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世界上那些個位高權重或天賦異稟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不為人知的癖好。
做為王朝的太子,鄭芷彰認為,自己的這愛好比起他曾聽聞過的,簡直隻能稱得上是小巫見大巫,再具體些便也是無傷大雅的。
不久前,他從某宮裏又帶走了一個太監,那太監同他此前見過的不大相同,他不會佝僂著腰背他不會像別的宮人一樣,討好他,懼怕他,隻是不卑不亢地行禮,同自己對視,僅僅隻是他看向他的那一眼,鄭芷彰就知道,他一定要把這個太監帶回去,收藏在宮裏。
是的,這便是他那不可告人的小秘密,作為皇儲,他有收藏的小癖好,隻是不同於二皇子喜歡收集書籍,三皇子喜歡收集銀錢,他喜歡收集各式各樣長相清俊的太監。
在別人為了收藏自己喜歡的事物而一擲千金時,他已經學會了如何厚臉皮在自家長輩手中收割長得不錯的小太監,並特意找人為他們建了一個休息的地方,就設在他寢宮旁邊,每天他一出門便能看見別提多養眼。
什麼?你問他為什麼不收集美人卻偏偏喜歡太監?太子殿下說,你看他是太子,而他叫太監,名字裏都帶了個“太”字,上天注定好的緣分。
反正他一見到心儀的便移不開眼了,別的什麼都不管用,不是命中注定的緣分是什麼。
在此宣布,太子愛太監,天經地義,誰都別反駁他。
而這天,這位有著鮮為人知秘密的太子,從某位皇子的宮寢旁邊經過,路過幾個太監宮女時,似乎聽到了些什麼不得了的東西——他自認為隱瞞的很好的秘密,實則已經廣為人知,沒有一個人是不知道的,這樣的認知怎麼不讓高傲的東官太子生氣?
辛苦隱瞞-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用-這麼久的秘密就這樣暴露,而且可能傳得人盡皆知,試問誰不想把開頭傳消息的人捉住,然後狠狠教訓?
所以,鄭芷彰就這樣幹了。
“欸,你買到新書了嗎?”毫無察覺的小太監同另一位太監咬耳朵,自認為沒人發現。
“別提了,一天就限量十幾本,就是我有心也搶不過東宮的那幾個,比起咱們,他們才是真正的高手。”那太監想起剛才的事便一個哆嗦。
賣書的先生剛攤開袋了書的包袱,他剛想上前,便聽到由遠及近的轟隆聲等抬頭去瞧便瞅見數十個雙眼放光的東宮宮人聞著味來了,不過幾息之間便將賣書的先生團團圍住,然後便是你一腳我一掌,你推我搡的爭奪戰,沒過多久,鳥獸般散去,隻餘下衣裳淩亂,不知所措的賣書先生和包書布上的碎銀。
如此凶殘,如此迅猛,同狂獸過境,寸草不生,不怪他動作慢,量他這小身板,別提搶書了,能不能在他們手下撐過幾個來回都是個問題。
“可惜了,還以為你搶到了,還想借你的來看看。”那小太監一臉遺憾,“上次正看到太子殿下強取豪奪咖妃娘娘宮中的小太監,小太監無可奈何愛盡折磨,竟以絕食相通的橋段,真想知道後麵的發展,若我說,以太子殿下那暴虐的脾氣必定會發大然後一手捏住小太監的下巴說:‘你若是存心找死,我成全你。’然後撕碎小太監的衣物,霸王硬上弓,嘻嘻,想想就刺激。”
貓在旁邊,聽完全程的太子殿下:“……”
不敢動一下也不敢動,他聽到了什麼,他一定是聽錯了對吧,他定是還在做夢,要不然怎麼可能如此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