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八個月期間,我給達爾罕旗和通遼縣人民的物資和精神上的痛苦和損失是無可估計的,尤其是漢人的痛苦更大。我為了個人名利,甘心投靠日本帝國主義,去當侵略戰爭的工具,殺害了很多同胞,現在我衷心向人民認罪。
二、我任事務官期間的罪行: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我接到偽滿興安局次長菊竹實藏的電報,我即由大連到長春興安局,充任該局警務科事務官。我因為我的地位太低,心裏不滿,直到一九三三年二月末,隻上了兩三天的班。這時興安局總務處長白濱清澄向我說,在興安各分省新設警察局,問我是否願意到南分省去當警察局長。我答應在蒙古地方願意當警察局長。一九三三年我就轉任了。因此,我在興安局事務官任期的半年內,沒有什麼特殊事件。
三、任興安南分省警察局長期間罪行:
一九三三年三月,我到興安南分省(在鄭家屯)充任達爾罕警察局長。到任後開始組織警察局的機構和設備,因為內蒙古過去沒有警察局的組織,首先將興安南分省警察局組織(建立起來)。其機構和人員是:
同年秋成立了伊胡塔警察署,署長金昌警正(前內蒙古自治軍第三軍副軍長天紅),地點在大鄭線東科前旗伊胡塔站。在署長以下約有其他人員五十名,內有日寇指導官二三名,它的轄區是東科前旗和東科後旗兩旗。
同年冬成立了巴彥塔拉警察署,署長色楞多爾吉警正,地點在鄭家屯北東科中旗瓦房,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五十名,內有日係指導官下西警佐以外三名,轄區是東科中旗全區。
一九三四年春,成立了王爺廟警察署,署長布彥那森警正,地點在西科前旗王爺廟,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五十名,內有日寇警佐指導官以外三名,轄區是西科中旗、西科前旗、西科後旗、紮齎特旗等四個旗。
一九三五年春,因王爺廟警察署擔任區域過大,在西科中旗成立了圖什業土警察署,署長達瓦敖斯爾警佐,署長以下約有人員三十名,內有日寇指導官兩名,地點在西科中旗圖什業土王府,轄區是西科中旗全境。
一九三二年夏,在當地日本軍領導下,興安南分省成立了治安維持會,負責管轄區內的治安,肅清反滿抗日分子,給日寇當侵略工具。由省長任會長,省參與官(次長)、警察局長、警務科長等任委員。
一九三三年夏,奉偽國務院的命令,興安南分省管轄區內實行民間武器回收工作。由我命令將警察局的官員組成三個工作班(班長都是日寇警察官)分派到各地區從事工作。凡散布在民間的武器,無論是步槍、手槍、洋炮,全部沒收。工作班曾遇到種種困難,如遊牧、打獵為生的蒙古人民,武器被沒收後,生活無法維持,因此強烈的反對這個工作。到西科後旗的工作班,在某屯進行工作時,住在名叫堂郎的蒙古人家,因受到堂郎的反對,工作班的日寇工作員把堂郎用日本刀刺死了。就這樣工作了很長時間,終於把管轄區內的一萬七千多支槍沒收完了。從此人民的生活更加痛苦,特別是打獵為生或遊牧過活的人民,每年人畜受狼害的很多,據全興安省的情形,家畜每年損失的數目即約達一萬至兩萬頭之多。
警察配合討伐的情況:
一九三三年我充當警察局長時,管轄區內的邊境,如康平、法庫兩縣交接地區,突泉、瞻榆、開通等縣的交接地區,有抗日軍很多。一九三三年秋(?)由法庫方麵進入東科後旗的於海山為首的抗日軍三百餘人(曾襲擊過鄭家屯),在東科後旗被日軍和該旗的自衛團打擊,於海山等戰死二三十名,剩餘的抗日軍退出了我的境外。同年夏,由開通縣方麵進入我境內高力板附近一百多名抗日軍(指揮者姓名不知),這時駐鄭家屯日寇守備隊中隊長江本大尉率領部下二十餘名,乘兩輛卡車進行討伐,被抗日軍反擊,中隊長以下全被擊斃。抗日軍向東北洮南方向退走。其他東科前旗地帶也時常出現抗日軍,但日寇軍和偽滿駐錢家店的興安軍及各旗自衛團和駐當地我的警察署聯合不斷的討伐,到一九三五年時基本上治安良好。一九三五年由錦州省方向進入東科前旗的一百餘名“白羊教”徒,手拿矛槍,襲擊偽滿行政機關。在伊胡塔的警察署奉我的命令,配合旗自衛團和偽警備軍,討伐“白羊教”徒,結果打死打傷“白羊教”徒二三十名,其餘向南逃出我的管轄區。我還穿上他們的白色衣服手拿著他們的矛槍照過像。
其他我的警察實行的討伐,我記不清楚了。
思想對策檢舉的情況:
我任警察局長期間,我管轄內的蒙古人,反滿抗日的情況不太嚴重。我成立了警察署以後,積極教育我的部下,使他們變成忠誠效力日寇和偽皇帝的奴仆,培植警察的力量去鎮壓人民,複〔及〕時檢查管轄內人民的思想動向。一九三五年秋(?)在舍伯爾吐的一個蒙古小學校教員名叫彭楚克(當在內蒙古自治軍時我的同事),因別人的告發,怕警察逮捕,逃出我管的境外。我積極執行了保甲製度,實行了每一個嘎查(等於村)或每一個屯,由屯長負責,監督本屯內的思想問題,屯裏如出現反滿抗日者時,采取屯長負責受懲罰等殘酷的政策。檢舉的細情我現在記不清楚了,但〔在〕我的任內沒有很大的檢舉情況。
集家工作的情況:
一九三五年偽滿全國實行集家工作。我的管區內,蒙古人因多數畜牧為生,人家稀少,集家工作非常困難,因此未實行集家工作。
一九三四年我的警察局搬到王爺廟,繼續進行工作。
一九三五年秋,王爺廟警察署逮捕了名叫二郎的土匪,〈以〉拷問、毒打、灌水等殘酷手段,取得了口供,經過偽司法部的批準,在王爺廟刑場槍殺了。這是我親自下令自己參加執行的罪行。
同年冬,王爺廟署的警士東海、恩和等三人對我不滿,晚間進入警察局的倉庫,拿了卡賓槍和毛瑟槍共七八支逃跑。我第二天發現後,通知憲兵、教導隊等,過幾天在王爺廟南二十裏山裏找到了恩和槍殺了。東海等其他人聽說跑出偽滿國境。
警察廳長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六年三月,因機構改革,達爾罕警察局改為興安南省警務廳。
警務科科長,福原警正
警務廳長,某珠爾紮布
特務科科長,××警正
保安科科長,達瓦殲斯爾警正
各旗公署都設立警察署,受旗長直接指揮。從此原有的警察局直屬的警察署,改變為該旗的警察署。
同年夏,成立了興安南省警察學校(在王爺廟),我兼任校長,警務科長福原任主事,一年間共教育了兩期學生共一百六十餘名。教育內容是為日本帝國主義和偽滿皇帝矢誠效忠,灌輸奴化精神教育,對反滿抗日分子的鎮壓取締的方法,以及用日本語來教練學生等,去鞏固警察對人民鎮壓的技能。將他們教育完畢後,就送入各旗警察機構工作。這時各旗的警察分所也在各努圖嘎(等於區)建立起來,對人民的鎮壓增強了。
以上我任警察官吏的四年間,給人民造成的種種痛苦是非常大的,特別是對漢民族的精神上的痛苦更大。因為我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者的關係,影響了我的部下也對漢人有種種嚴重的壓迫和歧視。
四、民政廳長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七年三月,我轉任興安南省民政廳長。民政廳的組織如下:
地方科科長,烏力圖
廳長,甘珠爾紮布
文教科科長,鄂爾赫慕
勸業科科長,包呢雅巴斯爾
我任民政廳長後,督促各旗實行鴉片斷禁法,嚴禁管轄內種植鴉片,違法者嚴辦。在各旗公署設立官煙所,由官煙總署領來的煙土賣給吸煙者。有些官煙所還摻上假的土強迫人民買去吸。有些人因未領吸煙證而吸煙者,查獲後即法辦,因此管轄內吸阿片的人民受到很大的損失。
我還通過地方科,對各旗的地主、富農采取保護的政策,對於貧農的生活等方麵完全沒有采取改善的方法。
在文教科方麵,則加強各旗的奴化教育。新建或擴充了一些學校設備,好教育出更多的學生,以便給日本帝國主義忠誠服務。學校裏的教育是完全給日帝和偽皇帝作忠實奴隸的教育,如日滿一心一德,日本是我們的親邦或共存共榮等欺騙麻醉的內容。還有在一些大的小學校裏都有日寇教師,教給學生日語。對宗教方麵采取保護寺廟、喇嘛等方針,以便迷惑人民,使人民變得更為愚蠢,便利統治者更容易去統治人民。
勸業科方麵,督促各旗種植樹苗,改良農作物,改良牲畜,以便將來供給日寇作侵略戰爭之用。我在這一年多的期間內,因我自己吸阿片,身體健康很不好,又不熟悉這個業務,同年夏,我請假近三個月在大連養病,因此這個期間,我確實對民政廳所作的反人民的詳細事情記不清楚了。
五、興安南地區司令任期內的罪行:
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日任偽滿軍陸軍少將,充當興安軍管區司令部附(在鄭家屯),六月一日轉通遼興安南地區司令部任地區司令。六月三日,偽治安部大臣命令興安軍管區司令官編製甘支隊,由我任支隊長,出發到熱河、冀東地區討伐抗日八路軍鄧華將軍和李司令的部隊。甘支隊的編製是:
呢瑪部隊(長呢瑪少校),約八十名,屬於南地區部隊
顧問野田又雄,興安騎兵第五團(團長秦煥章中校),屬於南地區部
大尉支隊長甘隊,約三百名,山炮一個排(兩門炮),約三十名
晴臣中校,興安騎兵第二團(團長金永福中校),屬於南地區
司令綽羅巴特爾少將,配屬憲兵約二十名。(隊長石川上尉,屬偽滿憲兵總團)
六月十日,這些部隊除騎兵第五團未來齊外,餘均在熱河集合完畢,直屬日寇西南防衛軍司令官濱本中將指揮。十二日由承德出發,經過古北口,向興隆縣進軍,途中騎兵第五團進入我的指揮下開始行動。山炮因不能行動,這一排留在後方。
十八日在古北口東南六十多裏某村宿營,夜裏下大雨,住北屯的第二團步哨看見了什麼,放了幾槍,因此全部隊認為被八路軍襲擊,各處將槍亂打一夜,天明才知道沒有敵人,隻好向上級虛報戰果,將來可補充彈藥。
二十一日在五指山東某村,發現了抗日軍(鄧華將軍部隊),我率領全部隊攻擊,戰鬥數小時,打死打傷抗日軍十餘名,偽軍未有損失。抗日軍向西南退走。
二十五日在半壁山發現鄧華將軍的抗日軍,我命令騎兵第二團攻擊,該團和抗日軍激烈的戰鬥數小時後,打死打傷抗日軍五十多名,抗日軍向西南退出。偽軍戰死團附(?)原少校、青山中尉、重傷古賀中尉等。同日夜我軍到佛爺來宿營。
二十六日我命令第五團先出發向遵化東三屯營方麵討伐後到遵化縣城。
二十七日我率領第二團呢瑪隊等沒受抵抗進入遵化城。該日第五團在三屯營附近發現抗日軍,戰鬥數小時,殺傷抗日軍十餘名。又在平安城攻擊了抗日軍,殺傷抗日軍四十多名,俘虜抗日軍軍官三名,俘虜怎樣處置的,我忘記了。