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 章 時光荏苒(1 / 1)

一個月後,林阿筠還是娶了林大花,彩禮是二兩銀子,兩匹布和五斤白米。

日子選在十六號,祝清作為林阿筠的好兄弟,自然得陪著去接親。

蘇辭本是不想去的,他害怕村裏人異樣的眼光,小地方的人思想多是落後。

礙於祝清的勸說,還是去了。

小路上,祝清拉著蘇辭的手,逢人便說這是我媳婦。

蘇辭耳朵根都在泛紅,想要鬆開他的手,不料祝清越抓越緊,嘴角都咧到後腦勺了。

村裏人比蘇辭想的要豁達,見他倆手牽著手,也不意外,隻是笑著打趣祝清好福氣,有個白白嫩嫩的小媳婦。

蘇辭:“為什麼他們不覺得惡心。”

祝清不解的看向他,反問:“為什麼要覺得惡心?”

蘇辭小聲解釋:“男人不是都該娶妻生子,和男人裹在一起,是會被取笑和看不起的。”

原來是這樣,難怪從家門出來,他的小少爺就一直皺著眉,一臉的抗拒。

祝清笑著結束:“因為我們村也是有過不少先例的,李叔就是。”

“什麼?李叔?”

祝清點點頭,蘇辭試圖從他臉上看到哄騙,卻也沒看出來。

祝清又解釋道:“李叔是後來才加入我們村的,與他一起來的還有一個男子,一開始李叔便挑明了他們的關係,村裏人覺得惡心,不讓他們踏入村子裏。”

祝清緩了一口氣,接著道:“後來,村裏有人發燒,以為隻是感染了風寒,可是接下來的幾天了,村裏的人接二連三發起燒了,連我也不例外,村長派人去請了好幾個大夫,都不見治好,不知李叔從哪聽到到的風聲,用了一個月,將村裏的人全治好了。”

“當時的李書和那男子就住在村外的破廟裏,村長問他要怎麼報答他,李叔提出讓村裏給劃一塊地,大小無所謂,能建房就行,村裏人也同意了,村長帶著他到衙門去,弄了地契,最後李叔和那男子在山腳下安了家。”

聽完他的話,蘇辭一臉沉默,難怪村裏人見到自己和祝清手拉著手的反應不似他想的那樣。

“那我們也可以和他們那樣拜天地嗎?”

“可以,我已經找先生看過日子了,臘月初四宜嫁娶,是個好日子。”

蘇辭笑了笑,拉著祝清的胳膊緊緊抱在懷裏。

……

時光轉逝而過,春去秋來已是三年。

當初的的小木屋早已換成了青磚房,屋簷下的掛著長命鎖的小孩正咿呀學語。

小孩名為祝南山,是撿來的,祝清打獵路上碰到的,按祝清的話來說撿到這個小孩的還沒他胳膊大。

報過官,沒人認領,官老爺也拿不定主意,蘇辭想了想,決定自己養。

帶回家的時候,請李叔來看過,李叔隻是看了一眼,擺了擺頭,麵色凝重。

孩子是個早產兒,被扔在山上不知幾天,裸露在外的胳膊腿都被螞蟻啃咬。

蘇辭感慨好險沒被野狼吃掉。

李叔悄悄跟他說過,恐怕是個短命的,隻是來這世間看一眼,不滿意,要回去。

蘇辭說他差個長命鎖,掛在他脖子上,閻王也帶不走,於是親手給他打造了一個。

長命鎖不好看,比起市麵上販賣的那種,他給小孩打的坑坑窪窪,一點也不光滑。

就好像小孩的命運一般,一點也不順暢,這世間不好看,他始終要回去。

撿到祝南山後的一個月,孩子沒了,感染了風寒,被螞蟻叮咬的地方早已發膿,蘇辭衣不解帶照看他,李叔也差住在他家,最終還是沒救回。

夜裏,蘇辭喃喃,是不是他弟弟想來看看他,看到他活的挺好,就走了。

祝清說或許是,走了也好,活著太折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