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1 / 3)

今年是我母胎單身的第 25 年。

無聊的時候,我會在微博上關鍵詞搜索“母胎單身”,懷著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心態點進他們或者她們的主頁,結果通常不盡人意——他們有的還在上高中,有的上一條還在抱怨自己母胎單身,再往下翻翻就曬出了跟暗戀的小哥哥小姐姐你來我往的聊天記錄,還有一些以母胎單身為榮,誓不戀愛結婚。

很可惜,我哪種都不是。

微信聊天往下翻幾頁都翻不出曖昧對象,而我是真的想談戀愛。

不,這不是恨嫁,結婚不結婚的,我不著急,這需要更長遠的考量。我隻是想在談戀愛,不求未來的純粹的戀愛。

說起來難免令人沮喪,東亞環境下的女性一旦過了25歲,感情生活隻被容許兩種狀態:已婚,或者戀愛中,且正在向婚姻過渡。

雖然我想談戀愛隻是因為戀愛本身,也並不認可這些“聰明女人的幸福法則”,卻也不得不承認,這些自媒體真正厲害的地方不在於擅自計劃了你的人生,而是你可以不認同,卻難免在某些時刻為之憂慮。

稍稍令我感到寬慰、鬆口氣的,是一旦熬過了26到30歲這個區間,家庭和社會好像統統放棄了你似的,默認你擁有跟大眾不一樣的人生道路,也因此擁有了放飛自我的權利。

自由當然是要以偏見為代價的。

矛盾的是,社會價值觀將這種種憂慮、偏見、束縛加諸於女性的同時,卻又要求女性內心強大,不去理會外界的聲音。

想歸想,真正讓我發憤圖強,決心不再停留於想戀愛,而是努力改變現狀的,不是鋪天蓋地的公眾號文章,是一次同事聚餐。

那次聚餐沒有老板參加,都是平級,大家放得開,說起了感情生活。

其中一個男生在密集相親,剛開始大家隻是打探八卦,聽到後來,有一個年紀稍長一些的姐姐,主動提起要幫他介紹對象。

她是這麼形容那個女孩子的:“人長得很清純,性格非常單純善良,27歲,沒有談過戀愛。我給你看看她照片。”

她掏出手機,開始翻微信。

我本來樂嗬地旁邊喝著汽水聽八卦,事不關己。

這時我聽到那個男生急忙阻止道:“別別別,母胎單身的我不要,我可沒精力去教別人怎麼談戀愛。”

周圍幾個男生紛紛露出深有同感的表情,說對,母胎單身的風險太大,投入產出比太低,曖昧期遮遮掩掩裝矜持,過程中實行高壓監控,分個手尋死覓活的,很難輕鬆抽身。

我放下了手裏的飲料,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了“高風險”選項。

在我的印象裏,東亞社會的戀愛觀念還停留在一生隻愛一個人的階段,連在網上看個小說,男女主角如果非雙處,作者都會特意在文案裏標注出來,免得看到一半被讀者罵。

戀愛經驗太豐富會被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缺乏戀愛經驗都要被人挑三揀四了?

當然我覺得這事也得分兩麵看。

談戀愛是談戀愛,結婚是結婚。他們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用的就是另一套標準了。

說起來也很奇怪,我媽對這件事倒是比我還淡定,從來不催我。自從她跟我爸在我高中畢業那年順利分開,公司在她手裏蒸蒸日上,越做越大,這兩年幹脆開啟了半環繞地球的節奏,不是在旅遊,就是在計劃旅遊。

她微信我說“馬上起飛”的時候,我通常還在公司加班。

不過我這不是富二代體驗生活,我沒有家業可以繼承,我媽也從來沒打算讓我接她的班。在我小學一年級哭著拒絕競選班幹部,哭著拒絕在宴會上給大人表演背誦唐詩三百首的時候,她就歎了口氣,說你跟你爸一樣,沒出息。

我委婉地向我媽表示,我周圍的同事好多都結婚了,朋友圈裏也有幾個同學剛剛領了證,所以我也在考慮是不是應該談個戀愛。我媽聽完直接表態說,她本人都是三十二歲才結婚,三十五歲生的我,不管男生女生,立業為先,才能理性地麵對感情,不會被愛情衝昏了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