧!”

“安靜!法庭之上禁止喧嘩!本法院第一百三十七條:有關銀行財務糾紛問題,雙方不可攜帶任何律師!如若對本法院規則不滿意!那請立即離開本法庭!”

林非威嚴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

原告方律師隻能自認倒黴的走向席位,被告方律師也是一臉不滿的走向席位。

因為他知道,如果完全依靠法律的話,這場官司銀行必敗無疑。

“貨幣的所有權就是應當遵循“占有即所有”的理論,銀行對儲戶的存款享有所有權。銀行接收儲戶的存款之後,不僅僅是單純保管貨幣,也會使用貨幣對外進行投資、放貸等金融行為。

保管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應當是有償的,因此儲戶就需要向銀行支付“保管費用”。”

“而銀行存款作為一種較為特殊的動產,其所有權變動仍應遵循物權變動的一般原則。根據我國《民法典》,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另外,金錢作為法律意義上的種類物,轉入銀行賬戶後無法與銀行接收的其他存款作出明確的區分,也就產生了“占有即所有”的結果。

所以,存款的所有者是銀行,儲戶和銀行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但這裏條法律是基於存款還存在銀行賬儲蓄賬戶,才能受用。存款丟失,這裏將丟失存款默認為原告方儲蓄賬戶資金。”

“銀行負有保障用戶存款賬戶安全的義務,如果因銀行的原因導致存款丟失的,銀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被告方需要向原告方賠償五萬元整。”

判決結果剛一出來,就有幾個媒體記者從觀庭席帶著幾架拍攝無人機衝到了林非麵前。

“請問林非法官,對這次的判決結果有什麼私人情況嗎?就像剛才原告方律師所講述的話語一樣嗎?”

林非道:“首先沒有任何的私料,而且我也是在前幾天剛剛接手的這個案件;其次我還有一個預約,現在得先走了;並且下午我還有一場法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