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日 晴(1 / 1)

我的藝術

藝術隻是路旁的一朵無名花,細看卻發現它恬靜淡雅、魅力四射;藝術隻是一首平淡歌,細聽卻發現它餘韻延綿、動人心弦;藝術隻是一杯淡色茶,細品才發現它香氣濃鬱、回味無窮... ...

藝術有多種,可能是某些名人作,也可能是一些平凡物。比如,一支筆,一張紙,這些平凡物,就是我的藝術。

記得我還隻是個孩子的時候,總會在電視或者是其它地方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字。這些字在那時我的眼裏和其他物品格格不入,覺得新鮮,覺得稀奇,從此便對文字產生了興趣。而且我那時總會不知從什麼地方找來一支筆和幾張紙,在紙上對著那些字描葫蘆畫瓢... ...歪歪扭扭,這一筆,那一筆,亂七八糟。也就失去了耐心,沒了興趣,便又去和其它小朋友玩過家家去了。

直到上了小學,無意間看到一個老師在寫些什麼。隻見得他本子上的字寫得灑脫飄逸、豪氣衝天,再回想起自己作業本上的字跡,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似乎這最能撩逗一個少年的心了,頓時少年的心被一股別樣的感覺占據,開始蠢蠢欲動,暗暗發誓:我一定要寫出這樣的字!於是乎,我快速衝到教室,找來了紙筆,開始練字。但就在提筆的那一刻,我那兒時的記憶忽地全部複蘇了... ...就我這個天賦,我真的能寫好嗎?可隨機轉念一想,管那麼多幹什麼!喜歡就去做!

我便開始按照記憶裏那字的模樣,一筆一劃,有模有樣的勾畫起來。雖然寫出來的和記憶力的差距很大,很大,但是我相信我一定可以!這時,同桌喊我出去玩,若是平常,我肯定會同意,但現在,我卻拒絕了:

“我不去,我要練字!”

“練字?”同桌疑惑的看著我,然後來到我桌前,拿起一支筆,在紙上歪歪扭扭寫了個字,他又疑惑地看著我說:

“這有什麼好練的?”

我瞟了一眼那個字,說實話,沒認出來——因為太醜了!根本看不懂!我沒理他,而是繼續練我的字。因為看完他寫的字後,更加深了我練字的決心!可寫著寫著,我發現雖然我寫了半天,但是和記憶裏的字差距很大,甚至不足它的千分之一。而且我記憶力的那些字可逐漸開始變得模糊。後來我哥給我買了字帖,我真正的練字之旅才開始。

在此期間,我見識到了楷書之端莊、行書之灑脫、草書之狂傲... ...我甚至會去學習我認為寫得好的同學的字體。我就像是一隻缺水的海綿,渴望書法的汪洋。可我逐漸意識到,這樣是不對的,我就像是一個機器麻木的運行著,我需要在字裏融入我的思想、我的特點——我需要一種我自己的字體。就像讀書不能隻讀書一樣,還需思考,我想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此。於是,我開始尋求自己的字體,尋找屬於我的藝術。直到一天,有人對我說:“你寫字真好看,可惜看不懂。”我知道,我離成功不遠了!

我不敢貿然公開說我的字是藝術,可在我心裏他就是藝術,屬於我的藝術。曾記否?那個雨打雲、風吹雷電閃的夜,受了挫的我孤零零地在桌前坐著。沒有什麼同那雷電共鳴的嗚咽,隻有手裏一支筆,陪我寫下了能夠驅散心之烏雲的那句:“我就是太陽!”和那句時刻提醒著我的:“莫使慌謬失了神。”聽起來很荒謬不是,可這是著一個個文字一次又一次驅散了遮蓋我的烏之雲,正是它們,在逆境中給予我力量 讓我重拾信心和勇氣。文字的力量是強大的。

或者是那個畢業後的夜晚,沒有歡歌,沒有酒醉,隻有一輪新洗刷過的霽月高懸,夜深人靜,空氣裏彌漫著雨的清新——就像洗刷了我們的時間。坐在台階上,抬起頭,仰起臉,望著天,看那月。眼前似乎又浮現了一幅幅麵孔。閉上眼,走馬燈似的片段陸陸續續構成一部破碎的電影,這黑暗,正是它最好的熒幕。不覺,一滴淚劃過。六年,一閃而逝,三年,歲月如梭。或許這世上最傷人的不是分離,而是回憶,一層回憶一層秋,一層更比一層秋。想要忘卻,又不舍。無可奈何,如之奈何?手起:“... ...餘之情,寄於此,願此消之餘之愁兮,不外兮,永存兮。遂似釋懷,留一少年郎,獨自空蕩蕩,願平安,共嬋娟。奈何前方路任在,還需腳下行,怎能止步於此?去苦除憂,仍樂哉。”筆落,句終。

看山山還在,看水水仍流,過去的盡管過去,我隻管走我的。這是文字給我的啟示,這是我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