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他不是叔叔,是叔叔的兒子,叔叔起碼起碼也有四十多歲了,哪有這麼年輕。”任珠珠輕拍任海肩膀輕聲提醒。
任海聞言自嘲一笑:“阿山離開的時候差不多就這麼大,我記憶中他就是這個模樣,中間又沒回來過。老了,差點糊塗了,過了二十多年怎麼可能不變嘛。對了,你爹呢?怎麼隻有你一個回來?”
他竟沒有一絲懷疑,顯然心中認為相貌這麼相似,除了兒子不會有其他的身份。
“家父已仙逝,他臨終前一直想著落葉歸根,於是我就回來了。”
這句話任權還真沒撒謊。
他父親的確已經去世了,而且落葉歸根的想法很濃,是任權親自送回鄉安葬的。
“唉……”
任海聞言臉色黯淡,喃喃自語:“二十多年不見,竟已經是陰陽兩隔……”
“你爹什麼時候去世的?”
“去年。”
任海眼中帶著一絲回憶:“二十多年前,我們家太窮了, 吃了上頓沒下頓,當時我和你爹都二十多歲了,老婆都討不到。”
“你爹聽到去阿美瑞克舊金山可以發財,一咬牙找我們幫他湊齊了路費就走了,一晃就二十多年了,沒想到還能見到他兒子。”
“他離開不到一年,任家鎮就發現了一個小鐵礦,靠著這小鐵礦,我們一幫人發了點財,有了本錢就開始做起了生意,去年生意做到了省城。”
任海抹去眼角的淚水,問道:“你爹去那邊之後情況如何?過的好麼?”
好麼?
去舊金山做勞工苦力能活著就算不錯了。
“還可以,挖金不到半年就挖到了一塊狗頭金,得了第一筆金之後就不挖了,開始做生意,什麼都做,生意還行,不過那邊有些排外,所以我把那邊生意全部都賣了這才回來的。”
任權擦了擦眼角,洋蔥的味道刺激的他眼眶發紅,淚如雨下。
“過得好就好。”
任海又紅了眼眶,攥緊了任權的手:“回來也好,這裏就是你的家,有我在,永遠不會虧待你。”
既然任海認同了,那就好辦了。
開始認祖歸宗,需要在族譜上添上他的名字。
反正都是姓任,說不定五百年前真是一家,任權也沒什麼心理障礙。
族長在省城那邊忙生意,不過還有族老們還在,有他們見證就行了。
到了宗祠,任權算是發現了,整個任家鎮,建的最好的兩個地方一個是任府,一個是宗祠。
前者有錢,估摸著是任家鎮首富,後者是任氏一族的牌麵,再窮也不能讓宗祠破破爛爛。
如果連宗祠都破破爛爛,隻能說明這這個氏族沒幾個人了,連宗祠都修不起。
而任家鎮好歹有兩萬五千多個姓任的人,一家出一點錢都能把宗祠修的像模像樣的。
任權還記得,他十五六歲的時候, 村裏要修宗祠,一個男丁出一萬,就算是戶口在外麵的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