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場”這個詞,最開始是指仙佛成道之處,即為道場,後借指供佛祭祀或修行學道的處所,亦指道教宮觀中一種為善男信女祈福消災,超度亡靈而設壇祭祀神靈的宗教儀式。
如中國佛教五大名山,分別為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觀音菩薩、彌勒菩薩的道場。也泛指佛教中規模較大的誦經禮拜儀式。如水陸道場、慈悲道場等。
時至今日,經過長年累月的變化,“道場”也可以用來稱呼修道之人的修行場所,
《宋史.真宗紀三》:“秋七月癸巳,上清宮道場獲龍於香合中。”如由明代兵部尚書袁可立所建河南睢縣的袁家山道場就是這類道場。
清《睢州誌·浮香閣軼聞絕句·袁氏(袁可立)陸園》:“晚相園地建道場,名‘小蓬萊’。”
上述兩例典籍中說的“道場”也是這個意思,簡言之,修法行道之處即是道場。
“還問我是誰?”顏鴻隨手拍去身上沾染的土灰,笑道:“你施展幻視咒,冒充的不就是我麼,這女孩之前喊的,可是我的名字。”
郎總大驚失色,竟然還有苦主找上來了?
所謂的幻視咒,並不是真的幻化成某個人的樣子,而是可以在被施咒的人的感官世界中,模擬成對方潛意識裏最幻想的異性相貌和音色,但隻在施法和被施法兩人之間生效。
換句話說,就是可以在被施法人的視線裏,生成他最愛慕思念的人,即使下咒的人和模擬的人並不認識。
這是一種專門用來做壞事的法術。(什麼壞事自己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治社會無處遁形,各位看官一定要遵紀守法,法律的威嚴不容褻瀆,無論是誰膽敢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正義的懲罰……)
郎總眼睛骨碌碌急轉,心中暗道:這個莫名其妙蹦出來的人全然看不出深淺,從市區尾隨自己來到西山別墅,自己竟然一無所知。底細不明之前,自己還是謹慎一些為好。
他連忙雙手抱拳,滿臉討好,一副伏低做小的作派:“晚輩愚昧,不知前輩仙顏,無意之中冒犯了前輩,請您念在晚輩無心,寬恕則個。”
“晚輩已知犯下大錯,自會找族中長者領罰受刑,這就告退了。”
郎總希望用子虛烏有的長輩嚇退對手,陪著小心的同時,還在安慰自己:委曲求全不丟人,退一步海闊天空,有用之身還得解救萬千迷蒙少婦,可不能逞一時意氣,等我逃出去喊人再說。
說罷,郎總就要繞道向門口方向退走,顏鴻立即伸手截住了他。“看你的樣子也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兒,可不能就這麼算了。”
他向旁邊移動幾步,擋在盧曉卉側前方,又能兼顧防止對方詐起逃脫。
“其一,無論是異類還是人身,修行界三大鐵律,首要一條就是眾目睽睽之下,不可人前顯聖!你枉顧世俗秩序,於鬧市區之中多次施法,一旦泄露極易引起社會恐慌。”
(紅綠燈路口的輪胎們對不起了,我是無心的……我就是這麼雙標!)
“其二,你施展法術蒙昧世俗凡人,意圖實行誘奸,又觸犯了修行界第二條鐵律:不可依仗法術肆意傷人,不可行蠱惑、淫辱、盜劫財貨之事。如有師門宗族,先由師門宗族清理門戶,清理不利,修行中人盡可代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