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黎默,我有一個好朋友叫林漓,還有一個男朋友叫林晨夏,他是林漓的哥哥,因為林漓的關係,我們走到了一起,這已經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四個年頭了,我們會一直走下去的,一定會!
“小黎,這裏。”
“晨夏!”我開心的飛奔到了晨夏的懷裏,他的工作其實很忙,可是他不管有多忙,他都會早早的把車停在校門口等待我的出現,這大概也是我會這麼依賴他的原因吧,他是個值得依靠的人。
“咳咳,要膩歪,麻煩回家膩歪好嗎?”林漓看不下去的製止。
“要是看不下去,你也趕快找一個男朋友唄!”我像個長輩似的操心著林漓的感情。
“我才不需要。”林漓把書包甩到身後上了車。
“我們走吧。”晨夏為我打開了車門,我開心的上了車,似乎渾身都散發著幸福的氣息。
我興奮的抱緊了我的書包,看著窗外,總覺得和他在一起,就算什麼也不做,也還是會很開心,我打開了車窗,微風拂麵,不禁深吸了一口氣,隻要有他在,空氣裏似乎都有甜甜的味道,這大概就是愛情的味道吧!
就在我還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中時,突然有隻很溫暖的大手包住了我冰涼的小手,我盯著那隻握住我的手愣愣出神,是他擔心的話語把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手怎麼這麼涼?”
“可能是因為看見你太緊張了吧。”
“緊張什麼?”
“因為擁有一個盛世美顏的男朋友,讓我每次看見都很心動啊。”我深情的對上了他的目光。
林漓聽著我們說話在後麵直打哆嗦,他倒是加深了笑容,握緊了我的手,手心的溫度傳來一直暖到了心裏,這種十指相扣的感覺,似乎隱約能聽到彼此的心跳聲。
“到家了。”林漓像往常一樣自覺的下了車,頭也不回的走進了家門。
“小黎,想吃點什麼?”晨夏無比溫柔的問著我的想法,大概是他大我幾歲的關係,我總能被他照顧的無微不至,和他在一起的我可以盡情幼稚,完全不用腦,隻要靜靜的享受他帶給我的一切浪漫就好!
“都可以。”
“那就跟我嘍。”
“是啊,快走吧,我都餓了。”我撒嬌似的下意識摸了摸我正在抗議的肚子。
事實上我是一個脾氣很暴躁的人,但和他在一起久了,似乎我也成了個溫柔的人,林晨夏,謝謝你來到我的世界,擾亂我原本無味的年華,能遇見你,至今我都深感榮幸。
“聽說這家店的牛排很好吃哦,快嚐嚐。”晨夏把切好的牛排放到我的麵前。
我看著盤裏切好的牛排,忍不住有點感動,雖說這是小事,可是愛往往也就體現在這些生活的小細節裏。
“怎麼不吃?”晨夏見我不動,叉起牛肉放到我嘴邊就要喂我,“真的很好吃哦。”
我一口吃掉了牛肉:“嗯!確實很好吃!”
“等一下,還有一個驚喜給你。”晨夏對著服務生招了招手,服務生就推著一個大蛋糕走了過來。
“今天是什麼日子,這麼隆重?”我驚喜的站起身去接蛋糕。
“四周年啊,忘了嗎?”晨夏點上了蠟燭,“許個願吧。”
原來他都記得,而且還準備了驚喜,雖然驚喜很老套,可是他還是成功的把我感動到了,不知不覺我們都在一起了整整四年了,時間過的可真快啊,快的不留一絲痕跡。
“那就希望我們可以過很多很多個四周年紀念日吧!”我吹滅了蠟燭,和晨夏共享了這個蛋糕。
我深情的望著眼前的這個男人,然而晨夏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熱切的目光,他一側的嘴角上揚,把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他忽然伸手一把摟過我的腰,低下頭來,隨後我的唇似乎被什麼柔軟又濕漉的東西覆蓋住了,我正準備享受時缺突然被抽離了,我一臉呆萌的望著他,他的笑容依舊迷人,我就像對他的吻著了魔一樣,幾乎m毫不猶豫的就親了上去,我緊摟著他的脖子,不許他再逃跑,可他好像也沒有要再逃跑的意思,滿臉盡顯著得意。
之後的我總覺得唇邊有他留下的餘溫,時不時就會臉紅和傻樂,大概真的是著了他的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