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麓當時是在財大圖書館準備考試,剛擺好東西,就這樣撞到了那個讓冷靜理智的她抓狂的男人。

“真是陰魂不散。”

任時煥是A市最強勢家族的長子,大學畢業後直接接管了家族最大的企業-盛時集團。而林麓其實是隔壁市可以比肩盛時集團,甚至可以說是超越盛時集團的,林氏集團林總裁唯一的女兒。

至於兩人第一次見麵,是在十幾年前的一場宴會上。當時A市徐家的女兒要辦訂婚宴,兩個家族受邀便帶著各自的孩子去參加了。

林麓當時是10歲,深棕色的頭發配著著淺綠色的蕾絲長裙,還帶著配套的綠色發卡,閃閃的眼睛裏透露著蓬勃朝氣。她是個非常機靈和有主見的孩子,從小就是這樣。雖然媽媽在來之前說穿粉色的裙子更可愛,但是林麓就是很喜歡綠色,一種看著就有生命氣息的顏色。

“喲,這是小叮當轉世了嗎?再加個翅膀,就要和彼得潘一起去冒險了。”

任時煥身穿深藍色定製西服,裏麵白色襯衫領子上,戴著一個大小剛剛合適的領結,顯得格外俏皮。他比林麓大兩歲,也是非常頑皮的一個孩子,看著盤著頭發,眼睛大大的小女孩兒坐在座位上,跟著宴會廳的音樂輕點腳尖,他莫名有種想要引起她注意的衝動。

“你是要想和我說話嗎?”

林麓眨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問,她其實很喜歡小叮當,也很喜歡去冒險,所以並沒有察覺到男孩話語裏一點點的挑釁。

“你可真是笨,一看就是不諳世事的小姑娘。”

任時煥在被戳穿的時候,心跳漏了一拍,但還是不甘示弱地說著。

“那你又比我大到哪裏去呢?”

林麓實在是不知道眼前這個看似貴氣的男生想表達什麼。

“反正比你要強很多。現在其實是你更想和我說話吧,哎,我這該死的魅力。”

林麓對於這個“普信男”的自信行為可謂是一整個無語住,看了看周圍,有個小花園,附近也沒有太多人,離宴會廳也不遠,於是從精致的高腳椅上跳了下來。

“沒事多照照鏡子,也多看看周圍。比你帥的是真的多,小哥哥如果你想和我正常說話的話,我還是願意和你聊天的。”

說完林麓走到媽媽麵前,和她說聲自己要去小花園之後就走了。

任時煥愣在那裏,撓了撓自己的黑色發亮的頭發。他其實也不知道如何和小女生說話。在家裏隻有父母,還有個比自己小五歲的雙胞胎弟弟妹妹,其餘時間就是在和家裏的傭人打交道。

“可惡,難道這樣說話會引起反感嗎?電視劇裏不都是這樣演的嗎?”

看著女孩去了小花園,他雖然很想去,但是又不知道說什麼,於是就像個泄了氣的皮球一樣,默默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但其實林麓並不記得這件事,她之所以會被任時煥逼瘋完全是因為在學校裏,這個大她兩歲的男人,無時無刻地出現在她麵前。

兩人是一個係的,任時煥是她的學長,在前年剛進入大一的時候,男人就像瘋了一樣為她攬了一堆活,甚至導師都沒有出麵解釋過這些。

“林麓是吧,我是大三的任時煥,你叫我煥哥就行,看你長得挺機靈,你來當1班的班長吧,走,和我去領新生注意事項,一會你開會的時候講給同學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